书籍介绍
这本书的真正看点,不在德沃金为'法律中'的正义所作的体系化论证,而在于他如何与哈特之后的实证法学派正面交锋。拉兹、科尔曼等人坚持法律与道德分属不同智识领域,德沃金却主张把法律理论还原为'政治的道德'的一部分——这一立场转换本身,比任何具体结论都更激进。读者最津津乐道的,恰恰是这种'刺猬型'哲学家直指根本、非要给出终极答案的执拗:他宁愿显得教条,也不愿在道德与法律之间保留那条他视为虚设的界线。它适合这样你:若你只想要一本清晰的法学入门,或许会觉得它学究气太重;但如果你正为'法官究竟该凭道德信念裁判'这一难题所困,它会逼你直面一个比'法律是什么'更尖锐的问题——正义在界定法律时,到底起了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