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 - [美]A·约翰·西蒙斯, 约翰·西蒙斯

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

[美]A·约翰·西蒙斯, 约翰·西蒙斯

出版时间

1970-01-01

ISBN

9787214059222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对互竞的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理论进行了梳理,通过对洛克、休谟、哈特、罗尔斯、诺齐克等哲学家理论的评介,试图回答政治哲学的古老命题:政治义务究竟能否自外于道德原则?本书作者认为:政治义务首先是一种道德义务,政治义务产生于道德要求。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梳理洛克、罗尔斯等理论,探讨政治义务与道德原则的关系。
  • 反驳同意、恩惠等四种传统理论,论证政治义务的非必然性。
  • 提出哲学无政府主义,区分政治义务与一般道德考量。
适合谁读
  • 政治哲学、伦理学专业的学生及研究者。
  • 对自由主义、国家合法性基础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公民服从义务逻辑的社科爱好者。
读前提醒
  • 本书理论性强,逻辑严密,需耐心阅读抽象论证。
  • 建议结合苏格拉底《克力同》对比阅读,理解问题渊源。
  • 注意区分作者对“职责”与“道德责任”的严格界定。
读者共识
  • 被视为政治义务领域的经典之作,论证严谨有力。
  • 虽结论具颠覆性,但并非鼓吹激进反抗或反政府。
  • 部分章节晦涩难懂,适合有一定哲学基础的读者。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职责(positional duty)的存在完全没有确定任何道德要求,仅仅是碰巧与道德要求重叠而已。请记住,道德责任(duty)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它相对于制度角色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也可以用来解释,道德责任为什么被称为“自然”责任。"
  • "每一项义务的产生,都同时伴随着产生相应的权利。在负有一项做A的义务之时,义务人也就为权利人缔造了一种做A的特殊权利。"
  • "决定行为义务性的,是义务人与权利人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或者关系的性质,而不是所要求的行为的性质。虽说一个在道德上不被容许的行为可能使该举动不具备义务性(考虑一下承诺别人去杀人的情形),而一项道德上许可的或者甚至被称许的行为,也不能使该行为具有义务性。义务不是由义务性行为的性质产生的。"
  • "责任一旦与权利相对应,那么对应的就是对物权(right in rem),也就是说,它是针对其他所有人的权利。相应地,与权利对应的责任也是由所有其他人保有的,因为,如果我对其他所有人都负有不偷窃的责任,那么,其他所有人不仅都对我享有了遏制我偷盗的权利,而且享有对所有其他人同样的权利(所有这些都以假设责任确实对应权利为条件)。对物权是典型的消极权利,是所有其他人都能加以节制的权利。"
作者简介
约翰·西蒙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哲学系与法学院教授,著有《洛克的权力理论》《在无政府状态的边缘》及本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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