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粮长制度 - 梁方仲

明代粮长制度

梁方仲

出版社

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

2008-11-01

ISBN

9787101062465

评分

★★★★★
书籍介绍

梁方仲先生的学生黄启臣先生将梁先生的著作重新整理,交由中华书局整体出版。文集之一、二、三,是将分别曾由中华书局、中州古籍出版社、广州人民出版社三家出版的论文集以及一些未刊稿重新编排,确定了三个主题,分别是:明代赋役制度、明清赋税与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论,这样的处理较以前单纯以论文集命名的方式更显主题明确。两部名著:《明代粮长制度》、《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收入文集之四、之五。将未刊之梁方仲先生《中国经济史讲义》和《读书札记》整理出来,分别列为文集之六、之七。对难以收入三个主题中的文章,归入之八杂稿中。梁集共八种。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明代粮长制从设立到演变的完整脉络
  • 揭示粮长从特权阶层沦为痛苦差役的悲剧
  • 展现明代基层社会运作与赋役制度肌理
适合谁读
  • 明清史、经济史及制度史专业研究者
  • 对古代基层社会治理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学习经典历史研究方法的学人
读前提醒
  • 本书史料运用精当,行文逻辑严密清晰
  • 建议结合明代里甲制度背景进行阅读
  • 注意区分粮长不同时期的职能与地位变化
读者共识
  • 梁方仲先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巅峰之作
  • 史料扎实且问题意识清晰,堪称神作
  • 透过微观制度透视宏观社会变迁的典范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明代里甲制度在洪武十四年(1381)正式建立。它是全国通行的关于户口编制和赋役供应的地方组织。它规定凡居处相邻近的一百一十户人家编为一里。每里之中,推丁多粮多的十户为里长。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每甲有首领一人名曰‘甲首’。先编排里甲的次序,由第一甲而至第十甲,再指定每甲应役的年份。每年由里长一名、甲首一名率领一甲十户来供应公家的差使。即在每十年之内,从第一甲以至第十甲皆需按照排定应役次序轮流供应一年,其余九年休息。应役之年名曰“见(现)年”;不应役的年份,名曰“排年”。十年期满,每甲皆已应役一次,然后重新编订下届的轮流次序。"
  • "“采纳银数”总计达978万6462两。明代银课的税率是“十取其三”,由此可推算银的产量,其历年积累数至少比在三千万两以上。 自明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七十二年中,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诸国由于贸易关系而输入中国的银元,至少在一亿元以上。"
  • "自明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七十二年中,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诸国由于贸易关系而输入中国的银元,至少在一亿元以上。……对外贸易的扩大和银币输入的激增,是与地理大发现……等事件息息相通的。……中国社会经济的动向和发展程度在此时不但不落在欧洲各国之后,而且适合他们步武一致的。 可是大量的货币集中到商人的手里以后,他们就往往用来作“买田、造宅、置妾”等属于个人享受而非生产性的开支……"
  • "在唐宋两代,官员多由科举特别是进士科出身,是为“正班”。吏员和隶役同被勘为杂职。“士大夫”耻由吏得官。这种风气,到了元代有了很大的转变。元代的情况和辽、金相近。辽官僚由进士出身的“才十之二三”。金虽然较为重视科举,但它创立了吏员也算是正班官的制度。金制:进士及连考四场的终场举人皆得补吏员缺,与官员同样有班次(官阶)、俸给、升迁、调补的正式规定。金出身吏员而升任宰相、副相者多至十余人。因此士大夫并不以作吏为可耻。元代也是这样。"
  • "这是有它的客观根据的。元朝以蒙古人入主中原,初时所有高官要职非蒙古人莫属,汉人与南人皆不得染指。但蒙古人缺乏行政经验,且当时法令繁冗,他们难以通晓,于是不得不以吏为耳目,因此一般行政实权往往旁落于为他们所赏识的吏员手中。明太祖虽然有意改革,但一时尚未能见效,所以明初“进取不拘资格,有掾吏而置身青云者”。其后,至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考试制度已趋完备,于是科举出身复被认为仕宦的唯一正途,吏员被斥为“杂流”,大半不得做官。官和吏从此又分开,吏只管事务,官主持政令,和元代的情形便大不相同了。"
  • "各地的税粮,以其输送的地点来说,可分为两部分:其一,是留在本地供地方开支的,这部分名曰“存留”;其二,是输送他地的,这部分名曰“起运”。“起运”又可分为两种:一为运送京师的,名曰“京运”;另一位拨送他府州县或拨送军卫作官军俸粮的,名曰“对拨”。"
  • "元朝以蒙古人人主中国,初时所有高官要职非蒙古人莫属,汉人与南人皆不得染指。但蒙古人缺乏行政经验,且当时法令繁冗,他们难以通晓,于是不得不以吏为耳目,因此一般行政实权往往旁落于为他们所赏识的吏员手中。明太祖虽然有意改革,但一时尚未能见效,所以明初“进取不拘资格,有掾吏而置身青云者”。其后,至明宪宗(朱见深)成化(1465-1487)年间,考试制度已趋完备,于是科举出身复被认为仕宦的唯一正途,吏员被斥为“杂流”,大半不得做官。官和吏从此又分开,吏只管事务,官主持政令,和元代的情形便大不相同了。 选举制度确立,粮长的升官机会丧失了。这个转变标志着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的强化,选拔和任用官吏已有明确的经常"
  • "关于粮长制的演变情形,总的说来,粮长的任期是从长到短;粮长的职务是从一人包揽到数人分工,甚至数十人朋充;粮长的社会地位从“煊赫如官府”没落成为痛苦的差役。"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粮长制的历史渊源及其设立目的
一、历史渊源
二、设立粮长的目的
第二章 粮长的职务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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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每日一书之6# 好。(我竟已词穷至此。)学习基本知识、史料运用和行文架构。
只能說相見恨晚,不論是立論還是手法都歎為觀止,學渣傷不起
這學期讀書算是認真些了。
这样厚实的史料,写出如此薄的著作——清晰的问题意识,以及完美的制度史建构。大师!
一做就做到顶。。。
近七十年前的著作了,非常滴经典。透过梁先生对于明代粮长制度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明代基层社会运作的肌理与社会经济的荦荦大端。 很深刻的一部著作,我觉得也符合了自己对于经济史研究的期待:“合适”的经济史并不是宏观层面地排列数据,动则“手工业”、“商业”怎么怎么样,而应是更多地关注到社会经济如何塑造地方社会,如何具体地关系到国计民生,是与每个人日常生活相挂钩的历史。进而再眼光向上,结合宏观的经济展开论述。如此,我觉得更合适一点。此外,梁先生对于明代所谓“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观点,也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言简义丰。
没有瞿同祖的脉络清晰,但是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书。虽有阶段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还是表达了作者自身的观点。对于田赋,每一个经手人都要捞一笔,老百姓日子没法过!
经典名篇,许多述论已成为学界共识。梁氏从基层治理、赋役制度视角出发,探究明代粮长之职位渊源与流变——从“永充制”到“轮充制”再到“朋充制”,从负责催征、经收和解运到只负责催征到一条鞭法后的以银代役,从取缔粮长改为里甲到粮长与里甲职务混合——这些过程均彰显了粮长职位不断卑微化的过程。在其中,梁氏再从制度史导向社会经济史,讨论粮长制度对地方社会的系列伤害。粮长走向两极化,有的粮长舞弊豪夺,有的粮长渐由中下层担任,而地方豪族隐匿田地,将赋税转嫁到下层,粮长遂负累破家。这背后,梁氏又有一个反思资本主义萌芽、商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粮长制度使一般人不敢买田,大商人趁机土地兼并,造成明代中叶后商业远超农业、手工业的虚假繁荣。
看到湖南省设置田长,在评论底下看到了这本书,就买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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