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 [奥]凯尔森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奥]凯尔森

出版时间

2013-03-01

ISBN

9787100092807

评分

★★★★★
书籍介绍

汉斯·凯尔森(1881—1973),美籍奥地利法学家、纯粹法学派(也称规范法学派)创始人。本书初版于1945年,是凯尔森的重要著作之一。凯尔森在继承和发展奥斯丁分析法学的基础上,以新康德主义哲学为思想基础,全面地阐述了纯粹法学关于法律和国家的基本概念和一般原理。本书的主体部分由法律论和国家论两编组成,附录则包含作者从哲学和心理学角度对西方法学两大对立学派(自然法学派与实在法学派)的分析阐述,是其时凯尔森法理学最系统与全面的阐述。

目录
导言
作者序
第一编法论
静态法
第一章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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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国家与法的理论”——“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
一条指向国内法到国际法的明路(对国家理论本身倒没什么帮助
为什么新版要他妈60,我勒个去。是大陆要重视起来知识产权了么。比第一版厚多了
终于啃完了…很值得深究
1.沈宗灵先生的翻译作品,语言精准文雅,十分耐读,很值得翻译时学习。2. 凯尔森的应然,是指法律要件与法律效果在法律文句中的意义连接,是纯粹形式的应然,和超验的法律理念有所区别。这种应然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措施所赋予和保障的。而所谓正义是什么、实现正义,都是政治话语,都是人类的美梦。3. 因此就带来一个问题,任何政治主张都可以用这一纯粹形式的结构,甚至有人说,这一纯粹的应然就是空泛的应然。4. 这是我第一次读法律实证主义,理解的不够到位,有失偏颇。总算开了个头,以后对这个法理学思潮,或多或少都会引起思考。学习真的是一个局部与整体来回循环的诠释学过程,不能着急,循序渐进。就算读不懂、读不完都没关系,关键是开了个头。
非常好著作,❤️来自凌晨两点。个人感觉比马工程一系列所谓“教材”流畅通达得多。
一般五分
在凯尔森的“法律世界”观里,法是无问西东的“just do it”而非“do it because it’s right ”。法的基础规范是世界的原动力,而动态的授权的法律秩序是其他法律规范的权力来源。自然法的不可知性是这一秩序缔造的必须原因。环环相扣,逻辑严密,说服力强。膜拜。另外,法部分比后面的国家部分更好。
个人认为,凯尔森的思路之清晰,论证之坚实,无愧于作为法学生在法理法哲学术训练中的第一个导师。
够科学,非常值得吸收。凯尔森也算是我精神上的法学祖师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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