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摘录
- "《辯體》中論《三百篇》、《楚辭》、漢、魏、六朝、唐人詩,先舉其綱,次理其目,每卷多者七十餘則,少者二三則。然每則各具一旨,皆積久悟入而得,並未嘗有雷同重複者。……今總計九百五十六則,懼後人刪削耳。 諸家說詩,多采竊舊聞,混為己說,最為可鄙。予此書反所引說,必標明姓字,或文氣相疑,即以小注明之,庶無主客之嫌。後他書或與是書同者,當以是書為本。 此編辯體小論,四十年十二易稿始成。或夜臥有得,即起書之;無燭,曉起書之;老病後不能手書,命姪輩代書。 此編分次:……共三十八卷,為十二本,皆以類相從,便於觀覽。或必以多寡相配而均分之,則書肆所為,不得詩體之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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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周) 七十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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