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体系

[德]黑格尔

出版时间

2020-05-31

ISBN

9787010221885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是一部让许多读者'劝退'却又'舍不得弃'的黑格尔早期手稿。它成书于耶拿时期,是《精神现象学》与《法哲学原理》的'胚胎阶段':术语里还带着浓重的谢林味,讨论内容多受惠于费希特的法权理论,既找不到成熟期的'精神',也谈不上《精神现象学》里那个动人的'爱'。正因为它'不完美',反而成了观察黑格尔思想如何成形的珍贵标本——读者能清晰看到'绝对理念的国家'概念在此已初具雏形,也能追踪他与谢林的分歧从何萌生。本书适合这样一些人:不满足于把黑格尔当作一座凝固的丰碑,而想走进他青年时期那场充满争论的思想现场,理解'客观精神'这一后来开辟'哲学新大陆'的领域究竟从何而来。
作者简介
黑格尔,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黑格尔的思想,标志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王志宏,男,1972年生,哲学博士,云南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德国哲学、政治哲学和先秦哲学。著有《事实性与时间》(云南人民出版社)、《悦学集》(云南科技出版社)等,译有海德格尔《讨论班》(商务印书馆)、拜泽尔《黑格尔》(华夏出版社)沃林《存在的政治:海德格尔的政治思想》(商务印书馆)卡洪《现代性的困境》(商务印书馆)奥斯本《时间的政治》(商务印书馆)等10本著作。
目录
导言
Ⅰ.基于关系的绝对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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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翻译保留了很多长句子,对于黑格尔特殊时期使用的概念也没有做说明,细节之处理解还是有很大困难,但是总体的框架和构想并不陌生。还是一句话,不要因为方法和概念就彻底断裂黑格尔的早期和晚期思想。
《法哲学原理》的雏形,大致框架还是很清晰的,作为绝对理念的国家概念都已经成型了。我也没想到现在我竟然开始搞黑格尔的实践哲学了。
跟晚期哲学差异很大,看得出当时是通过自然法论文和伦理体系在现代自然法和转向现代国家的封建制两个方向上共同探索。真正可能跟普鲁士相关的是这一本而不是法权哲学原理,同时解释了很多后来在后者那里省去的东西。
既没有「精神」,也没法说「爱」,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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