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 - [德] 埃德蒙德·胡塞尔

现象学的观念

[德] 埃德蒙德·胡塞尔

出版时间

1970-01-01

ISBN

9787010062396

评分

★★★★★
书籍介绍
《现象学的观念》(五篇讲座稿)(胡塞尔文集第2卷)作者认为:哲学和科学相比;有着自身的研究对象。它因对认识论的反思而产生,因而是一门绝对意义上的关于存在之物的科学。过个绝对的存在之物就是隐藏在变动不居的科学对象之中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自我的纯意识。要认识它,必须根据绝对存在的意向,先用“先验的还原法”,将前人留给我们时间接知识和当下获得的直接知识抽象掉,从而产生了一个个的个别的失天设定(也可以用“意识流’的概念来表示),然后再进行“本质的还原法”,把个别的意识普遍化,从而就认识到绝对的真理。因而现象学是一种心理哲学,是一种认识论,是认识绝对的存农之物——“现象”的哲学。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阐述先验还原与本质还原方法
  • 探讨认识如何可能及主客体关系
  • 揭示绝对被给予性的纯粹意识结构
适合谁读
  • 哲学专业学生及西方哲学研究者
  • 对现象学及认识论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胡塞尔思想的人
读前提醒
  • 非入门读物,需具备一定哲学基础
  • 建议配合倪梁康等学者解读辅助
  • 术语艰涩,需耐心反复咀嚼文本
读者共识
  • 胡塞尔现象学转向的关键文献
  • 逻辑严密但阅读门槛极高
  • 被誉为进入胡塞尔思想的指南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就像一个在看的人想否认他自己在看和否认有看的行为一样。假如他不具有另一种感官,我们怎么能使他信服呢?"
  • "现象学的还原就是说:所有超越之物(没有内在地给予我的东西)都必须给以无效的标签,即:它们的存在,它们的有效性不能作为存在和有效性本身,至多只能作为有效性现象。我所能运用的一切科学,如全部心理学、全部自然科学,都只能作为现象,而不能作为有效的、对我说来可作为开端运用的真理体系,不能作为前提,甚至不能作为假说。然而法则的本真意义在于,始终要求停留在这里的认识批判中有疑问的诸事务上面,并且不把这里出现的问题和其它不相干的问题混淆起来。客观科学之路并不通往对认识可能性的明晰。希望使认识成为明证的自身被给予性,由此而直观到认识的功效的本质,这并不是指演绎、归纳、计算等等方式,这并不是指,从已被给予的、或"
  • "在反思中,思维、显现本身成为对象,而这有利于同音多义的 产生。最后,不需要再一次强调,如果谈到对认识对象和认识方 式的研究,那么它始终是指本质研究,这种研究在绝对被给予性 的领域中总括地展示出了关于认识的对象和关于对象的认识的最 终意义、可能性和本质。"
  • "现象学的对象并不被设定在一个自我之中、"
  • "一个时间性的世界之中的实存,"
  • "而是被设定为在纯粹内在的直观中被把握的绝对被给予性"
  • "生活和科学中的自然的思维对认识可能性的问题是漠不关心的-而哲学的思维则取决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
  • "认识"受到质疑",但并不因此被否定,而且并不因此在任何意义上都被看做是可怀疑的。"
用户评论
和英文版对照了一下,以第二讲为例一些地方有出入:1,第二节大意差不多,但句子形式大相径庭;2,第八节英文是Examine the essence,中文是“直观到本质”;3,第十节的那个括号中说的完全是两个东西了;4,第八节,中文说“不仅仅是在”,而英文中没有“仅仅”一词,有没有这个意思就完全不同了;5,中文中“对象”、”客体“、”客观性“不分的地方,英文中大多都是objectivity。6,第20节最后一句,中文为“而不是更普遍地将一般认识的本质问题看作认识批判的主题”,英文翻译过来似为“而不是给予像这样的认识的本质的问题作为它的主题的一个更普遍的描述”;还有附录三的第二段中“不处在叫作超越的客体的客体领域中”,英文翻译过来只是“处在超越的客体领域中”。
了解现象学的捷径。
小观念神烦
没看懂的书一律五星。
绝对不是什么入门读物
完全读不懂……
虽然小观念篇幅简短,但我觉得不适合作为入门书,因为论证太凝练了,很多重要的思想(如意向性、明见等)都没有详细展开。如果没读过《逻辑研究》,恐怕根本不知道在说什么。再加上往复与自己辩难的探索性质的写法,导致文风缠绕迂曲,不够简明直截,也增加了理解的难度。
嗯 ·胡塞尔将现象学定义为关于本质的最一般的学说。 ·现象学直观=本质直观=范畴直观其实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反思,或者就是海德格尔意义上对存在者之存在的领会,至于胡塞尔晚期所谓的先验还原=先验直观对于有限者而言根本做不到。
痛苦 @2020-10-21 00:26:12
整个现象学认识论,故事的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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