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民,1955年10月生,广东省惠来县人,学历,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研究员,英国伦敦大学访问学人,现任职国立中山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公法学札记
陈新民
评分 9.4分
本札记录了14篇文章,也是我过去两年来发表有关公法学,特别是行政法学、宪法学与制史的一些读书心得。本文集既名为“札记”,就明明了所收录文集之性质并不完全一至:其中有属于小品式的短文,如“行政法学的拓荒者——浅介几本中国早年的行政法教科书”(第八篇),以及“法律箴言、谑语150则选”(第十三篇);有属于实务的比较,如“行政罚的适用原则——一则台湾行政法院判决的评释”(第九篇);有介绍德国国家考
反腐镜鉴的新加坡法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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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一位法律人的角度,希望尝试了解李光耀这位法界出身的政治人物,如何利用法律以及执行法律,作为治国的工具。新加坡的经验是我国政府所学习的一个范本,而且它也具备华人社会的某些共性。可以作为某种范本研究。字数15万字,作者陈新民在大陆公法学界有一定影响力,文笔优美谨慎,选题好。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
评分 8.2分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册),ISBN:9787209027120,作者:陈新民著
中国行政法学原理
评分 9.5分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
评分 8.5分
原书收录了台湾学者陈新民博士的以德国公法原理为主题的17篇论文。此次修订版增订为24篇。书中对德国法治国概念的起源、德国行政法学的先驱者、公法上的公共利益问题、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国民抵抗权制度、平等权和社会基本权利等等作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