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 - 陈新民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

陈新民

出版时间

2001-03-01

ISBN

9787209027120

评分

★★★★★
书籍介绍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下册),ISBN:9787209027120,作者:陈新民著
精彩摘录
  • "任何对人民福利措施,唯有在最不得已时,也就是人民依“自行性”及“自助性”无法自力达成时,国家方得伸出援手。(威廉•洪博)"
  • "“公法应该比私法更需要明确地有白纸黑字的成文规范。”"
  • "德国行政法的发展正可以取自民法及刑法。"
  • "分配原则产生了基本人权体制,而组织原则生出权力分立体制。"
  • "“空泛的福祉原则”"
  • "法治国必须承继传统形式意义法治国的杰出理念,诸如最大幅度地维护人民基本权利、基于自由主义的对国家权力可能滥权的疑惧以及确保上述两个原则所必须实行的法律保留及所衍生的信赖利益保护、溯及禁止与可预测原则的实践等。同时必须符合国家追求整体实质意义以及将国家行为确实用法而非单纯用法律来加以束缚,使得法治国无疑可通过违宪审查权的制度,来摈斥恶法亦法,而达到良法之治。"
  • "迈耶之所以被称为使用纯法学的方式,乃在于其适用甚多民法的观念。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在讨论官署部分。其对于公务员的制度乃援引民法的委任。(略)"
  • "奥托迈耶行政法总论的上册,专以各行政法所共通的的原理为讨论对象,不针对个别的行政权力,也是迄今为止第一本以宏观角度,并采撷已较为发达的私法的研究方法来讨论行政权的运作。就后者而言,恐怕迈耶也斟酌了德国在民法立法典方面的丰硕的成就。也因此,本大作以对于法律-特别是私法-已有相当根基的人士阅读,较为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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