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

何春蕤

出版时间

2001-01-01

ISBN

9789577321282

评分

★★★★★
书籍介绍
翻开这本书,最先撞进视野的不是悲情叙事,而是一连串让人坐不住的反问:为什么主张平等自由的社会运动,会赞成卖淫?为什么人权组织反而声援公娼、支持除罪化?何春蕤把目光投向那些被主流建构为「受害者」或「罪人」的性工作者,追问她们能否成为拥有自主权的主体。书中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在于它拒绝把妓女简化为「出卖身体」的符号——交易里的时间、价钱、服务项目,都是反复协商的结果。更尖锐的是,作者反问知识女性:你们真有身体自主权吗?为何要把「成为性动物」的权利推给「革命之后」?这本书适合愿意被新观点冲击、又不满足于口号式平权的读者;它不提供温情的答案,而是逼你重新思考权力、情欲与自由究竟如何勾连。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批判废娼论,主张性工作除罪化
  • 揭示知识女性在性自主上的困境
  • 引入国际妓权运动与桃色学术
读者共识
  • 极大拓宽了性权利视野
  • 有力解构了传统道德偏见
  • 引发对边缘群体尊严深思
精彩摘录
  • "在性工作者的坦言描述中我们看不到男性自我肯定的掌控场面;相反的,我們發现一個秘密的男性世界,充滿性方面的脆弱、困惑混亂、悲傷、被挫折的慾望、以及憤怒。"
  • "老實說,现在很多女人,特别是女政治人物、女學者…等等,並不是沒有资源和力量,但是她们在性领域中都道比不上性邊緣女人的鬥爭力。老實說,由於養成經驗和人格心理構成,知識女性反而更難有身體自主權,亦即,很難有自由展现自己是一個「性動物」(sexual being),很難有自由展现身體性慾等等的權利。我想問的是,你有這樣的身體自主權嗎?我们为什麽要等到「革命之後」才能有?我們將來可能擁有嗎——如果我们不现在就要求的話?"
  • "一位妓女說道,「女人出於義務或屈從而與人性交,才真的是『婊子』。」"
  • "废娼人士面对这种抗议时很典型的反应就是:在卖淫的事业中,有自由和意识的人是例外,大部分都是受害的女人或儿童被问到妓女是否也可能是拥有自主权的主体时,废娼人士都持否定的立场;这么一来性工业的从业人员都不被承认具有成年人的地位也不被赋予自主迁移的权利。"
  • "反娼的女性主义者(anti- sex work feminists)常常认为支持妓权就是支持男性任意地享用女性的性。 Female Sexual Slaveryー书的作者 Kathleen Barry更明白的指出:「卖淫助长了我们文化中那种普遍的想法,好像男性应该可以按照他们所选择的任何条件和状况来享用他所想要的性服务」。相较于反娼女性主义的观点,性工作者则持完全相反的立场,妓权运动的一个重要纲领便是积极争取性工作者有权利依照自己本身的状况和要求来提供性服务,而不是由国家警察、淫媒、男性经理或者客户来主导。社会大众对于妓女的污名和无知助长了对于卖淫的错误的印象,以为卖淫就只是女人在某段时间内「"
  • "同時,「桃學」也表明了性/別研究的學術特「色」,過去左翼學術曾被稱為赤色學術,今日我們則將帶有逃學嬉戲性質的性/別研究稱為「桃色學術」。"
  • "然而從 1997 年台北公娼存廢爭議事件看來,不但本地主流媒體與公共論壇缺乏妓權觀點的深刻呈現,連學 術界、文化界、甚至運動界的知識份子都對妓權觀點所知不多,因而往往任由監控管理掃蕩轉業的權力觀點和性歧視,主宰了性工作者的生命與尊嚴。"
  • "世界妓權憲章 國際妓權組織 1985 年 2 月於阿姆斯特丹 張玉芬譯,何春蕤校訂 法律訴求 ◆ 成人依個人決定所從事之各種性交易皆須除罪。 ◆ 賣淫雙方除罪之外,若有仲介的第三方介入,應比照一般商業管理法規處理。另外,目前的商業管理法規容許對娼妓進行剝削,應增修特殊條文以避免自雇或受雇娼妓受到虐待及污名。 ◆ 無論是否在性交易的脈絡中,執法單位都應加強打擊本地和跨國的詐欺、脅迫、暴力、兒童性虐待、壓榨童工、強暴、種族歧視等問題。 ◆ 任何剝奪娼妓在國內或國際自由交往、旅行權利的法律都要廢除。娼妓享有私密生活的權利。 人權保障 ◆ 保障娼妓的全部人權和公民自由,包括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屋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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