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与命运 - 尼布尔

人的本性与命运

尼布尔

出版时间

2011-10-01

ISBN

9787802544437

评分

★★★★★
书籍介绍
《人的本性与命运》中尼布尔主要论述了对人性与命运的立场,他认为,人是自然界的赤子,他本身是有限的、脆弱的;另一方面,人也是灵性的动物,具有无限的自由;人生的意义是从基督启示来的,在基督里面人可以获得智慧和能力,以完成他倚靠自己否能完成的人生意义;人的罪与人的自由是相关联的,罪不是由于人的有限或无知产生的,而是由于人的骄傲和自义产生的。历史显示了永恒的原则。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人性中有限脆弱与无限自由的深刻悖论
  • 指出罪源于骄傲自义而非无知,批判现代乐观主义
  • 融合神学与政治哲学,探讨人在历史中的命运
适合谁读
  • 对基督教神学、哲学及人性本质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社会心理学、政治伦理及历史规律的思考者
  • 希望深入理解尼布尔思想及现代文化困境的人
读前提醒
  • 译文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表述晦涩,需耐心阅读
  • 非系统神学著作,建议结合先知视角理解其批判性
  • 内容思辨性强,适合静心研读,不宜作为轻松读物
读者共识
  • 思想深刻,对人性阴暗面与自由意志的洞察令人震撼
  • 翻译水平普遍受诟病,严重影响阅读体验与理解
  • 虽具宗教背景,但对现代社会心理与政治仍有启示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人固然是自由的,也有超越他自己及其世界的能力,但他若找不到建构意义的根据(这根据超越了他所无法超越的世界),那他就不可能建构一个意义的世界。作为宗教基本问题的意义问题,超越了以探索事物相互联系为目的的普通理性问题,正如人的精神自由超越了他的理性能力一样。 如果不引入一个超越了这个有待解释的世界的意义原则,那这个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解决。若有关存在的生机原则,甚或次要的和谐原则被用作意义原则,那人就会陷入偶像崇拜。他就会把某些有限的、偶然的生存因素抬升到神的高位。他就会把某种本身仍需解释的东西当作和谐与意义的终极原则。偶像崇拜的最显著形式是,以自然生机或历史生机为中心来建构意义世界。比如,把显然是偶"
  • "就像动物一样,人也深陷于自然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之中;但与动物不同的是,人能正视这个处境并预知它所包含的危险。他寻求反抗自然的偶然性来保护他自己;但他这样做,就不得不违反上帝为其生存定下的界限。因此,所有的人都脱离不了以牺牲别人来换取自己安全的罪。而自然中的危险也因此而变成人的历史中的更为可悲的危险。再有,人的知识虽受时空的限制,但却不像动物的知识那样受限。人的知识之所以并不像动物那样受限,是因为人知道这些限制,这就是说,他在某种意义上是超越这些限制的。人所知道的,总是多于他直接置身其中的自然处境,他常以整个处境来领会他当前的处境。然而他却不能不以来自他直接处境的有限观点,来对这整个处境加以界说。"
  • "必须看到,尽管古典的人性观比基督教的人性观更为乐观(因为它在人格的中心并未发现缺陷),尽管它完全信赖理性人的德性,但却不像现代人那样,坚信人都有达成德性或幸福的能力。这样,希腊人生观便罩有一层忧郁的气氛,明显不同于今天垂死的资产阶级文化所具有的那种全面的乐观主义,尽管后者声称它只是恢复了古典的世界观和希腊的人性观。正如《伊利亚特》中宙斯所说,“凡栖息在大地上的生灵,我以为没有比人更可怜的”,这种情调贯穿在从荷马到希腊化时期的整个希腊思想中。"
  • "希腊悲剧中的悲观主义与哲学家的悲观主义有所不同,它非常接近基督教对人生的见解。但与基督教思想不同的是,希腊悲剧对由它提出的问题并无答案。……但与哲学家不同,悲剧家认为人的情欲不只是身体的单纯冲动。由宙斯所代表的秩序与纲纪原则,不断受到人的生命冲力的公然反抗,而这些生命力不只是破坏性的,也是创造性的。人类历史的悲剧正在于这个事实,即:人生无法避免在创造的同时造成破坏;生物冲动受邪恶精神的提升;而这种精神的表达总要犯骄傲的罪过。希腊悲剧中的主人公常被劝告要记住他们是凡人,要借助遵循一种适当的自抑来避免灾祸。但他们触犯宙斯的那种骄傲,乃是他们在历史中的创造行动的不可避免的伴随物。悲剧主人公之所以成为"
  • "按照圣经上的看法,人是受造物,在身体与精神两方面都是有限的。这种明显建立在超理性假设上的基督教信仰,一旦从理性上来阐明,就会立刻发生危险;因为力图将万物纳人合理的一致性关系之中的理性,是要用一已知的事物作为解释原则,并从中推导出所有其他事物。它最为自然的倾向,就是要使自己成为终极原则,其结果便是宣布它自己为上帝。基督教的心理学和哲学,从未完全摆脱过这一错误,这就说明,何以自然主义者会振振有词地认为基督教信仰乃唯心主义之源,其实是错误的。"
  • "在基督教思想中,对人性的高估(the high estimate),即人是“上帝的形象”,与对人性的低估(the Iow estimate),即人是罪人,同时矛盾地并列在一起。人的罪被定义为对上帝的反叛。基督教把人的罪恶估计得如此严重,正是因为它把恶放在人格的中心,即放在人的意志中。……罪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他拒不承认他的“受造身份”(creatureliness),拒不承认他只是生命整体中的一个成员。他妄想僭越他的地位。……人在自己的真实本质中是自相矛盾的。他的本质是自由的自我决断。他的罪则是对他的自由的误用,由此而带来自由的毁灭。 人是一个个体,但他不是自足的。他本性的法则是爱,爱是由服从他"
  • "现代人的最大确信,乃是在处理恶的问题时所抱的乐观态度。……认为人在人格的中心有罪(即在意志中有罪)的看法,受到人们普遍的拒斥。……如果现代文化主要是从人的理性能力的独特性去看待人的,那它就会发现,罪恶的根源在于自然冲动和自然必然性,因此它希望通过增进人的理性能力来消除罪恶。……另一方面,如果说现代文化主要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去看待人的,那它就会希望通过使人回到自然的和谐、宁静与无害的统一中,来把人从他精神生活所卷入的可怕混乱中解放出来。……理性人或自然人都被认为在本质上是善良的,为了得到拯救,人只须要么从自然的混乱上升到心灵的和谐,要么从心灵的混乱下降到自然的和谐。拯救策略如此完全自相矛盾,这一"
  • "现代人之所以倾向于从历史的特殊事件或特殊腐败中去寻找人生的邪恶之源,乃是因为他以一种简单的一维历史观去看待自己的自然结果。但现代人的这个错误只不过强化了人心的一个永久性倾向,即将过错归于外在引诱并因此而逃避责任。每个人都总会重复人类始祖所用过的托词:“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所有这些解释中的重要之点在于,它们不能解释何以邪恶在历史中的这些特殊根源,如坏的牧师、邪恶的统治者以及统治阶级等,会有将邪恶引人历史的能力和倾向……何以自然中所不存在的恶会出现在人的历史中。 18世纪的学者十分正确地看到,在所有暴虐与狂热中都有宗教的成分,但他却把这个事实归于特殊历史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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