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

威廉·唐纳尔斯基

出版时间

2022-11-01

ISBN

9787516227978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著名法官波斯纳的传记。

波斯纳,1959年以最优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第一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曾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1962年毕业后,他曾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1969年,他来到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出版著作《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革命”(《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成为法学院讲座教授。1981 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法官,并在1993年到2000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2017年,波斯纳法官宣布退休。

任职法官期间,波斯纳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决意见,这个数量之多位居美国联邦上诉审法官第一(比美国联邦上诉审法院法官撰写的司法意见平均数大约高出两倍),他的上诉审判决意见为其他联邦上诉法院引用率也位居同行前茅(大致高出平均数3倍)。他的学术著作也是如此,研究发现,1978年以后出版的引证率排名前50本法学著作中,波斯纳就占了4本(并属于前24本之列),数量第一;他的总引证率也是有史以来排第一(7,981次),比位居第二名的学者(德沃金,4,488次)高出近 80%。无怪乎,一个有关波斯纳的幽默就是,“谣言说,波斯纳每天晚上都睡觉”。

波斯纳法官对这本传记的写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不仅授权作者使用芝加哥大学图书馆所收藏的波斯纳的档案资料,还接受了多次面对面访谈和大量的邮件提问。在此基础上,还有超过200位波斯纳的同事、同学、朋友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帮助。这些确保了本书真实地描述和回顾了波斯纳的人生与智识。

威廉•唐纳尔斯基 著:在美国从业三十年的律师和作家,具有较为丰厚的司法实践经历,此前的著作包括《联邦法官揭秘》和《伟大的最高法院大法官:1941-1954》。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全面记录理查德·波斯纳从耶鲁英文系优等生到哈佛法学院首席,再到联邦法官的传奇生涯。重点展示其如何自学经济学并开创法律经济学分析,出版《法律的经济分析》引发法学界革命,以及其作为法官期间年均撰写80件以上判决意见、引证率居历史第一的惊人学术与司法产出。
  • 深入剖析波斯纳作为法官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书中揭示其认为司法活动受限于时间与资源,不应不计成本追求抽象正义,而应通过遵循先例确保规则落实的明确性。同时展示其挑战传统法律解释、抵制形式主义、在宪法侵权等领域推进经济分析应用的争议性实践与思想交锋。
  • 呈现波斯纳作为公共知识分子与挑衅者的多面形象。书中包含其与德沃金等学者的激烈辩论、对法律职业封闭性的批判,以及其“诅咒使人振奋”的价值观。通过大量档案资料与访谈,客观还原其高产背后的勤奋特质,以及其始终怀疑自身是否适合法律界的自我认知与内心挣扎。
适合谁读
  • 适合法学专业学生、学者及对法律经济学、法理学感兴趣的研究者。本书详细梳理了波斯纳学术思想的形成脉络、理论争议及其在美国司法体系中的实际影响,有助于读者深入理解法律与经济分析的交叉领域,以及实用主义法学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与边界。
  • 适合对美国司法制度、联邦法院运作及法官职业伦理感兴趣的读者。通过波斯纳的传记,读者可了解美国法官的选拔机制、判决撰写规范、同行评价机制及司法自治文化。书中关于法官如何处理批评、如何平衡学术研究与司法职责的内容,具有极高的制度参考价值。
  • 适合对传记文学、知识分子生平及跨学科思维模式感兴趣的普通读者。尽管涉及专业内容,但书中关于波斯纳个人性格、学术竞争、与各界人士交往的细节丰富生动。读者可从中看到天才人物的勤奋、傲慢与自我怀疑,以及其在不同社会角色间的转换与冲突,满足对传奇人物内心世界的好奇。
读前提醒
  • 阅读前建议先仔细阅读郑戈教授的译者导言,其提供了高质量的背景梳理与理论批判视角,有助于把握全书主旨。正文部分史料堆砌较多,翻译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人名译名不统一、低级错误等问题,阅读时需保持批判性思维,忽略文字瑕疵,聚焦于波斯纳的思想逻辑与行为模式。
  • 书中涉及大量美国法律术语、判例名称及经济学概念,非专业读者可能感到枯燥晦涩。建议跳过具体的判决书技术分析章节,重点关注波斯纳的生平经历、学术观点演变、与德沃金等人的论战细节,以及其个人信件中流露出的真实情感与价值观,以避免陷入技术细节的泥沼。
  • 请勿将本书视为波斯纳思想的权威教科书或正面宣传册。作者虽获波斯纳支持,但书中也记录了其争议性言论及负面评价。读者应结合其他批判性文献,辩证看待其法律经济学观点的局限性。同时,注意区分书中引用的原始观点与作者或译者的主观评论,避免被错误翻译误导。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可波斯纳作为天才学者的历史地位及其惊人的学术与司法产出,对其勤奋、高产及挑战权威的精神表示敬佩。但多数读者批评本书翻译质量低下,存在大量错译、漏译及人名不统一问题,严重影响阅读体验。建议仅参考译者序言,或寻找其他更严谨的波斯纳研究资料,本书正文参考价值受限。
  • 读者认为本书作为传记,史料丰富但缺乏深度分析,流于事件罗列,未能深入剖析波斯纳思想背后的深层逻辑与社会影响。部分读者指出书中对波斯纳的辩护色彩较重,且对非法律专业读者门槛过高,阅读障碍大。建议仅作为了解美国司法制度与法经济学发展史的辅助材料,不宜作为入门读物。
  • 读者对郑戈教授的译者序言评价极高,认为其内容深刻、逻辑清晰,远超正文价值。许多读者表示仅阅读序言即可获取关于波斯纳的核心信息与批判性视角,正文部分因翻译糟糕且内容冗长乏味而放弃阅读。这反映出读者对高质量学术导读的需求,以及对当前出版翻译质量的不满与失望。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2013年的时候,我接到《北大法律评论》主编的约稿,为一期叫做“批评波斯纳”的专辑供稿。原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举办了个招收中国学者的“法和经济学”暑期班,波斯纳在暑期班上做了一个讲座。面对现场听众,《法律的经济分析》 一书的作者问道:“各位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在中国是否存在能够容纳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制度结构和法律文化?”对这个问题,在场的多数听众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但自承对中国所知甚少的波斯纳法官不以为然,他认为:“对其而言,更好的选择是保持抽象和形式主义,而实质上远离实践性和实用主义的考量。”①要知道,在许多人眼中,波斯纳是法律形式主义(他更喜欢称之为法教义学)的猛烈抨击者。他最常引用的前人警"
  • "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和专业分工所导致的结果之一是参照系的区隔,“实际上大多数法官很方便地认为大多数批评都是出于政治观点相左、嫉妒、对法官工作状况的无知(有时是存心无知)以及自我推销,只对其他法官的批评比较在意”。®这一点在司法自治程度比较高的普通法法域体现得最为明显,而在法律职业化程度日渐提高的我国也逐渐表现出来。尽管政治评价和舆情评价仍然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越来越多的法官更加重视同行评价,尤其是上级法院法官的评价。认知科学的发展使我们看到,人类的任何决策活动(包括司法决策)都离不开直觉、想象和语言。虽然判决书所呈现的是用书面语言表述的解释和推理,但这些都是决策后的论证,而不是决定决策结果的因素"
  • "司法活动是在有限时间、有限资源的约束下给出明确结论的活动,不是不计成本地追求“正义”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遵循先例通常是一种明智的政策,因为就大多数事项而言,相关的法律规则得到落实比得到正确落实更加重要”。无论是严格依照法条还是遵循先例,都是为了在时间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作者简介
威廉•唐纳尔斯基 著:在美国从业三十年的律师和作家,具有较为丰厚的司法实践经历,此前的著作包括《联邦法官揭秘》和《伟大的最高法院大法官:1941-1954》。
目录
译者导言:局内的局外人 郑 戈1
一、本书的价值1
二、波斯纳的告诫7
三、法学的认知开放性与法律的系统闭合性15
四、未尽的人生故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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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世上唯庸人无咎无誉。”
只能说还行,以年为单位,通过波斯纳作为学者、法官和公共知识分子这三重身份来展示他的不同面相,作为一个反叛者和挑衅者值得尊重。译文好多处都有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相同的名字不同处用了不同的汉字。书中提到的书,译者会提示有中文版,问题在于,只提示了部分,不知道这个标准在哪里?
作为传记,如果不是法律人阅读会有很大障碍。我觉得这本书仍然让我离波斯纳很遥远,四星给的是情怀,主角以及郑戈老师的认真和幽默
优秀的人一如既往优秀,向波斯纳法官致敬。
对公正的过分追求是机会主义
对早年经历和与德沃金交往辩论事迹比较感兴趣。罗纳德·德沃金也参加了这个研讨会,他反对波斯纳的方法,将自己的论文定名为“财富是一种价值吗”,并回答说“不是”。他指出:只有那些认为钱最多的人就最幸福的人才会提出这种主张。那些参加过这次会议的人把德沃金和波斯纳的这次交锋称为赌注很高的史诗性战役。有人说德沃金得心应手地赢得了这场即兴辩论,用他流畅、优雅、从容不迫的辩论技巧把与会者搞得目眩神迷。理查德·艾普斯坦在2013年德沃金去世的时候写了一篇悼念文章,其中就提到自己也参加了1979年的那次会议,“彼时这两位巨人在[财富最大化]问题上针锋相对。我认为,德沃金的论辩技巧和胆识胜过对手一筹,让我们享受到了一场我在其他场合很少见过能与之等量齐观者的修辞盛宴。”
印象深刻的是波斯纳本身的特质,东西写得又快又好,到了办公室脱下外套不一会就会响起打字机的声音,训诫准备不足的律师,挑战斯卡利亚的权威……有趣的老头。
除了翻译时的一些手民误植之处,整体不错。法学是一个有严重缺陷的领域,充斥着胡说八道并且有能力把聪明能干的人转变成胡说八道的人。这也是一个人人称王的领域:没人愿意老老实实去做“普通的学问”。相比之下,经济学家要清醒许多。法律的逻辑实际上就是经济学。 他说,法律与政治一样是可能性的艺术,并时常要求不完美的妥协。英美审判制度的妙处在于让一般原则在具体争议的熔炉里得到检验。他担心现代法律实践无法为诗性想象力提供很大的空间,原因在于过度的专业化,这造就了狭隘的视野。 他一般不会建议人们学法律,除非他们有此爱好,或者生命中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将经济分析方法引入法律是其毕生的事业,但反讽的是,他之所以得到法官同行的普遍尊重,不是因为他的经济分析,而是因为他作为一以贯之的批判者直面现实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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