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 [法]卢梭

社会契约论

[法]卢梭

出版时间

2012-07-30

ISBN

9787511835055

评分

★★★★★
书籍介绍
《律政经典:社会契约论》内容简介:《社会契约论》是法国思想家卢梭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其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以及十八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提出主权在民与天赋人权,奠定现代民主基石
  • 探讨社会契约原理,论证合法权威与自由平等
  • 区分公意与众意,阐述政府形式及社会组织
适合谁读
  • 对政治哲学、社会学及启蒙思想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民主制度起源与法律基础的读者
  • 具备一定人文素养,能接受思辨性文本的读者
读前提醒
  • 原著理论抽象且表述生涩,建议耐心精读
  • 需结合历史背景理解,避免以现代视角误读
  • 注意区分公意与众意,警惕对集体主义的误解
读者共识
  • 逻辑严密文采斐然,是政治哲学领域的经典之作
  • 金句频出引发深思,但部分观点具时代局限性
  • 阅读门槛较高,需反复咀嚼方能领悟其深刻内涵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就是这个根本问题"
  • "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仅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
  • "强力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威才有义务服从。"
  • "如果国家的法律也像自然规律那样不稍变易,不为任何人的力量所左右,则人的隶属可以变成物的隶属。"
  • "所有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都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这个缺点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没有例外的。"
  • "公意之所以能成为公意,不在于他所得的票数,而在于其间使人们结合起来的共同的利益。"
  • "奴隶们在枷锁之下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有如优里塞斯的同伴们爱他们自己的畜牲状态一样。"
  •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 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奴隶们在枷锁之下丧失了一切,甚至丧失了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有如优里赛斯的同伴们爱他们自己的畜生状态一样。 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他们的怯懦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 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 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
作者简介
卢梭,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音乐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被誉为“现代民主政体之父”。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自由平等,反对压迫;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暴政。其代表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用户评论
先哲之光
强烈推荐,非常出色的启蒙书
简直是社会生存必备读物
我觉得语言上比较是那种哲学家惯用的思辨,比较难懂,但是看懂的一些东西还是蛮清新的,思想还是有如沐春风之感
钟书峰脑子有病??谁要看你在哪儿瞎逼逼?
法律出版社先后出版两个版本,一是2012年版,二是2017年版。请读者朋友选择最新版本。
翻译的也就那样。而且理论中模糊不详和矛盾之处不少,“公共意志”只会沦为专制的借口。
如何能找到一个把法律置于一切人之上的政府形式?书中的许多观点,都是现代人类的常识,如此长篇大论,甚至觉得滑稽。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人人生而自由”“宪制”“三权分立”这些观念是多么来之不易。很难想象300多年前,人们都生活在怎样拘束的世界里。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句话可能会永远铭刻在人类文明的丰碑上。读完全文以前我对这句话的理解一直是卢梭是在愤慨社会对人的枷锁,而实际上卢梭认为社会契约才使人真正自由。而这也是一种形式的枷锁,社会共识的力量真的应该大于个人意识的力量或者否定抹杀个人意志吗,所谓的公共意志真的能达成吗?我认为卢梭高估了人性,分裂邪恶混乱自私的因子从古至今都存在于人类的基因里,而实际上许多社会共识是部分人的利益决定的,尤其是在政治上。的确不存在没有限度的自由,可是限度到底是由谁决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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