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

[法]埃米尔.迪尔凯姆

出版时间

1999-01-01

ISBN

9787508016542

评分

★★★★★
书籍介绍

E.迪尔凯姆(mile Durkheim,1858-1917),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社会学的重要奠基者之一。1858年4月15日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士家庭,早年曾继父志作一名拉比。1879-1882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1887年在桑斯、圣康坦、特鲁瓦等地的许多中学任教,1885-1886年赴德游学,深受实验心理学的创始人冯特的赞赏。1887年起,在波尔多大学教授社会哲学,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1898年,他创建了法国的《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个刊物,一批年轻学者组成了一个社会学家的团体:社会学年鉴派。1917年11月15日于巴黎逝世。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确立了社会学作为独立学科的方法论基石,明确提出社会现象必须被视为客观事物来研究。作者严格区分了社会事实与个人心理、生物本能,强调社会学研究必须摒弃主观臆断,坚持客观实证立场,为后续社会科学规范化研究奠定了不可动摇的理论基础。
  • 书中系统阐述了观察、区分、解释及检验社会现象的四大规则。特别是关于区分规则现象与不规则现象的论述,指出犯罪等看似病态的现象在特定社会结构中可能具有正常功能,这种反直觉的视角深刻揭示了社会秩序与越轨行为之间复杂的辩证关系及社会整合机制。
  • 作者详细论证了比较方法在社会学研究中的核心地位,主张通过比较不同社会类型来发现因果规律。书中强调社会现象只能由其他社会现象来解释,严禁将社会事实还原为个体心理或生理因素,这一原则彻底划清了社会学与心理学、生物学的界限,维护了学科独立性。
适合谁读
  • 社会学、人类学及社会科学专业的本科生与研究生,这是必读的经典教材。读者需具备基本的学术素养,愿意深入理解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学习如何界定研究变量、确立研究边界,以及掌握从宏观社会结构角度分析问题的严谨逻辑,为后续学术研究打下坚实的方法论基础。
  • 对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方法论感兴趣的学者与研究者。本书涉及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价值中立以及因果推断的伦理与逻辑问题,适合希望厘清实证研究与解释主义界限,反思研究规范,提升理论建构能力,并深入探讨社会秩序合法性与强制力本质的专业读者阅读。
  • 关注社会规范、道德起源及集体意识形成的普通读者。虽然本书理论性强,但其关于社会如何塑造个人、集体情感如何制约个体行为的论述具有深刻现实意义。适合希望从社会学视角理解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为何具有强制力,以及个体与社会互动机制的深思型读者。
读前提醒
  • 本书翻译版本较多,部分译本语言晦涩且存在误译,建议读者选择权威出版社的最新校订译本,或对照英文原版阅读。阅读时需保持耐心,作者论证逻辑严密但行文枯燥,切勿因语言障碍而放弃。遇到难以理解的概念,可结合《自杀论》等实证研究案例辅助理解其方法论的实际应用。
  • 阅读前需明确本书的历史语境,涂尔干旨在对抗当时的心理还原论和哲学思辨,因此书中大量篇幅用于划清界限而非提供具体操作手册。读者不应期待找到现代意义上的量化统计教程,而应聚焦于其关于社会事实客观性、强制性及独立性的哲学论证,理解其捍卫学科独立性的良苦用心。
  • 书中关于犯罪、自杀等话题的讨论极易引发误解,读者需警惕将其简单等同于现代犯罪学或心理学分析。作者意在说明这些现象的社会结构性成因,而非为越轨行为辩护。阅读时应时刻提醒自己,作者强调的是社会整体对个体的制约与塑造,避免陷入个体主义视角的误读,坚持整体主义立场。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可本书作为社会学奠基之作的历史地位,认为其确立了社会学研究的合法性和独立性。尽管部分观点在当代看来具有局限性,但其强调客观观察、反对主观臆断的实证精神仍具深远影响。多数专业读者将其视为进入社会学殿堂的必经之路,认为不读此书无法真正理解社会学研究的底层逻辑与伦理规范。
  • 大量读者反映本书阅读难度极大,语言晦涩、逻辑抽象,且部分译本质量堪忧,导致阅读体验极差。许多非专业读者表示难以坚持读完,甚至产生“伪科学”的误解。共识在于,若无导师指导或相关背景知识,普通读者极易被其枯燥的理论推演劝退,建议初学者搭配导读资料或简化版解读辅助阅读。
  • 读者对书中关于社会强制力、集体意识与个体自由关系的论述评价两极分化。一方面,赞赏其深刻揭示了社会规范对个体的塑造作用;另一方面,批评其忽视个体能动性,过于强调社会结构的决定论色彩。部分读者指出,其方法论在当代复杂社会研究中已显僵化,需结合其他理论视角进行批判性反思与修正。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犯罪除了具有这种间接的效用外,它本身对于道德意识的进化也起着有益的作用。它不仅要求为必要的改革开辟广阔的道路,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它还为必要的改革直接做了准备。哪里有犯罪,哪里的集体情感就处于为形成新的形式所必要的可塑状态。不仅如此,犯罪有时还为预先决定集体感情应采取什么形式做出过贡献。实际上,犯罪对未来道德的预测,对未来道路的开拓,何止几次!按照雅典的法律,苏格拉底就是一个罪犯,对他的判决也完全正确。然而,他的罪行,即他的独立的思想,不仅对全人类有益,而且对他的祖国也是有益的,因为当时雅典人的传统已不再适应他们的生存条件,他的罪行为雅典人所必需的新的道德和新的信仰的形成做了准备。"
  • "综上所述,我们可归纳出如下三条准则: (1)柱定的社会中,一个社会现象是否为规则现象,与这让会的一定发展阶段相联系;在同一类型的各个社会中,确定“个社会现象为规则现象,必须考虑与这种社会相联系的进化时期。 (2)用检验方法验证第一种方法得出的结果,看它是否符合这样的条件,即规则见象依赖于一定社会类型中社会生活的普遍条件。 (3)如果被考案的社会现象所附属的那种社会仍处于变革中,还未完成其整个演变的过程,那么,用检验方法去证明它是必术可少的。"
  • "因为从理智出发,就会以为一切真实现象都已经包括在理智中,以此为依据所进行研究和解释的就不是事物的本身,而是人们对于这种事物的意念。前面提出和论证的各种准则,是研究事物必不可少的,并且是相互关联的。总之,社会学要真正成为研究客观事物的科学,就必须将普遍现象作为规则现象的标准。"
  • "确定一种社会现象是规则的现象还是不规则的现象,不仪要肴它本身的形式,而且要看它与特定社会的关系。也就是说,只有在杜会类型既定的情况下,才能确定一种社会现象是否规则。因此,社会学的任务之一是确定社会类型,然后分析各种社会类型。"
  • "各种社会现象的不同及其变化程度不仅取决丁它们的组成部分的性质,而且取决于这些部分结合的方式,取决于各个部分是否保持个性以及保持个性的程度差异,即它们与社会整体的联系密切与否。"
  • "要使道德意识能够向前发展,就必须使个人的独创精神能够实现。然而,要让意欲超越自己时代的理想主义者的独创精神表现出来,也得让落后于自己时代的犯罪的独创精神能够实现。这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 "其实,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牢固联系具有一种互补性,但这个性质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当然,没有原因就不可能有结果,而原因也需要有其结果。结果要从原因那里汲取力量,并且一有机会,就把这种力量还给原因"
  • "不错,认为生命的存在时内在环境和外在环境保持一致的这个流行说法是不严密,但一般说来还是正确的。"
目录
目 录
绪 论
第一章 什么是社会现象
一 社会现象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社会中的普遍现象
二 社会现象独立于个人的特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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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垃圾译本
上大学第一本社会学的书 书在学界地位如开山始祖 原则沿用至今 一些引用生物学的论证很有趣【就是翻译好讨厌啊……
社会学本来就不应该是一个小气的学科。
可读性不是很强,有些段落得反复才能大概搞定。而且关联上也比较陈旧了,不太推荐非社会学专业的朋友阅读
本次重读主要关注正常/规则vs病态/不规则的问题
孔德、斯宾塞之后,厘清对象客观性,社会学产生于哲学,对普遍事物的关注,国家应该是医生,犯罪对于所谓文明社会的改革功用。社会环境、功能、结构、组织,因果,共性与个性。
读的第一本社会学名著,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的书目,结果写出来的读书报告我依稀记得老师说我理解错了。不过到现在我也觉得没必要重读,对“社会事实”的理解其实可以不断地在学习理论中厘清。
简单来说,读完就一个感受:看不懂,但是看得出来这是一本社会学入门的书籍。个人认为涂尔干在这本书中诠释了何为社会学,以及我们应当如何看待社会学…… 社会学是严谨的,客观的,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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