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格言的展开

张明楷

出版时间

2003-01-01

ISBN

9787503626753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不是一本供人快速翻过的工具书,而是一场关于“法到底是什么”的思辨。张明楷以二十余条刑法格言为切口,旁征博引古罗马、英国、德国的法律智慧,真正想撬动的却是读者对法律本质的认知:法律的意义一旦确立,便脱离立法者的原意独立生长,如同作品脱胎于作者却不再等于作者。书中那个“因有驴而有权、因驴已卖而无权”的荒诞故事,正是对机械套用法条的尖锐反讽。它适合那些不满足于背法条、渴望理解法律为何如此运转的法科学生,也适合愿意被作者“罗嗦”所困、进而重新审视法与道德、恶法与信仰之别的读者。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以刑法格言为线索,深入剖析法律文化遗产精华。作者对二十余条核心格言从基本含义、内容根据、具体内容及适用问题展开全面阐述,引用三百余条中外法律格言,涵盖古罗马、英国、德国等历史渊源,展现刑法理论的深厚底蕴与跨法系比较视野。
  • 张明楷教授运用实质解释论与行为无价值论等前沿观点,对格言进行批判性解读。书中不仅提供文义解释,更结合中国司法实践与理论争议,分析不同国家主流观点的利弊,旨在纠正形式主义的机械司法,强调法律适用中的正义考量与逻辑自洽,体现严谨的学术态度。
  • 书中探讨立法原意与法律客观存在的关系,指出刑法一经制定即成为独立客观存在,与立法者意图产生距离。作者通过幽默案例与深刻法理辨析,揭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强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引导读者思考法律约束力与道德界限,提升法治思维。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为本书是刑法学启蒙与进阶的经典之作,张明楷教授深厚的法学功底与严谨的学术态度令人敬佩。尽管部分读者反映内容深奥、阅读吃力,但多数法科学生认为其价值巨大,对提升专业素养、理解刑法精神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法学院学生必读之书。
  • 书中对法律信仰与正义的强调引发读者共鸣,读者认同“法律必须被信仰”的观点,认为这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然而,也有读者批评书中存在堆砌格言、内容迂腐或重复之嫌,认为部分论述过于理论化,缺乏实用性,对非专业人士而言阅读体验不佳。
  • 读者指出本书不适合零基础读者,阅读门槛较高,部分人因水平有限而感到痛苦。但坚持读完的读者表示,书中对刑法理论的批判性思考与跨法系比较极具启发性,有助于打破思维定势。总体而言,本书在专业领域口碑极佳,但在大众传播层面存在争议,需理性看待其定位。
精彩摘录
  • "西方某大国的法律规定,拥有一定数额财严的人,才具有选举权。某人在上一次选举时,因为有一头驴,所以,选民登记机关允许他进行选民登记,他行使了选举权。后来,他因为生活贫困而将驴卖掉了,这一次选举前,他也去进行选民登记,但被拒绝了。他问为什么,对方对他说:“上一次因为你有一头驴,所以具有选举权;这一次因为你没有驴了,所以没有选举权。”于是,他就问:“上一次选举时,究竟是我具有选举权还是驴具有选举权?”对方说:“当然是你具有选举权。”他就问:“我还是我,怎么我现在又没有选举权呢?”对方无言以对。"
  • "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 "“当一个历史事件或一部作品被仓造完成之后,创作者便同时失去了他对作品意蕴或历史事件的意义的占有权”。[S5]同样,“刑法一经制定,它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与立法原意产生距离”。[S6]“尽管作品的意义脱胎于作者的意图,但并不等于作者的意图,它们之间的关系犹如母体与胎儿的关系,胎儿离开了母体之后,尽管保留着母体的种种遗传基因,但毕竟不是母体的复制品,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
  • "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物质、精神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必然导致人们认为一些非刑罚方法也具有剥夺性痛苦,也足以对付犯罪。"
用户评论
Fiat iustitia et pereat mundus! 正义必须伸张,哪怕世界灭亡。
我的刑法学启蒙读本
对法学格言旁征博引的背后是张老师深厚的法学功底。
不免迂腐,入门却好。
堆砌的嫌疑
其实格言本身更像是个引子,而非诠释的重点。本书对诸多法理进行了探讨,比较深入,可能更适合法律研究者阅读,对普通人阅读体验不是很好。
永远的经典,法学研究者必读
一本假扮成法学入门启蒙读物的楷哥论文集(夸张了,还是比论文集易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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