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

埃尔顿

出版时间

2003-01-01

ISBN

9787500429425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主要内容有:经济变革;路德和德国的宗教改革;瑞士的宗教改革及其教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波罗的海国家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陷入困境;英格兰的宗教改革;意大利与教皇统治;新修会;查理五世在欧洲的帝国;哈布斯堡王室和瓦卢瓦王室的斗争;知识发展潮流;学校和大学;西欧的宪政发展和政治思想;东欧的宪政发展和政治思想;陆军、海军与战争艺术……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梳理宗教改革与欧洲宪政发展
  • 深入剖析哈布斯堡与瓦卢瓦王室斗争
  • 揭示封建经济向近代主权国家转型
适合谁读
  • 世界近代史与欧洲政治史研究者
  • 对宗教改革及君主制形成感兴趣者
  • 具备一定历史基础的高阶读者
读前提醒
  • 部分章节翻译生硬,需耐心阅读
  • 缺乏引注,建议结合其他史料对照
  • 学术性强,适合精读而非快速浏览
读者共识
  • 英国宗教改革章节叙述流畅清晰
  • 部分章节如瑞士教改被指记流水账
  • 虽有西方偏见,但仍是重要参考书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甚至对绅士和贵族,尤其在意大利以外,真正重要的科目都是按古老的方式传授的:骑术和武器运用、狩猎:练就一双好眼睛,能够分辨出富有的女继承人、丰厚的财产和强健的动物。"
  • "原来自由的含义是自由人是亲属中或人民中的正式成员,因而能在民众集会中以一名东道主和在法院中以一名陪审员的身份发挥其作用。与之相对的是非自由人,他们不属于民众范畴,没有亲属支持。"
  • "封建社会(地主以及农民)对经济问题的态度有两个特征。 首先,人们在一种道德上的相互依存状态中生存。农民交纳某些款项或提供劳务的责任必须看作是他效忠地主的产物。作为对他尽忠的回报,地主有保护和帮助农民、提供安定的环境和给予关照的道德义务能以具体的经济上的反向服务(供给食物、分享收成、贫困时给予帮助等)体现他们自己的道德义务。换句话说,经济生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是由这样的一些道德因素决定的。因此,提供和交换经济上的服务与等值回报主要依靠这样的个人关系而不是依靠财产法或债务法的要求。 其次,典型的经济行为最初不是由市场和价格决定的而是由自给经济的要求决定的。农民的劳动不但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还要"
  • "直到相当近代的时候,中央集权政府才老是发现,执行政府的命令不知比制定这些政策和命令要困难多少倍。…… 只要消息、命令和报告的来回传递还要花上数天或数个星期;只要国家还处于半无人居住状态,还有大片的荒野来藏匿坏人;只要地方的成见和偏见继续左右陪审团和司法;中央集权的政府要达到绝对的或极权主义的统治是永远不可能的…… 这个时期增加的东西很少有可以称为新的。所有这些国家都有从过去继承下来的、为执行中央致府命令而设计得相当好的机构。其中的一些到此时只是过去的残存,像英格兰的郡长和法国的省长(1542年禁止使用,3年之后又恢复使 用,以此讨好大贵族)这些曾经是国王忠实的官员都在即时屈从于破坏性的封建制度"
  • "波兰是唯一的自由的发祥地。 国王应当通过选举产生,而当选的条件不在于他的出身,而在于他对统治艺术的精通: 因此,既然波兰的国王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按各阶层人民的意志选出来的,那么他们就无权运用自己的权力去制定法律或者随心所欲地强迫别人缴纳贡金。他们做任何事都要征得各阶层的同意,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除非得到骑士等级和参议院的批准,否则就不能制定法律。因为议会的职责是使国家免于王室暴政的威胁,所以阻止寡头特权的非法横行就成了国王的责任。……国家所具有的实际功能:提联教有,控制贸易和关心穷人……法律不只是贵族的特权,它对任何人都必须是平等的。"
  • "然而独立自由原则最终成胜了皇帝那些不再有活力的希望,主宰德国未来命运的是领地,即由选帝侯、王侯、伯爵等统治的一个个图家。在这些事实上的主权国家里,宪改发展路线与西方的普遍路线大体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其中大多数国家都显示了君权扩大和巩固的趋势,这也是法国和西班牙的特点,但是正如这些国家一样,它们太受制于历史留下来的限制因素和习惯权利,以至我们没有理由说它们实现了专制主义。王侯们重新整顿财政,从议会的办公部门中辟出新的财政机构(办公室),并且享有大量不受议会同意征税的限制的收入。他们越来越依赖于由训练有素的文职官员——通常情况下是民事律师,组成的顾问班子;市镇的情况也是如此,在16世纪的德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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