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导论

(美) 梯利

出版时间

2015-02-28

ISBN

9787303182602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一部导读性的伦理学著作。与时下的以说教为主的规范伦理学相异,本书追根溯源,从史的角度探讨了“伦理”即“道德”的起源及其存在的必要性,追问了人性中“德性”“至善”的最终根据。对于时下浮云蔽日的道德精神时空,本书不啻为一剂祛除迷雾的清新剂。

弗兰克·梯利(Frank Thilly,1865—1934)。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1887年毕业于该州的州立大学,后去柏林和海德堡留学。回国后曾在密苏里州立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哲学和心理学,1906年后,一直在康奈尔大学教授哲学,并在1915—1921年任该校文学院院长。他曾主编过国际伦理学杂志(1909),担任过美国哲学协会主席(1912)。他对西方哲学史和伦理学尤有专门的研究,著有《西方哲学史》,并曾把韦伯的《哲学史》译成英文。在伦理学方面,他曾把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F.Paulsen)的《伦理学体系》译成英文,并于1899年在伦敦出版,这对包尔生的这本书在世界各地的传播起了重要的作用。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并非传统说教式规范伦理学,而是从历史溯源角度探讨道德起源与必要性,追问人性中德性与至善的最终根据,旨在为当下模糊的道德时空提供清晰的思想指引,帮助读者祛除迷雾,建立对伦理学本质的正确认知。
  • 全书系统梳理了西方伦理思想史脉络,涵盖良心理论、直觉论、经验论及目的论等核心流派。作者以科学态度分析伦理学性质,明确区分理论伦理学与实践伦理学,深入剖析道德判断的对象、动机与效果的关系,展现严密的逻辑架构。
  • 书中深入探讨良心是否天赋、道德评价的最终根据等根本问题,批判性分析神学观点、大众观点及目的论派别。通过辨析绝对命令与假言命令、动机与效果,引导读者思考道德规范的合法性基础,强调道德原则在现实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适合谁读
  • 适合对哲学、伦理学感兴趣的初学者,作为入门读物了解西方伦理思想发展脉络。本书语言相对通俗,逻辑结构清晰,能帮助读者建立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框架,理解善恶、道德判断等核心议题的学术讨论背景。
  • 适合希望深入思考道德起源、良心本质及社会规范合理性的读者。书中对直觉论、经验论的批判性分析,以及对道德与法律、心理学关系的探讨,能为关注社会伦理、个人修养及行为准则的读者提供深刻的理论反思。
  • 适合高校哲学、伦理学相关专业学生及教师参考。本书作为经典教材,内容涵盖伦理学基本理论与方法,虽部分观点具有时代局限性,但其对学术史的梳理和对核心问题的辨析,仍具有重要的教学与学术研究价值。
读前提醒
  • 本书实质为伦理思想史梳理,非现代实用道德指南。读者需调整预期,不要寻求具体行为准则,而应关注作者如何呈现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流派对道德问题的思考方式,理解其背后的哲学逻辑与历史语境。
  • 书中涉及大量哲学专业术语及复杂逻辑推演,部分章节如良心分析、形而上学讨论可能较为晦涩枯燥。建议读者耐心阅读,结合西方哲学史背景知识辅助理解,切勿因个别观点不合己意而放弃,应客观审视其论证过程。
  • 注意区分作者梯利的观点与书中引用的各家观点。本书旨在客观呈现伦理学发展脉络,读者应保持批判性思维,对书中提到的决定论、神学观点等保持独立判断,结合当代伦理学进展进行反思,避免盲从或全盘否定。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可本书作为伦理学入门读物的价值,认为其逻辑结构严谨,语言相对易读,能清晰展示西方伦理思想史脉络。尽管部分读者反映内容枯燥或晦涩,但多数认为其学术价值高,有助于建立对伦理学学科的基本认知。
  • 部分读者指出书中某些观点如决定论、神学立场等与现代价值观存在冲突,难以认同。但共识认为,了解这些历史观点有助于理解道德观念的演变,读者应将其视为学术史料而非行动指南,避免用现代标准苛责历史文本。
  • 读者强调本书不适合寻求快速解决现实道德困境的人群,其理论性强,缺乏实用性。建议读者在具备一定哲学基础后阅读,或配合其他现代伦理学著作对照阅读,以获得更全面、符合当代语境的道德思考能力。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只要我们去观察行动,去辩察人的感情和激情(他们大都是一被感到就被辩察的),就有一双公正的内在眼睛极其明确的区分美好与丑恶,可敬与可憎,所以怎么可能不承认这些区分有其天赋的基础,辨察力本身就是天赋的,并只能来自天赋呢? 理性是完全静观的,因而不可能成为像良心或道德感这样活跃的因素的源泉。恶性和德行不是仅靠理念或比较观念就能发现的。我们关于道德正义和道德堕落的决定是一种感知。道德很少是被判定的,他更多的是被恰当的感觉到,虽然感觉或感情常常是那样柔软易塑以至于我们容易把它与各观念相互混淆。‘我说,这是可能的,到最后的判断——那宣布性格和行为的高尚或可耻,应受责备或值得称赞的最后判断,那给予这些性格和"
  • "我们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即要求表示赞成或反对,进行正当和不正当的判断。我们判断人而不是物。我们总是评价行动的内部根源,所以,我们首先判断自己,然后才是判断别人。假如别人通过行动表现出来的动机不曾为我们的内部经验所熟悉,我们就不可能判断他们的行动。反之,如果一个动机还仅仅存在于意识之中,我们也不可能对他进行判断。许多个内心原则的存在,是进行道德判断必不可少的条件,必须有某些冲动(而且是不一致的冲动)存在,否则道德意识就要停止活动了。 ‘伦理过程的整个基础在于:我们能够感觉到我们先天原则中的一种美德的等级标准,这种等级标准明显的区别与原则的强度次序,以及他们的外在效果的排列’良心就是心灵对这种等"
  • "在一个社会里,如果它的成员彼此撒谎、偷窃、谋杀并互相轻侮;而且罪恶不被惩罚,错误不被纠正,甚至连窃贼和无赖也混 一起,那么,这样的一个社会决不可能昌盛。因此,我们认定行为的效果(无论内在的和外在的)在道德中具有重大意义,不是很有道理的吗?(弗兰克·梯利《伦理学导论》P78) 如果我们研究一下不同种族不同时代的道德,我们看到被坚持的那些行为类型都特别适合于当时的内外条件。在人们以家族或氏族聚居的地方,他们不仅关心他们的亲人,主要的关心看来还是保护自己免遭别的家族和氏族的攻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血族复仇就成为神圣的义务,对氏族的不忠则成为极恶的罪行。在一个周围有好战邻居的具有较高发展程度的社会里,"
作者简介
弗兰克·梯利(Frank Thilly,1865—1934)。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1887年毕业于该州的州立大学,后去柏林和海德堡留学。回国后曾在密苏里州立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哲学和心理学,1906年后,一直在康奈尔大学教授哲学,并在1915—1921年任该校文学院院长。他曾主编过国际伦理学杂志(1909),担任过美国哲学协会主席(1912)。他对西方哲学史和伦理学尤有专门的研究,著有《西方哲学史》,并曾把韦伯的《哲学史》译成英文。在伦理学方面,他曾把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F.Paulsen)的《伦理学体系》译成英文,并于1899年在伦敦出版,这对包尔生的这本书在世界各地的传播起了重要的作用。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伦理学的性质和方法1
1.科学的职能2
2.科学的对象(Subjectmatter)3
3.伦理科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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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无论从他这本书,还是另外一本《西方哲学史》来看,都无一表现出他的博学多才,实让我为之钦佩。这本书用通俗的语言解说了西方各个流派的伦理思想史,作为入门书还是很好的。
中途而棄 我錯了,我不該選梯利的,這就是本倫理學史…… 我只是想入一下門啊!我不花大功夫想看發展脈絡啊!
3.5
优秀的一本书,作为导论来说。 里面一些观点,比如决定论我是不服气的。因为我觉得由心理事实推测出的决定论难以说服我在道德上赞同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应该说,现实的因素对我们心理因素的影响与我们理性对外在因素的分析都是难以确立一条坚固的道德链条,而这条链条不可能确保了我们所有的道德原则是牢不可破的,但这也不能说明道德原则是毫无作用的。应该说我们明白的道德原则是基于我们可以预测且乐观行事的必要动机,尽管它带来的后果是我们难以预料的,但如果我们不遵从这一原则,那么我们就不存在一个可以认知的道德主体,更不知道我们的欲求是什么,如何判断,如何去认识的途径是什么。
梯利的书总是写得枯燥无味…
写得比较简单,但是毕竟大师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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