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苏力

出版时间

2022-07-31

ISBN

9787301329337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本书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本书为第四版。 全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法治”赖以推进的“本土资源”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实践关怀和理论立场。 本书在国内较早运用交叉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创造性地将法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知识和方法引入中国法学研究,充分展现出法治资源的复杂性、学科知识的不可分割性和多元方法的学术优势。 本书是法学文体写作的典范,此次修订,作者删去三篇文章,改正了原书编校中的错讹,重新调整了每篇文章的语句,使全书论题更为集中,语言更为凝炼,风格更为鲜明。 该书对当下中国法治建设资源的获取、对中国法学研究方法的完善仍有不可忽视的实践指向和理论价值。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法学院执教至今,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先后发表论文、书评200余篇,出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等个人专著、文集和译著20余部。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主张法治建设需重视本土资源,而非简单移植西方法律制度。
  • 以《秋菊打官司》等案例,剖析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复杂互动关系。
  • 融合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开创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新范式。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研究者,尤其是关注法社会学与法律移植议题者。
  • 对转型期中国社会结构、基层治理及法律实践感兴趣的社会学者。
  • 希望了解中国法治建设历史脉络与理论争鸣的普通读者。
读前提醒
  • 本书出版较早,部分案例背景已变迁,需结合当下语境辩证阅读。
  • 作者文风凝练且具批判性,建议配合其《送法下乡》等著作对照研读。
  • 书中涉及大量跨学科理论,非科班读者可侧重其问题意识与论证逻辑。
读者共识
  • 作为经典之作,其问题意识与跨学科视野至今仍具极高启发价值。
  • 部分观点被指过于强调本土现实而忽视普世价值,存在争议与局限。
  • 语言通俗深刻,是打破教义法学思维、理解中国法治现实的重要入门书。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人员的高度流动性和城市化使人们更多同陌生人进行交往,使犯罪违法有了可乘之机。一般说来,处于陌生环境的个人对他人以及周围的环境都无法产生一种切身的责任感和道义感,这就使他或她更易于从事一些在家乡或熟悉环境中所不为的行为……而另一方面,高度的流动性也使违法犯罪者有更多可能逃脱社会的制裁,包括舆论的制裁和正式的法律处罚,而这种逃脱反过来又可能刺激更多的和更严重的违法犯罪。"
  • "(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马克思的这两个概念是一种哲学范畴,强调的是政治法律活动与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的统一性和同构,因此为我们分析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提供了一套工具,而不应当将之作为对社会事实的客观描述,或当作社会事实本身。许多人有这种误解。"
  • "专业化肯定也会给法律运行带来“负面”作用。专业化对法律运行的一个重点影响是法律判决的日益形式化。形式化在这里特指法官在判决时所明确表述的理由常常不是他们的真实理由,而只是最好的法律上的理由。"
  • "之所以尊崇人民的创造性,并不是因为什么抽象的民主价值或关于人民的神话,是因为我们认为每个个人(包括历史上的个人——因此要珍重传统留下的知识)都拥有一些别人所没有的或无法拥有的、具体的知识。而就是这些个人的具体知识的无计划、无指导、甚至似乎是非理性的行为的相互作用、相互限制、相互碰撞和相互调整,社会才得以形成许多人类赖以取得成就并仍然在发挥作用的规章制度——包括市场经济、国家和法治;这些制度只是人类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
  • "厌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种观念的产物,而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形成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态势或行为习惯。要改变这种社会法律现象,使人们能够而且愿意诉求正式的法律制度,重要的也许不是不少法学家主张的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是所谓的普法宣传、告知公民他们有什么权利,而是要提供一种诉求的途径,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功能上可以替代原先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正式的诉讼机制和其他非讼机制,来实际获得或享有这种权利。"
  • "正因此,我认为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中国社会中的那些起作用的,也许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注重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有用的法律制度。否则的话,正式的法律就会被规避、失效,而且可能会给社会秩序和文化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 "因为在我看来,任何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根本目的都不应当是为了确立一种威权化的思想,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达到一种制度上的正义。从这个角度看,界定权利和建立权利保护机制的权力应当是分散化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更多地考虑当事人的偏好,而不是依据一种令人怀疑的普遍永恒真理而加以中心化。"
  • "至少在这个「案件」中,正式法律制度的干预破坏了这种社会关系和这个社区中人们之间的默契和预期。似乎法律得到了执行,似乎公民权利得到了保障,似乎正义战胜了谬误,但秋菊和村长最终还得在这个村庄中生活。从理论上讲,他们还必须相互依赖,可是进过「局子」的村长和村长一家还能与秋菊一家保持那种关系吗?秋菊还能同村长保持那种尽管有磨擦、争执甚至打斗但仍能相互帮助的关系吗?我并不是说这种关系将永远破坏了,时间和另一个偶然的意外事件可能会恢复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毕竟要时间和机会。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他们的关系将是一种虽无争执但极为冷淡的关系。一个「伊甸园」失去了,能否回来,则难以预料。"
作者简介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法学院执教至今,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先后发表论文、书评200余篇,出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等个人专著、文集和译著20余部。
目录
第四版序
第三版序
第二版序
什么是你的贡献?(自序)
致谢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书本身的价值远胜于内容。初读时很难想象到这是二十多年前的思考,修改后的法律规避与法律多元部分更具理论和体系化。苏力的高明之处在于,初闻“本土资源”会认为是非常宏大的概念,读后却发现竟然如此朴素直白,但却被挖掘得那样深入。这不仅是高明理论品味的反映,更是纯熟学术能力的体现。总之,中国法学不能没有苏力。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智慧。
尽管经过修订,不过现在看内容确实有些过时了。如果以前看过旧版,这本新版大可不必再买了。
这本书是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的,国家开始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社会处于极速转型过程中,而法律和法学研究也需要对现实作出反应,站在这个转折处,朱苏力老师对于法学界一直存在的问题——诸如一味鄙弃中国法制传统,鼓吹西方法制——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并且对中国法学界未来的方向进行了深度思考,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读的老师的第一本书,很多观点和自己不太契合,想从书中寻求答案,但最后总是落脚到辩证的境地。
20多年前写的问题,现在来看虽然有所改观,但仍旧无法完全解决
前两章作为法学生能引发一些思考,但后一章对于法学研究的规范化总体没看明白,苏力教授对法学研究一些高屋建瓴的想法目前还无法理解,以后还会重读的。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