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分论”考题解析(第2版)

车浩

出版时间

2021-06-30

ISBN

9787301322192

评分

★★★★★

标签

文学

书籍介绍

《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分论”考题解析》(第2版)一书主要收录了五套刑法考题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五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神考题”名作,分别被定位为“最巧合”“最悲情”“最宫斗”“最史诗”和“最穿越”。   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作者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最后,作者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握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第2版在增加了新的考题和答案的同时,也更新了书中涉及的法条和引注。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收录五套北大刑法考题,情节曲折如故事
  • 解析详尽,融合刑法理论与人性关照
  • 强调法律人需兼具精湛技能与悲悯情怀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刑法初学者
  • 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 对法律逻辑与人性洞察感兴趣的读者
读前提醒
  • 避免仅关注剧情,需深入理解法理逻辑
  • 结合其他刑法案例书对比阅读效果更佳
  • 注意区分学术观点与司法实务的差异
读者共识
  • 案例设计精彩,兼具趣味性与专业性
  • 深入浅出,有助于理解刑法分论要点
  • 部分读者认为对法考直接帮助有限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甲则进入公安系统,誓做一名守护校车安全的交警"
  • "赵某骗取郭芳同意而进入其房间的行为 难度系数★ 涉嫌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人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查要点(1)尽管赵某是房屋所有人,但是在将房屋借用给郭芳后,也不能任意进入该房屋。未得到郭芳同意而进入的,也属于对他人住宅安宁的侵扰。(2)按照案情描述,“赵某酒后敲郭芳房郭芳不愿开门,赵某欺骗说是进屋取东西”,这里涉及一个判断郭芳的同意是否有效的问题。允许他人进入房间,这件事情本身就意味着住宅安宁状态的改变。如果居住者对这件事情本身(也就是他人在物理空间上进入自己的房间)没有错误认识,也就是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没"
  • "提高技术含量,对于当前中国刑法理论的学术发展而言,的确是第一要务。但是,对于一个行动中的、健全的法律人来说,也要注意避免技术至上成为法律工匠的风险。其他行业中的工匠,手下处理的是没有生命情感的物体,而法律人所要处理的,却是基于(与法律人分享相同的)人性而采取行动最终走向深渊的人。过分强调不掺杂情感的冷酷分析,很可能变成台湾学者林东茂教授所说的,“知识处理上很杰出的人,不但未必快乐,而且可能是一个没有心肝的混蛋”。"
  • "在A实施了B行为,造成了C后果的抽象世界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多少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贪污贿赂、渎职滥权……或出于怒不可遏的一念之间,或成于见利忘义的谋财害命,或起于欲火中烧的情难自禁,或源于爱欲纠缠的翻脸成仇或因为对前呼后拥的渴求和追逐,或由于壮志得翻的猖狂和傲慢。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例,翻译成最基本的人性,无非就是贪婪;如果没有贪婪,几乎不会有任何财产犯罪、经济犯罪以及贪贿犯罪。佛家有云,“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只有把这些人性的五色斑斓填充进那些抽象的空壳A、B、C中,我们才能看得清、看得懂一个个与你我属于同一物种的“人”。"
  • "或问,看得清人性又怎样?让脑子徒增犹豫混乱,最后还不是一样的定罪量刑? 不错,只管像做算术题一样检验构成要件要素,得出有罪无罪的结论,而不去想这是个怎样的人,这的确会使人获得一种简单的自信和轻松。但是,这只是真空世界里的实验员。对于行动中的法律人而言,仅仅是技术精湛还不足以使你真正地强大。有了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了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在为一个恶棍辩护或者复核一个死刑犯时,你会对自己的职业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对自己的选择有更坚定的信念,才不会在舆论夹击、权力干预的午夜梦回中入困扰,你才能成为一个大无畏的法律人。子日:“仁者必有勇。” 理解人性,对学习法律特别是刑法至关重要,这是我想通过考试传递给学生的"
  • "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再从1997年至今十余年间相继出台9个刑法修正案,刑法典中每一个条文的修改,背后都是一束政经制度的存废、一个行业或群体的利益诉求、一部分主流价值观的嬗变,一段社会变迁的历史。"
  • "刑法犹如一个包罗世间百态的万有读物,又像是一个有无数只触角(法条、司法解释以及判例等)的巨大章鱼,它的触角不断地生长和更替,伸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紧紧地吸附在每一段历史中。在这个意义上,刑法是一个法律人观察和了解世界的“神器”。它能像放大镜一样帮助你细微地观察人间烟火的纹理,又像是一个能带你进入辽阔星空的望远镜,透过一个个条文,眺望到一段段风云变幻的历史。"
  • "“张三杀了李四,又强奸了王五,放火烧了赵六的房子,最后与陈七同归于尽”“丑女甲强迫乙将自己拐卖”,这里只能看出张三或者出题者有点疯狂,却看不出更多的值得怜悯或者反思的人性。"
作者简介
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九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曾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著有《阶层犯罪论的构造》《刑法教义的本土形塑》等作品
用户评论
深入浅出,很棒的一本书。既有有趣连贯的案例故事,也有条例明晰的法规来源及逻辑清晰且富有启发性的分析(也让人进一步认识到法律阐释的魅力,不同看法若能自圆其说那都是有道理的。或许世上的问题本就没有唯一标准的答案,但是这样说有点诡辩论了)。 读完这本书的收获很大。一方面学到了法学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一些专有名词以及对熟悉或不熟悉的罪名的细致阐释;另一方面关乎感性:类比律师与被辩护人,作为未来的教师,我也要认识到其实每个学生也如被辩护人,他们不是虚拟的抽象人或是被当做标本解剖的客体,而与你我一样有血有肉有感情。 其实以前自己是很不喜欢法学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倒是慢慢对这门学科感兴趣起来。自己原先关于刑法学的很多观念也慢慢转变,但是无论怎么变,我在“学派之争”这个问题上还是一直坚定地支持古典学派。
刚读完第二案来写下评论,无比赞同车老师对于法学考试的看法,也为这种先驱者的精神所叹服;羡慕的是北大法学院的本科生们,我可以想象如果在我本科的某个下午能够遇到这样一场颇具情怀的刑法分论考试,我对知识的爱应该会比现在更深;就书本身来说的话,题目都很简单,争议点的分析也极其简略,是情怀大于技术的作品
挺有意思的/PKU不愧是充满了人文情怀的理想学府啊
颠沛流离
不要被“曲折的剧情”吸引了眼球忘记了真正的目的。这种非常规的试题集毋庸置疑对刑法的普及性更有助益,但如果能将真实事件融入这种长类型的故事里可能会更加引人入胜。如果附录二能再增添一些就更好了,引入法律实务人员的视角让大家了解“现实的法”。法律就像流动的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我想这也是车老师的观点之一吧。
备考用。刑法分则主打一个罪名林立,两眼一抓瞎
值得去剖析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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