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浩的刑法题

车浩

出版时间

2016-11-01

ISBN

9787301275047

评分

★★★★★
书籍介绍

《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分论”考题解析》一书主要收录了四套题目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四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神考题”四大名作,分别被定位为“最巧合”“最悲情”“最宫斗”和“最史诗”。四套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车浩老师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最后,车浩老师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握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首批青年长江学者。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北大刑法神考题解析,四部剧情曲折案例
  • 融合刑法理论与人性关照,拒绝技术至上
  • 边看故事边做题,掌握刑法分论核心要点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备考刑法分论者
  • 对法律逻辑与人性洞察感兴趣的读者
  • 喜欢推理故事及社会议题分析的公众
读前提醒
  • 非纯法条背诵,需结合案例情境理解
  • 答案具开放性,重在思考过程而非唯一解
  • 建议关注作者对法律人情怀的深层寄语
读者共识
  • 剧情精彩如神剧,兼具文学性与专业性
  • 超越技术工匠,强调悲天悯人的法律情怀
  • 形式新颖,是理解中国刑法变迁的佳作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甲则进入公安系统,誓做一名守护校车安全的交警"
  • "赵某骗取郭芳同意而进入其房间的行为 难度系数★ 涉嫌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人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查要点(1)尽管赵某是房屋所有人,但是在将房屋借用给郭芳后,也不能任意进入该房屋。未得到郭芳同意而进入的,也属于对他人住宅安宁的侵扰。(2)按照案情描述,“赵某酒后敲郭芳房郭芳不愿开门,赵某欺骗说是进屋取东西”,这里涉及一个判断郭芳的同意是否有效的问题。允许他人进入房间,这件事情本身就意味着住宅安宁状态的改变。如果居住者对这件事情本身(也就是他人在物理空间上进入自己的房间)没有错误认识,也就是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益没"
  • "提高技术含量,对于当前中国刑法理论的学术发展而言,的确是第一要务。但是,对于一个行动中的、健全的法律人来说,也要注意避免技术至上成为法律工匠的风险。其他行业中的工匠,手下处理的是没有生命情感的物体,而法律人所要处理的,却是基于(与法律人分享相同的)人性而采取行动最终走向深渊的人。过分强调不掺杂情感的冷酷分析,很可能变成台湾学者林东茂教授所说的,“知识处理上很杰出的人,不但未必快乐,而且可能是一个没有心肝的混蛋”。"
  • "在A实施了B行为,造成了C后果的抽象世界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多少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贪污贿赂、渎职滥权……或出于怒不可遏的一念之间,或成于见利忘义的谋财害命,或起于欲火中烧的情难自禁,或源于爱欲纠缠的翻脸成仇或因为对前呼后拥的渴求和追逐,或由于壮志得翻的猖狂和傲慢。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例,翻译成最基本的人性,无非就是贪婪;如果没有贪婪,几乎不会有任何财产犯罪、经济犯罪以及贪贿犯罪。佛家有云,“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只有把这些人性的五色斑斓填充进那些抽象的空壳A、B、C中,我们才能看得清、看得懂一个个与你我属于同一物种的“人”。"
  • "或问,看得清人性又怎样?让脑子徒增犹豫混乱,最后还不是一样的定罪量刑? 不错,只管像做算术题一样检验构成要件要素,得出有罪无罪的结论,而不去想这是个怎样的人,这的确会使人获得一种简单的自信和轻松。但是,这只是真空世界里的实验员。对于行动中的法律人而言,仅仅是技术精湛还不足以使你真正地强大。有了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了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在为一个恶棍辩护或者复核一个死刑犯时,你会对自己的职业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对自己的选择有更坚定的信念,才不会在舆论夹击、权力干预的午夜梦回中入困扰,你才能成为一个大无畏的法律人。子日:“仁者必有勇。” 理解人性,对学习法律特别是刑法至关重要,这是我想通过考试传递给学生的"
  • "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再从1997年至今十余年间相继出台9个刑法修正案,刑法典中每一个条文的修改,背后都是一束政经制度的存废、一个行业或群体的利益诉求、一部分主流价值观的嬗变,一段社会变迁的历史。"
  • "刑法犹如一个包罗世间百态的万有读物,又像是一个有无数只触角(法条、司法解释以及判例等)的巨大章鱼,它的触角不断地生长和更替,伸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紧紧地吸附在每一段历史中。在这个意义上,刑法是一个法律人观察和了解世界的“神器”。它能像放大镜一样帮助你细微地观察人间烟火的纹理,又像是一个能带你进入辽阔星空的望远镜,透过一个个条文,眺望到一段段风云变幻的历史。"
  • "“张三杀了李四,又强奸了王五,放火烧了赵六的房子,最后与陈七同归于尽”“丑女甲强迫乙将自己拐卖”,这里只能看出张三或者出题者有点疯狂,却看不出更多的值得怜悯或者反思的人性。"
作者简介
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首批青年长江学者。
目录
目录
前言 为什么考试
给北大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的考试赠言
第一试 甲的一生
最巧合之“一场婚宴引发的连环血案”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车老师的题目真的独辟蹊径呀。我以前总觉得法学能有多难呀,多背几条法条罢了。I apologize.
刑法是人生,人性。不了解法律规范对应的社会现实,不了解法律修订的历史背景与时代变迁,就不可能真正读懂一段法律条文。面对各种犯罪,法律人不能只是关注法律本身,在作为前提的专业技能外,他还应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一种人情世故的洞悉。
很有趣啊,蛮喜欢这种形式的科普
感觉到了名校和一般院校的差距
非法律人凑热闹看的。作者当电视剧编剧应该能挺有前途。
没事翻翻
很喜欢这四个故事
好书,有人情味。
与其说是刑法书籍更像是教育书籍。法如何被教授或许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为什么要考试?很吸引人,其实就是师生的告别仪式。所谓的“法律人”不能仅仅“理性”,还要有自己的人文素养和家国情怀,而后者是法学院教不来的。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