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教义的本土形塑

车浩

出版时间

2017-10-01

ISBN

9787519715908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见功力的地方,不在抽象地谈论法教义学,而在用它真正啃下中国司法里的硬骨头。作者把德日刑法理论与欧洲哲学熔于一炉,却始终警惕一种“致命的自负”——立法至上、情绪宣泄式的论断。于是你看到“扒窃”如何被“贴身禁忌”重新解释,惯犯偶犯借功能责任论分出罪与罚,“邻里纠纷”从《乡土中国》的脉络里获得理解。它适合那些不满足于背法条、想看清概念如何在真实案件中生长的人;也提醒读者:法学研究若只忙着为立法服务而缺乏自我反思,便容易失去自己的立场。当然,前段法理探讨略显臃肿、部分案例稍显陈旧,但瑕不掩瑜,它仍是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不可绕过的实践样本。
作者简介
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首批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北京大学博雅青年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精彩摘录
  • "自我决定权的思想根基在哲学的层面上,“自我决定就是主体基于对自由的普遍承认和尊重而通过行为来决定和实现自己的自由,它是意志自由的客观表现”。1)因此,自我决定权的哲学根基是自由主义哲学。“自我决定是自由的核心,个人通过其自我决定而感受并且实现自由。2)个人的意思自治是自由主义哲学总结出来的基本概念在这个哲学中,意思就等于自由3)对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常常被理解为一种道德原则,“它植根于个体自由和选择,这一无论是对于政治生命还是个体发展都非常重要的西方自由主义传统”「4在康德、黑格尔等经典作家的哲学著作中,人们经常能够发现意思自治的基本思想。“自由的东西就是意志。意志而没有自由,只是句空话;同时,自"
  • "3。中国语境下的刑法家长主义带有“父母官 性、强制性的家 为民做主”的传色彩"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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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理解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
一、立场与方法
二、历史与现况
三、批评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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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前三篇足以将我看跪…
读得过程中我一直感觉缺了些什么,可是我又想不出来到底缺了什么。其次,车老师的很多观点都很有他的个人色彩,可是我却总感觉他缺少一些人文关怀。最后,车老师出了两本论文集了,该出一本体系性的专著了吧。
充满了回忆的一本书。每每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重温这些论文就又有了新的动力。
个人认为刑法的三把宝剑:刑法法理学 刑法哲学 刑法解释学。掌握一把都能够斩杀无数理论难题。
从这本书可以看出车浩老师平时阅读兴趣也比较广泛。但可能正由于这本书的内容只是车浩老师论文的集结,因而所有文章读起来都有种饶有兴趣后戛然而止的感觉。我本人一直很讨厌对名人之语观点式的引用(玲珑观点,但缺乏论证,更不知此人言及这种判断的所欲为和何为)。 相比于有人盛赞但自己并没能读出太多新意的“罪刑法定”(对法律的“立法决定论”反思)和同居楼(法定权转为激励手段,变为变相刑罚),个人还是最喜欢后两编在具体问题上的教义学展开,车浩老师论文的谋篇布局老练,但无非为:问题提出-分析-(新的立论)-问题解决(?)的模式,个人觉得可以作为范本模仿学习。总而言之,车浩老师的论文集是平稳之中见新章,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写作,也没有什么“大神”意气。
狱内性交权的治理;预防作锚,罪责划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非正当性;收买妇女与儿童的罪责差异;通谋与明知在运毒、制毒之分;扒窃罪之贴身禁忌;行贿与违背职务行为之对价关系;邻里纠纷的目的解释;非法持有气枪;诈骗罪中的林业厅错误。
对车浩老师的了解是从被害人视角分析“扒窃”行为的论文开始,那个时候只是觉得笔力很强、整体逻辑结构清晰得不行,还能提出一个独特的视角。看完这本书就更喜欢车老师了——因为他能看到教义学的局限性,知道每一个理论方案都有其最能发挥说服力和解释力的场域,也有其难以自圆其说的角落。所以对于一个刑法问题,能够意识到“一个问题”的背后是各种类型的案件,且人为设计的理论方案与真实的案例群不可能像两个半球那样天衣无缝地合对在一起,面面俱到;所以很难得能在老师的文章中能看到谦逊与反思。 如何在教义学方法上“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从而逐渐掌握这套方法,最终在国外的教义学知识因语境障碍而无法适用或陈旧匮乏的地方,创造出围绕着中国刑法规定构建起来的新的教义学产品。说起来,当代中国刑法学者承担的学术任务确实是错综复杂的。
原评:征书友,微信读书。仍有效,时空交错。 新:这本读了蛮久,因为隔三差五行就想写点什么。我的异议非常多,但赞同乃至佩服也绝对不少。车教授属于会把自己的思想完全暴露,思路写得明明白白那类学者;即使旁征博引,主线仍然清晰。不管观点是否趋同,这种文风和态度本身就值得赞一个。
一直觉得车老师不是理论最精深的学者,但他的问题感足够敏锐,视野足够开阔,论证也足够细致深入。这使得教义学在他手中获得了触及经验现实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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