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苏力

出版时间

2014-11-01

ISBN

9787301250051

评分

★★★★★

标签

社会学

书籍介绍

本书内容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浅近的社会法律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当代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以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来,并融合进中国法学。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主张法治建设需立足本土资源,反对盲目移植西方法律
  • 以《秋菊打官司》为例,剖析正式法律与乡土社会的冲突
  • 引入经济学、社会学视角,探讨法律专业化与形式化问题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特别是关注法社会学与法理学人群
  • 对中国法治发展路径、法律本土化问题感兴趣的读者
  • 社会学、人类学学者及对跨学科法律研究有兴趣的人士
读前提醒
  • 本书成书较早,部分案例背景需结合当时社会环境理解
  • 作者观点具有争议性,建议保持批判性思维,辩证看待
  • 涉及多学科理论,建议具备一定法学或社科基础以便阅读
读者共识
  • 苏力文笔犀利,善于从生活细节切入,引发深层思考
  • 本土资源论虽受争议,但打破了传统法教义学的单一视角
  • 部分读者认为其立场保守,对法治现代化的推动持保留态度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人员的高度流动性和城市化使人们更多同陌生人进行交往,使犯罪违法有了可乘之机。一般说来,处于陌生环境的个人对他人以及周围的环境都无法产生一种切身的责任感和道义感,这就使他或她更易于从事一些在家乡或熟悉环境中所不为的行为……而另一方面,高度的流动性也使违法犯罪者有更多可能逃脱社会的制裁,包括舆论的制裁和正式的法律处罚,而这种逃脱反过来又可能刺激更多的和更严重的违法犯罪。"
  • "(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马克思的这两个概念是一种哲学范畴,强调的是政治法律活动与社会经济生产方式的统一性和同构,因此为我们分析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提供了一套工具,而不应当将之作为对社会事实的客观描述,或当作社会事实本身。许多人有这种误解。"
  • "专业化肯定也会给法律运行带来“负面”作用。专业化对法律运行的一个重点影响是法律判决的日益形式化。形式化在这里特指法官在判决时所明确表述的理由常常不是他们的真实理由,而只是最好的法律上的理由。"
  • "之所以尊崇人民的创造性,并不是因为什么抽象的民主价值或关于人民的神话,是因为我们认为每个个人(包括历史上的个人——因此要珍重传统留下的知识)都拥有一些别人所没有的或无法拥有的、具体的知识。而就是这些个人的具体知识的无计划、无指导、甚至似乎是非理性的行为的相互作用、相互限制、相互碰撞和相互调整,社会才得以形成许多人类赖以取得成就并仍然在发挥作用的规章制度——包括市场经济、国家和法治;这些制度只是人类行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
  • "厌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种观念的产物,而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形成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态势或行为习惯。要改变这种社会法律现象,使人们能够而且愿意诉求正式的法律制度,重要的也许不是不少法学家主张的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是所谓的普法宣传、告知公民他们有什么权利,而是要提供一种诉求的途径,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功能上可以替代原先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正式的诉讼机制和其他非讼机制,来实际获得或享有这种权利。"
  • "正因此,我认为在中国的法治追求中,也许最重要的并不是复制西方法律制度,而是重视中国社会中的那些起作用的,也许并不起眼的习惯惯例,注重经过人们反复博弈而证明有效有用的法律制度。否则的话,正式的法律就会被规避、失效,而且可能会给社会秩序和文化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 "因为在我看来,任何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根本目的都不应当是为了确立一种威权化的思想,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达到一种制度上的正义。从这个角度看,界定权利和建立权利保护机制的权力应当是分散化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更多地考虑当事人的偏好,而不是依据一种令人怀疑的普遍永恒真理而加以中心化。"
  • "至少在这个「案件」中,正式法律制度的干预破坏了这种社会关系和这个社区中人们之间的默契和预期。似乎法律得到了执行,似乎公民权利得到了保障,似乎正义战胜了谬误,但秋菊和村长最终还得在这个村庄中生活。从理论上讲,他们还必须相互依赖,可是进过「局子」的村长和村长一家还能与秋菊一家保持那种关系吗?秋菊还能同村长保持那种尽管有磨擦、争执甚至打斗但仍能相互帮助的关系吗?我并不是说这种关系将永远破坏了,时间和另一个偶然的意外事件可能会恢复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毕竟要时间和机会。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他们的关系将是一种虽无争执但极为冷淡的关系。一个「伊甸园」失去了,能否回来,则难以预料。"
作者简介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1992年回北大法学院执教至今。先后发表论文、书评100余篇,出版过个人专著、文集和译著20余部,包括:《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2007)《法官如何思考》(译著,2009)《并非自杀契约》(译著,2010)《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修订版,2011)《走不出的风景》(2012)《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译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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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看得我写了一本笔记,所有空地方都愤慨地写观点,太想对抗了,不服有很多,当然,我确实佩服苏力的敏锐和博杂,丰富,而后包容,而后苛刻,而后踩实了自己的观点,坚硬如水泥。当然前半部分尤其是秋菊和很多农村法制的观点我并不认同。
读苏力老师的书,就是一种思维的享受,也有情怀的感动
二读。地方性知识、有限理性、制度经济学、谱系学、福柯、波斯纳……这本书给二十年前的中国法学界带来的震撼是怎么估量都不为过的。与震撼相伴的是深深的挫败感——苏力的问题意识、思想资源、概念系统都完全是陌生的,却又显然是无法忽视的——以及由此而来的抵触情绪。而肤浅的普世话语、接轨话语依然充斥在今天的法学界,可以说,在学理层面,主流法学界至今都还没有充分消化这本书带来的挑战。(大白老师感慨:90年代就有人做出这样的研究了,为什么今天贺卫方还有市场?)苏力确实可以在二十年后的新版序中自信宣告:此书完全没有过时。当然和《送法下乡》时期的自信圆熟相比,这本书多少还有些生涩,看得出来刚刚归国的苏力正在试探一种和国内学界的恰当对话方式,“语境论”也还有待完善。
很难相信这是在20年前写出来的。 读到 《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的时候,发现是在自己出生前后写成的,有种莫名的奇妙感。
骚气!非常骚气!全书精髓在第一编,非常系统,中心论点可以理解为『中华法系』的历史残余物和从西方移植发育的『大陆法系』间的冲突与交融。为此,作者首先引入『地方性知识』这一概念消融了移植法的普适性光环,随后进行实例论证,对于秋菊那两案例的分析真的是犀利新颖,几乎是『范式转换』的大手笔。 可惜第二编质量明显下降(也可能是对新范式的新鲜感过去了),第三编“论文书评大杂烩”的感觉越来越浓。 比较遗憾的是终其全书也没看到有一篇从理论体系高度系统讲解『中华法系』的历史残余这类的文章,除了一笔带过的“法”“礼”等术语,基本上把空间都留给了作者所说的『实践理性』。此外最后一篇真的是水啊…直接拉低半颗星,没能和开头圆好,用法学教育(还特么上世纪)有点烂尾。 总的讲如果想了解直接本书的范式新颖之处看第一编就成。
有些有帮助,有些没有
没想到,一本那些年的书,如今读来,仍旧很新鲜,甚至其中很多观点,在一点点被落实。 但也会让人感受到,自己和学术之间的差距。
苏力老师文章易读,再读这本书,法社会学和个案切入比较精巧,观点上有些武断,但对本土文化的解读尚有价值,尤其是关于乡土的非正式制度、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等文章。
法社会学的研究角度,作者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能聚焦于市场经济改革和中国本土实况对法制和法学做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观点深刻,具有极强的超前性和现实意义,实乃佳作静电球。
也是专业课老师在大一第一节课推荐的书,我当时读过的十来本里对这本印象最深刻。后来有朋友要我推荐本专业书籍,我都首推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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