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

高全喜

出版时间

2006-01-01

ISBN

9787301062951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研究现代自由主义的重镇——哈耶克思想的一部学术专著,它系统而全面地阐释了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理论,不但揭示了哈耶克古典自由主义政治价值的法学依据,而且还在分析施特劳斯、施米特、伯林、罗尔斯在理论上的不同路径的张力场中,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哈耶克理论在解决自由主义理论的价值危机方面所具有的独创性。哈耶克将政治问题提升为法律问题,并以此致力于宪法新模式的制度创新,本书深入地剖析了哈耶克的宪法新模式的具体结构,展示了哈耶克法律秩序理论中的正义价值,是一种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法学研究。
精彩摘录
  • "与此相关的是第二个问题,即自生秩序的价值标准问题。关于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格雷在《哈耶克论自由》第一版中并没有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或者说是忽视了,然而在《哈耶克论自由》第三版的后记中,我们看到,格雷对于哈耶克的全面挑战恰恰是从这个问题出发的,即他沿袭了第一版中所认为哈耶克的自生秩序的演进是一个自然过程的观点,进而在第三版的“后记”中得出了哈耶克有关自生秩序的演进机制是不含价值标准(value-free)的观点,他这样分析说,哈耶克的自生秩序不包含价值问题,是一个价值中立的客观存在形态,类似于自然现象中的星系、磁场和晶体等复杂事物。格雷以这一关键性结论作为挑战哈耶克理论的支点,从而作出了一系列推"
用户评论
通过自生秩序理论,哈耶克在正当行为规则、免于强制的自由、普通法的法治国、三权五层的宪法模式等一系列具体的而又核心性的论述中全面展示了他的理论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而这一切又都是围绕着一个重大的价值性背景,即否定性的价值展开的。
我读三卷邓正来不如读一本高全喜给我带来的启发大,原因在于邓正来先生语文老师死的早。
读了后记发现高老师专研两年哈耶克就写出这本书😭
对我来说是开了一扇窗。所以打五星
高全喜的东西初读还可以,但读多了都拿个味,在哲学李转圈,缺乏经验光照,只有概念推演,见识可怜。
本书内容称得上扎实,只是阅读体验颇为枯燥。
正当行为规则(私法规则、内部规则、抽象规则、自由规则)绝非出自立法者的理性建构,而是源于自发秩序的演化。所谓法治乃正当行为规则之治,正当行为规则不指令人们做出任何积极行为,其核心是分界与保护:只是通过禁止性规则划定行为界限并在权利受侵犯时予以保护,实际如何行动,取决于行为人之自由意志。 宪法没有自身独立的目的,仅仅具有纯工具性目的,即实施正当行为规则。而真正的自由主义所追求的自由,是正当行为规则之下的自由,因之,自由主义的核心问题乃法治与宪制问题。
第一部想要全文抄书的书。法律启蒙,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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