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金色的少年

[美]苏珊•埃洛伊丝•欣顿

出版时间

2022-04-01

ISBN

9787213103810

评分

★★★★★
书籍介绍
那天晚上,我的两个朋友死了,一个被视为混混,另一个被称作英雄。 全球售出1400万册,长销不衰的经典成长小说 Goodreads107万读者近满分好评 英国BBC“塑造世界的百大小说”之一|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青少年读物奖 《教父》导演科波拉执导同名电影,称“这是一部青少年的史诗” 我叫小马·柯蒂斯,朋友们都叫我小马。 两年前,我父母丧生于一场车祸,我的两个哥哥不得不辍学去工作,养家糊口。像我们这样出身穷苦家庭的孩子,跟开豪车的“少爷党”没法比,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我的死党们大多如此。他们出身卑微,强硬冷酷。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好勇斗狠、不成器的街边小混混。可对我们来说,朝夕相处的伙伴才是真正的家人。我们志趣相投,彼此亲密无间、守望相助。 不过我和大家有点不同。我不喜欢打架。我喜欢读书,喜欢云和落日。 如果不是因为“少爷党”,我和最好的朋友约翰尼不会卷入那场生死缠斗,我的人生也不会就此改变。而我终于明白了那句回荡在耳边的话“永远保持金色”的真正含义。 苏珊·埃洛伊丝·欣顿 1948年出生于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市。她一向喜爱阅读,但不满意当时为青少年所写的书,这促使她在高中时代便创作出《追逐金色的少年》,并因这本小说家喻户晓。欣顿至今仍是知名度极高的青少年文学作家。 她曾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与《学校图书馆期刊》联合颁发的“作家成就奖”,是首位获此殊荣的作家。 欣顿完成《追逐金色的少年》初稿时只有十六岁。原本并未打算发表,直到她一位同学的母亲读到手稿,认为是一部出色的作品,便推荐给出版人朋友。欣顿以男性的笔名署名,小说一出版便引发轰动,因其颠覆了以往同类青少年文学的固有模式,写出了青少年真实的心理状态。许多读者不敢相信这些鲜活、真实的帮派男孩形象出自一位十六岁少女之手。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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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更适合少年看的一本书
欣顿在美国被视为青少年成长小说的先驱,是因为她自本作以来的一系列以俄克拉荷马为背景的作品,但其中最著名的两部无疑是后来被科波拉改编成同名电影的本作及《斗鱼》。有趣的是,欣顿在两部电影中不仅亲自操刀剧本改编,还分别客串了医院护士和求婚妓女,所以我们多半在读她小说之前就已见过电影中的她。欣顿写本作时年仅十六岁,书中的那些小帮派的阶层之分与意气之争大抵都是她的亲历。不过在付梓时出版方强烈建议不要用作家本名苏珊,而改用首字母缩写,目的是避免遭遇主流男性书评人的偏见,为小说赢得一个相对公正的评价。后来的一切证明这样对书的销量与口碑确乎很有裨益,但作家身份的欣顿也就再也没有用回过苏珊。新译本的书名自非直译,金色一词来自书中所引弗罗斯特的诗句,韶华匆匆易逝,寸金光阴难留,有关青春的残酷物语,落笔往往在此。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好勇斗狠、不成器的街边小混混。可对我们来说,朝夕相处的伙伴才是真正的家人。我们志趣相投,彼此亲密无间、守望相助。不过我和大家有点不同。我不喜欢打架。我喜欢读书,喜欢云和落日。不被理解也罢,自己开心就好~
目前看过最好的青春小说。无法控制地泪目了两次。看到一半有些不忍心往下看,因为看过情节简介大概知道会发生什么。对我来说代入感非常强烈的一本书,如果我是小马,我的行为轨迹估计也会和他差不多吧。从情节的细丝密线中其实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青春期独有的对世界的理解与不理解、贫富分化与阶级对立,被裹上街头混混的打架斗殴和颠沛颠覆的生活外衣。生猛,和鲜活是我能想到最贴切的形容词。作者写就这本书的时候16岁,这本书出版于1967年。一次沉浸的阅读体验。一开始按照英文原名The Outsiders翻局外人怎么也找不到中文版本,最后发现被译成了追逐金色的少年还在想翻成了什么东西害我找那么久,看完全书之后真的翻的太好了,就像Educated译成了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超脱原义着陆新意象的名字。
所有的差异都不应成为我们拒绝了解对方的理由。相互的接触最大的共性
“韶华易逝,金色最难保持。”
一群平民窟小混混的友情故事,看完只觉得人真的好渺小。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可恰恰是出身决定了我们的人生曲线甚至是最终结局。
看了改编电影,感觉书比电影好不少。电影拍出的更多是青少年有点无厘头的暴力行为,从书里面倒是可以理解他们。其实之前看过科普后才知道,抛开感性成分地说,青少年需要比成年人更多的精神刺激,暴力犯罪行为很大原因是他们的大脑还未发育完全。不过以太理性的眼光去看似乎不太合适,因为这本身就是一本青少年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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