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追求幸福”作为启蒙时代的核心理念之一,被纳入美国的立国信条。《独立宣言》将“追求幸福”与“生命”和“自由”并列,明确其为人人拥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兑现这项立国宗旨的历程中,美国法院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运用司法手段维护了追求幸福所必不可少的各项基本民权。
本书从美国内战时期写起,遴选出具有分水岭意义的法院判例,在故事讲述中生动回顾了普通人如何借助司法,挣脱被社会强加的各样捆锁,在种族、婚恋、教育、普选、堕胎等方面逐步获得平权与自由。
随着案件的展开,鲜活的人物纷纷登场。从中可以看到“小人物”的忍辱负重、律师的负轭前行、法官的两难选择,以及政客、公知、民众等的挣扎与沉浮。
【编辑推荐】
※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美国最高法院以“隔离但平等”的原则把种族隔离合法化。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该案判决,宣判种族隔离违反美国《宪法》。
※1927年“林恭诉莱斯案”,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密西西比州政府有权在公立学校实施种族隔离,有权禁止华人学童与白人学童同校。19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学校种族隔离被判违宪。
※1967年“洛文诉弗吉尼亚案”,弗吉尼亚州禁止跨种族婚恋的法律被判违宪,予以废止,全美16 个州的类似法律同时失效。
※1982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判普莱勒案,判决得克萨斯州从公立学校驱逐非法移民学童的法律违宪,予以废除。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判“罗伊诉韦德案”, 判决得克萨斯州禁止堕胎的法律违宪。
从种族平等,到教育平权,到婚恋自由,到女性权利……在美国,争取民权是通过一场又一场官司落实的,普通人追求幸福的一点一滴的努力,像纪念碑一样刻在美国法院的案例里。
【名家推荐】
历史的进步并非必然,它由无数具体的人在每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的选择所推动。刘宗坤的这本书,就是讲述美国民权斗争史上这些具体的人的故事。有浩荡的时代洪流,也有个体的激流搏击,有理论的高度,也有故事的肌理。《追求幸福》好看,清醒,用历史照亮未来。
——刘瑜(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刘宗坤,哲学博士,法学博士,美国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执业律师。
【作者说】
“政治乌托邦承诺的人人幸福固然是精神鸦片,但法律保障普通人追求幸福必不可少的那些基本权利却是现代文明秩序的基础。”——刘宗坤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