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耐人寻味的地方,不在它讲了多少里程碑式的大案,而在于它反复叩问一个近乎残酷的前提:争取权利之前,你得先拥有争取权利的权利。书中那些走上法庭的,是被社会强加了各种捆锁的普通人——非法移民的孩子、跨种族相爱的男女、无权无势的女性。作者真正感兴趣的,是司法与立法相互“踢球”时那道巨大的缝隙里,无数人的宪法权利如何落空,又是哪些法官愿意把法院变成伸张公道的场所去补这个漏洞。它不粉饰美国,反而指出其革命并不比法国革命更温和。结尾重思启蒙,把“追求幸福”还原为每个人用自己的理性和感性去探寻,而非被预先规定——这一转向,正是它区别于一般民权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