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基础

周濂

出版时间

2008-06-01

ISBN

9787108029508

评分

★★★★★

标签

政治

书籍介绍

《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基础》正当性与证成性是探讨国家理论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作者对这两个概念做了详细的分疏,并且讨论了西文政治哲学中这方面的理论,例如洛克、西蒙斯、罗尔斯及哈贝马斯。透过对这些理论的探讨,作者也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厘清这两个概念做出了相当好的贡献。他所讲座的论题也可以使人们对当前中国政治的基本问题及方向看得更清楚一些。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区分正当性与证成性,厘清政治哲学核心概念
  • 梳理洛克至哈贝马斯的理论脉络,探讨自愿主义
  • 分析政治义务来源,回应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危机
适合谁读
  • 政治哲学与法学专业的学生及研究者
  • 对现代国家理论与民主政治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自由主义与康德主义区别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概念辨析密集,需耐心梳理正当性与证成性区别
  • 建议结合洛克、罗尔斯等原著对照阅读以加深理解
  • 部分章节理论性强,可先通读目录把握全书逻辑
读者共识
  • 概念区分清晰,论证严谨,是国内相关领域佳作
  • 学术性强,阅读门槛较高,适合专业读者深入研读
  • 部分章节如哈贝马斯论述略显跑偏,整体仍扎实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西蒙斯就曾尖锐地指出,韦伯进路的问题首先在于,在做正当性判断时关注主体(subject)太多而关注事态(state of affairs)本身太少。西蒙斯认为,首先,称一个国家是正当的,就是在谈论关于国家的某些事情,比如,关于国家所拥有的权威或者它的权威所及的范围,国民的态度与信念顶多可以作为支持国家正当性的一部分理由,但不是正当性之所在。其次,如果把国家正当性建立在国民的态度与信念上,国家就可以通过意识形态宣传、灌输、洗脑来创造或者提升它们的正当性。更有甚者,国家可以通过愚民统治来达到这个目的,因此,把正当性的基础归结于极端主观的态度和信念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 "首先,在概念层面上,正当性是一种“回溯性”的概念,它关注的是权力的来源和谱系,也就是从“发生的进路”去评价权力或者国家;而作为“前瞻性”概念的证成性,关注的是权力的效用和达成的目的,也即从“目的的进路”去评价权力或者国家。 其次,在观念层面上,特别是在洛克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传统下,正当性关注的是“国家与个体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而证成性关注的是“国家与作为整体的主体的一般关系”。"
  • "如果我们接受滕尼斯等人的观点,认为现代社会首先是一种机械的、人为的产物,或者如社会契约论者所论证的,政治社会是由处在“自然状态”中的自由平等的个体通过订立契约所建立的,那么任何源于自然的、受命于天的或者世袭的政治权威和统治秩序就都需要被重新正当化,而这种正当化的基础只可能源于被统治者的某种自愿行动,由此政治义务也就必然包含自愿主义的因素。"
  • "所谓“家、国、天下”,对于多数的联合体义务主张者来说,从家庭结构出发分析政治共同体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像雅典城邦这类信奉自然主义和目的论的古代政治社会[29]:规模不大,价值观高度统一,公民之间对于何为美好生活有着几乎一致的认识,把家庭作为理论范式向外拓展至政治共同体的分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思路。[30]但是,这种思路却不适用于启蒙之后的政治社会,尤其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多元主义的现代政治社会,这不仅因为自然主义、目的论的观点已经被打破,人们不再把国家视为永恒不变或者自然正确的存在而是人为的产物,而且因为国家更多的是作为手段工具而不是目的被理解——人们需要国家这个必要的工具和手段来确保生命权、财产"
  • "因为许诺在自然状态中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休谟认为许诺只可能“是以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为基础的人类的发明”。这其中的理路是这样的:由于人性天生就是自私的,或者说只有有限的慷慨,“所以人们不容易被诱导了去为陌生人的利益做出任何行为,除非他们要想得到某种交互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只有通过自己做出有利于别人的行为才有希望可以得到的。但是由于这些交互行为往往不能在同时完成,所以其中一方就只好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依靠对方的感恩来报答他的好意”。但问题在于,这种不确定的状态完全没有保障,一旦对方背信弃义不准备报答前者的利益,那么这种交互行为就被中断,如果这种交互行为总是出现中断,那么对于整体社会的利益都是不利的。"
  • "休谟认为,道德上善恶的源泉是情绪而不是理性。“当任何行为或心灵的性质在某种方式下使我们高兴时,我们就说它是善良的;当忽略或未做那种行为在同样方式下使我们不高兴时,我们就说我们有完成那个行为的义务。”[8]所以,“义务的改变以情绪的改变为其前提;新的义务的发生以某种新的情绪的发生为其前提”[9]。"
  • "因为恪守诺言乃是被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道德原则。这就好像我们在参加篮球比赛的时候不会总是纠缠于篮球规则本身的合理性一样,因为这种怀疑是游戏之外的怀疑,“不是我们游戏中的怀疑”。[4]换言之,在游戏中,我们不会轻易怀疑那些使得这个游戏成其为游戏的规则,我们“盲目”地遵守规则。如果我们在游戏的过程中一再地质疑、反复地阐释规则,那么游戏就始终处在没有开始的状态。篮球游戏如此,语言游戏如此,日常行动和生活亦如此。"
  • "洛克这一论证的潜台词是,谁如果不喜欢国家提供的这一揽子好处和负担,就可以离开这个国家。[24]但是,休谟早就有力地批驳过这个观点: 我们能够认真地相信,一个贫穷的农民或工匠在不懂外语或外国习俗,靠微薄的工资度日的情况下,可以有选择离开自己国家的自由吗?那么我们同样也能相信,一个人留在一艘船里就是在自由地表达他对船主的权威的认可,尽管这个人是在睡着的时候被弄上船,如果离开这条船就意味着跳进海里淹死。[25] 因此,即使是在一个允许人们自由移民的民主国家,也不能根据人们自愿居留在国境内就证成他们对政府表示了认可。[26]一个不认可现有政治制度和政府的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放弃移民而选择留在国境内,"
作者简介
周濂,1974年生于浙江。先后获北京大学哲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5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现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外国哲学教研室任教。曾发表中英文论文20余篇,译有《苏格拉底》、《海德格尔、哲学、纳粹主义》(均为合译)。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政治哲学和语言哲学。
目录
第1章 政治正当性的概念结构
一 政治正当性问题的第一次提出
二 为什么需要政治正当性?
三 何谓政治正当性?
四 两次正当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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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作为博士论文还是太大,是一个领域而非一个问题。其结果就是很多地方没有足够的讨论就收了。最后一章哈贝马斯好像是有点跑偏了。
回溯性-正当性-发生进路-政治义务-洛克主义-自愿主义-实际认可 vs. 前瞻性-证成性-目的进路-政治责任-康德主义-理性主义-假然认可 = 罗尔斯与哈贝马斯
林老师称之为国内相关领域的最佳著作。拜读之后发现的确扎实,名不虚传。
视域放在“语言学转向”之后,未免太狭小。
感觉还不错。初探了哈贝马斯的洛克主义康德主义双重进路 但感觉还是有疑虑。“有限性不是对我们思考的限制,而正是我们思考的起点和条件”说得很好。加一星
现代政治正当性与证成性;政治义务与政治责任;认可与自愿
虽然是讨论现代政治正当性,但是实际上可以类推到古典时代,所以历史学研究仍然是可以参照的。
关于正当性和证成性的区分给了很多启发,就是后面关于哈贝马斯的论述没看懂。
對Simmons的注釋 到底說出了個啥? 這書有重印的必要嗎......
摘自新版:“退一步说,即便我们用服从、相信或者规范这些较为清晰的概念取代了正当性,人们依旧会质疑这些替代概念是边缘模糊的概念,并要求用更为清晰的概念取代之,这将导致一种恶的无限。因此,正确的态度是,在不同的学科内部、针对不同的主题寻求不同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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