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的冲突 - (法)保罗·利科

解释的冲突

(法)保罗·利科

出版时间

2008-01-01

ISBN

9787100052566

评分

★★★★★
书籍介绍
该书由22篇重要论文组成,内容涉及解释学、现象学、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宗教现象学、符号学、语义学、存在论等。利科渊博的学识、缜密的思维和深刻的思想在书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利科融合现象学、结构主义与心理分析,构建宏大解释学体系。
  • 通过22篇论文探讨神话、宗教与语言,展现缜密思维与深刻洞见。
  • 主张解释学是各学派间的灵动对话,超越单一立场的局限。
适合谁读
  • 对解释学、现象学及结构主义有浓厚兴趣的哲学专业读者。
  • 具备一定哲学基础,能接受高密度概念与复杂论证的进阶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利科思想及其与海德格尔等哲学家关系的学者。
读前提醒
  • 全书概念密集且跨学科,建议结合相关背景知识辅助阅读。
  • 遇到晦涩处可暂时搁置,不必强求一次性完全理解所有细节。
  • 关注利科如何整合不同理论,而非纠结于单一学说的对错。
读者共识
  • 内容极具深度与启发性,被誉为解释学领域分析最精彩的文字。
  • 阅读门槛较高,需大量知识储备,非哲学背景读者可能感到吃力。
  • 虽部分论证跳跃或晦涩,但其思想魅力与理论价值仍获高度认可。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对我而言,结构人类学似乎是令人信服的,只要它了解自己的说明是逐渐拓展的,即它的成功首先是在语言学中,接着是在亲族系统中,最后慢慢地依据与语言学模式的亲缘游戏,而扩展到所有社会生活的形式中;根据同样理由,在我看来,当结构人类学以哲学自居时,就似乎变得可疑了;在我看来,一个被设定为无意识的秩序,永远只能是一个通过自身而与自身的理解抽象地相隔离的阶段;自在的秩序就是处于自身外面的思想。"
  • "由此,语言正是在同一层次上、在同一个话语要求之中,拥有指称与主体、世界与听众。因此,对世界的指称以及自身指称,都一起被结构语言学认定为不是系统本身的构成成分而被排除了,这并不使我们惊讶。但是,这种排除只是为了要构建一门阐明科学而必须设定的前提而已;当重要的是达到这样一个履行的层面,一个说话者在这个层面上实现了其相关于情境和听众的意指意向,这时候这前提就不再起作用了。讲话和指称,就会与行动、事件、选择和革新融合在一起。"
  • "原罪这个概念是一种虚假知识,并且作为知识,它必须被摧毁;这是一种关于新生儿之犯罪的准司法知识,是一种关于遗传瑕疵之传递的准生物学知识。这种虚假知识把负债的法律范畴和遗传的生物学范畴封闭在一个并不连贯一致的观念中。 但是,这种表面上具有毁灭性的批评的目的,是要显示虚假知识同时也是真实的象征符号,是关于某物的真实象征符号,只有它才能传达某物。因此这批评不仅仅是否定性的批评而已:知识的挫败,是意义恢复工作的反面,凭借这个恢复工作,我们就能重新发现原罪之“正统的”意图、正当的意义、教会的意义;我们也将看到,这个意义不再是法律知识、生物学知识,或更糟糕的,关于某种畸形的遗传犯罪之法律-生物学知识,它毋宁"
  • "圣经作者瞄准了人类恶之经验的某种隐晦而纠缠不休的特征,这些特征不能被转入缺陷这个纯粹否定性的概念之中。······对这个悔罪经验,我会强调三个显著的特征。第一个特征,就是我所谓的罪之实在论:罪之意识并不是衡量标准;罪是我在上帝面前的真实处境;“在上帝面前”才是罪的衡量标准,而不是罪的意识;这就是为什么必须有一个他者、一个先知来揭发罪;自我对自身的任何觉醒都是绝对不够的,任何意识本身还被包括在这个处境中并且还撒谎和背信。 第二个特征:这种罪的状况一开始就具有共同体的向度。 第三个特征:罪与其说是一个偏向运动,还不如说是种根本的无能;它是我要与我能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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