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上卷)

黑格尔

出版时间

2001-01-01

ISBN

9787100011457

评分

★★★★★

标签

思想

书籍介绍

黑格尔(1770—1831),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逻辑》,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分为“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为“客观逻辑”,第三编称为“主观逻辑”。这三个部分在黑格尔哲学中,通过他著名的辩证法而构成了紧密联系的统一体,体现了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应当展开思维的客观结构和客观真理的思想。《逻辑学》是黑格尔最重要的代表作,影响了后世数种哲学潮流,例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主义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黑格尔哲学集大成之作,构建严密辩证逻辑体系
  • 分有论、本质论、概念论,揭示思维客观结构
  • 影响马克思及存在主义,奠定德国古典哲学基石
适合谁读
  • 哲学专业学生及研究者,需具备一定哲学基础
  • 对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有浓厚兴趣的读者
  • 勇于挑战高难度文本,追求深度思维训练的读者
读前提醒
  • 译文晦涩难懂,建议配合导读或视频课程辅助理解
  • 阅读过程极度烧脑,需耐心反复咀嚼,切勿求快
  • 建议先读《小逻辑》或《精神现象学》作为入门铺垫
读者共识
  • 公认哲学史上最难读的经典之一,劝退率极高
  • 虽阅读痛苦,但能极大拓展思维边界,令人震撼
  • 翻译版本差异大,部分术语译法引发读者争议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非存在被纳入到存在之内,于是构成了规定性本身,而具体的整体在形式上仍然是存在或一个直接的东西。"
  • "按照形式(亦即存在的规定性)而言,整体同样是一个已扬弃的、以否定的方式被规定的东西,因为存在已经在转变中表明自己同样仅仅是一个环节……"
  • "然而,为了摆脱意识的对立——这是科学必须设定的前提——,把思维规定提升到这个畏首畏脚的、不完满的立场之上,人们必须在摆脱这类限制和顾虑的情况下,去观察思维规定作为逻辑性(das Logische)或纯粹合乎理性的东西,自在且自为的样子。"
  • "这样一来,观念性东西重新成为两个环节之一,而实在的东西是另一个环节;但理念性意味着,两个规定都仅仅为着某一而存在,都仅仅被当作某一。因此,在未作区分的情况下,这个理念性就是实在性。"
  • "二者(定在和界限)的这个双重的同一性意味着"
  • "这个逻辑的本性赋予精神以生命,它的任务是在精神内部发挥作用,驱使精神走向意识。"
  • "它仅仅是思维的对象、产物和内容,是自在且自为存在着的事情,是逻各斯,是存在着的东西的理性,是那些冠以“事物”的东西的真理;无论如何,它绝不是那种应当被放到逻辑科学之外的逻各斯。"
  • "就此而言,这个扬弃并非变化或一般意义上的异在,并非对于某东西的扬弃。有限者的自身扬弃依赖于无限者,因为无限者就是对于有限者的否定"
作者简介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德国最伟大哲学家之一。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德国古典哲学运动巅峰,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 1770年8月27日生在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一个官吏家庭。 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 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一个贵族家庭里担任家庭教师。 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 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 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 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 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 1818年后任柏林大学哲学教授,并于1829年当选柏林大学校长,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 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本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黑格尔编著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逻辑学(上卷)》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 黑格尔著作共有三种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格罗克纳本和拉松本。中译本依拉松本的编例,以“有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译文亦以拉松本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了格罗克纳本。译者撰有长篇后记,附刊于下卷。
目录
第一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导论
逻辑的一般概念
逻辑的一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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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一本可以读一辈子的书。读易经,读佛经,读黑格尔,人生的大快乐。
当初以为是一本哲学普及读物才买来看的><只看懂了一点皮毛的皮毛,还是挺好玩的~接下来刨下卷。。。黑先森拥有宇宙最大能量,神圣不可侵犯,没法儿给星。特向翻译致敬!!
老毛病,跟胡塞尔一样
德语sein和dasein在中文里的翻译确实勉为其难。母语中文的人无法分辨“有”和“实有”,甚至“自为之有”。“有”这个字在中文里的意义太含糊,太大了,“存在”是更好的选择,然而sein又并不完全是“存在”,而更偏重于“存在的源始”,它是宇宙未诞生前的“奇点”,然而“奇点”已经孕育着宇宙。所以用“有”和“实有”来译介sein和dasein委实是扭曲了德语的本意。从康德到黑格尔,再到胡塞尔,海德格尔,德语哲学著作的晦涩难懂一半原因是中文译介的偏颇无力。黑格尔探讨“物”的质与量,界限与规定,肯定与否定,尺度和中介,然而他笔下的“物”大多数并非物体,而是抽象的概念,是发生的事情。用中文“物”来翻译da sache也是不顾中文读者对语义理解的做法。
数年前买的,读个十几页就得停下了。直至今日才能通读下来。这是黑格尔最最重要的著作,就是黑格尔哲学,令人叹为观止。与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遥相呼应。因此事先阅读《形而上学》及有必要。与康德路数不同,这本书是针对形而上学的内容进行批判。其中屡次提到巴门尼德,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康德,尤其重要。黑格尔自己甚至说,客观逻辑部分对应的就是康德的先验逻辑。由尺度过渡到本质也真是令人跪了。 无怪乎小逻辑里要删那么多···· (另外:花那么大篇幅研究微积分我也是醉了·····)
慢慢来。
断断续续的读了一遍,只能掌握大致思路,涉及到微积分和自然科学的部分更是理解不能,实在是太痛苦的阅读体验,日后再会。
形式若只是固定的规定便是死的,精神却是它们具体生动的统一,逻辑学的目的就在于以辩证的方式把握对象,阐述原本空洞的形式其自身内自在自为的运动。其所具有的规定性就是自身的中介,换言之中介性是寓于自身内的,是自身运动的根据。规定性是肯定建立起来的否定,其否定本身依然只是无形式的抽象,因此并不如之前哲学家所说否定或无是“哲学上最后的东西”。康德哲学二律背反的局限,也在于这种主观性,而分立和连续恰恰都同样是必须坚持的。要解决二律背反的矛盾,必须排除混杂着的质料,从纯粹概念出发,将本身向他物的过渡把握为整体环节之一环。正如最初无规定的有过渡为质,由质过渡为量,又在尺度中实现质与量二者变的统一。
辩证法起源,对有和无的论证很好,和阴阳的一体两面很像,收获很大。不过抱歉我不信上帝。
逻辑学有三部分:存在论、本质论、以及理念论,理念论是被认识的存在,不仅是自为和为他的,而且是自在自为的。黑格尔属于18世纪末和19世纪的德国唯心主义。康德和后康德派认为,休谟的经验论哲学以怀疑论告终,因而不充分;如果经验看来还是合理的,心灵就能通过直观、知性和理性,或者在一个先验范畴结构中,或者在经验自身中发现经验的基础。康德做了第一种选择并表明,虽然自在之物不可知,但是我们所发觉的现象,只能按照知性的范畴和直观的形式去构造。虽然有外部世界给予的经验内容,但是它们本身有心灵智力理解的基础。黑格尔认为,范畴和形式与别的任何事物一样,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心灵和对象之间的两分法是虚假的,因此,现实与思维本身一样合理。他用著名的陈述表明了这一件见解,“凡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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