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并非一本让人读得痛快的推理小说。案件本身被读者反复诟病“太平庸”——没有神探、没有诡计、没有恶战,凶手甚至主动留下破绽。真正撑起它的,是作者以半自传笔法铺陈的奇风镇:一个送牛奶的清晨、一条叫“叛徒”的小狗、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以及孩子们骑着车“飞”上天际的想象。它打动人的地方恰恰在于:真相到最后“不那么重要”,故事的重心从“谁杀的”悄然滑向“一个人如何长成、又如何变回孩子”。书中借人物之口反复叮咛“记得”——把活过的日子写下来,让记忆成为通向他人生命的门。也正因如此,它褒贬两极:有人奉为Top10,有人嫌它老套、南方主旋律。它适合那些愿意慢下来、在意成长与生死、而非只为解谜求快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