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之境

陈来

出版时间

1991-03-01

ISBN

9787010008189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并非一本让人读得轻松的入门书。不少读者翻完第一遍直呼“名不副实”“逻辑混乱”,甚至要啃第二遍才能消化;也有人直言其义理解析“没达到大师之境”。但正是这种不妥协,构成了它真正的价值:陈来没有把王阳明简化为“知行合一”四个字,而是用“有”与“无”这对范畴,重新打通从孔子到王阳明的境界脉络。书中对“爱有差等”“克己无己”“曾点气象”的细读,把心学从口号拉回具体的伦理困境与生存体验。它适合愿意慢下来、肯与作者“抬杠”的读者——若只求轻松通识,或许会失望;若愿在矛盾处停留,它恰恰给了你这样的空间。
作者简介
陈来,浙江温州市人。1981年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哲学硕士,同年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85年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哲学博士。1986年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1986年至1988年应邀至美国哈佛大学担任鲁斯学人,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国哲学史教研室副主任。主要著作有:《朱熹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朱子书信编年考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及各种论文五十余篇。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梳理王阳明哲学,揭示其从理性到存在的转向
  • 以有无之境为核心,阐释心学融合儒释道的精神境界
  • 辨析知行合一的本体论意义,澄清常见方法论误读
读者共识
  • 被视为阳明哲学研究经典,义理明晰,具极高参考价值
  • 部分读者认为行文琐碎或比附西哲,阅读门槛较高
  • 需反复研读方能完全消化,适合静心深入思考者
精彩摘录
  • "程颐在答杨时论《西铭》书中曾指出,儒家所以不赞成墨家兼爱引入差等原则,是因为墨家缺少“义”的原则,这是十分深刻的。如果仁爱是唯一原则,如何对待敌人或社会不良分子就是一个问题。仁爱的境界对于这些人表现为悲悯,但不是无原则的迁就姑息,儒家“义”的原则是对“仁”及其应用的一个限制和补充。在正义的观念下,有另一组规范用来指导我们对待非正义的对象。由此来看,正如程颐所指出的,像爱有差等这一类命题实质上是为了使“仁”与“义”取得一种平衡和调和,因为爱有差等对于万物一体来说,其本质意义不在于血缘类属的远近,而在于差等序列的终端是敌人或罪恶,对“万物一体”必须有另一个原则来限制和补充。故阳明说:“爱之本体固可"
  • "当然,“有”的境界不限于敬畏,事实上涵盖了众所周知的儒学的优秀精神:民胞物与的仁心、社会苦难的忧患、文化嬗延的关怀、对道德律令的敬畏,以及对历史、价值自觉承当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这一切在张载著名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中得到了简明的概括和充分的体现。 另一方面,通过王阳明我们了解到,儒学的境界也有“无”的一面。儒学的“无著”境界,其基本意义是消解内外刺激造成的紧张、烦躁、压抑等心理张力,以达到心境的充实、稳定、平衡、安宁。这样的境界既不需要否定世界与社会关系的实在,也不需要悬置外物或抹杀情感生活。尽管从回的“不改其乐”到曾点“乐”处都使此种境界在某一意义上具有自"
  • "其中“有”的境界也不仅仅是道德境界,也包含天地境界(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无”虽具有超道德性,但不是宗教式的外在超越,毋宁是面对人的生存的基本情态提出的超然自由之境。“以有为体”表明价值关怀仍有其优先性。正如本书讨论心体性体时指出的,在这个境界的结构中,有无的体用联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内容(有)与形式(无)、本质与情态的统一。这个“有无合一之境”才是儒学从孔子到王阳明的终极境界。"
  • "这“有”与“无”的互动,乃是中国文化的特质,有无之境的融合正是新儒家(Neo-Confucianism)精神性的核心。 王阳明的时代,本体的有无问题已经从理性主义时代过去了。阳明的意义在于,他既高扬了道德的主体性,通过“心外无理”“致极良知”“仁者与物同体”,把儒学固有的“有”之境界推至至极,又从儒家的立场出发,充分吸收佛道的生存智慧,把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结合起来,以他自己的生命体验,完成了儒学自北宋以来既坚持入世的价值理性,又吸收佛道精神境界与精神修养的努力。"
  • "曾点气象"
  • "在这个意义上,德性修养的根本原则是“克己”。我们知道,阳明把儒者成圣之学归结为“为己之学”,这里的己指人的真正自我;克己的己则是指私己之我,阳明认为“为己”必须“克己”,克己オ是为己。他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君子之学,为己之学也。为己故必克己,克己则无己”(《书王嘉秀请益卷》,《全书》八,第139页)。又说:“圣贤只是为己之学,重功夫不重效验,仁者以万物为体,不能体,只是己私未忘”(《传习录》下,《全书》三,第80页)。私已把世界分成“物”与“我”的对立,导致我与他人和万物的疏,所以“须是克去己私,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与黄宗贤》,《全书》六,第119页),人オ能实现他真"
  • "为已要实现的自我就是“真我”,是本我。真吾代表的人格是道德原则的内在根源。阳明的立场与弗洛伊德相反,在阳明看来,弗洛伊德所谓“超我”或“自我”(家庭道德准则的内化及社会训练造就的人格),实际上并不是得自后天的经验,而是人的先验的本我的必然规定。情欲之私并不属于原始本我,反倒是得自后天的一种对本我的污染。"
  • "在这个意义下阳明对“人皆可以为尧舜”做了一个明确的诠释:“故凡人而肯为学使此心纯乎天理则亦可为圣人,犹一两之金比之万镒,分两虽悬绝,而其到足色处可以无愧,故日人皆可以为尧舜”(同上)。这就是说,一个人是否为圣人,与其社会地位、职业、学识、教育程度甚至性别无关。一个人要成为圣人,并不需要像尧舜一样创造帝王的业绩也不需要像孔子一样作万世师表、开千秋学统,只要心中纯是天理,那么不管他是农民还是小贩,他都无愧地是圣人,他的平凡并不遮掩他的伟大,尽管在其他地方他与尧舜或孔子可能具有一两与万镒的差距。这样一来,在阳明的圣人观中,正像禅宗或德国宗教改革家们一样,把圣人变成平民,又把平民变成圣人;把人从先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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