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athan

Thomas Hobbes

出版时间

1982-02-25

ISBN

9780140431957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本1651年问世的著作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或许不在它的结论,而在它得出结论的方式。霍布斯把人设想为竞争、自私、彼此疑惧的存在,推演出
作者简介
Thomas Hobbes (1588-1679) was born in Malmesbury. Entering Magdalen Hall, Oxford, in 1603, he took his degree in 1608 and became tutor to the eldest son of Lord Cavendish of Hardwick, afterwards the Earl of Devonshire; his connection with this family was life-long. His first interest was in the classics, and his first published work a translation of Thucydides, in 1628. An interest in science and philosophy soon developed, heightened by extended travels in Europe in 1629-31 and 1634-37. This led to his great project of a political science. His first verson of this, The Elements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 was privately circulated in 1640, when Parliament was hotly disputing the king’s powers, and Hobbes fled to Paris, where he stayed for eleven years. A second version, De Cive, was published in 1642, and the third, Leviathan—the crowning achievement of his political science—in 1651. It was so influential that it came under widespread attack and was in danger of condemnation by the House of Commons. Hobbes perforce lived quietly and published little more on political matters. At the age of eighty-four he composed an autobiography in Latin verse, and within the next three years translated the whole of Homer’s Odyssey and Iliad.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构建了一个基于人性本恶假设的政治哲学体系,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人类因竞争、猜疑和荣誉而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生命孤独、贫困、卑贱、残忍且短寿,因此必须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绝对主权以终结混乱。
  • 霍布斯提出‘利维坦’概念,主张将所有人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一个人或集体,形成唯一的人格来代表全体,以此确立国家权威。这种绝对主权论旨在通过强制力保障和平与安全,任何反抗主权者的行为都被视为违背契约,可能导致回归战争状态。
  • 书中对宗教与迷信进行了自然主义解构,指出宗教源于对不可见力量的恐惧及对因果关系的无知。霍布斯试图将教会权力纳入国家控制之下,主张圣经解读不应凌驾于主权者法律之上,这一激进观点在当时被视为异端,但也体现了其追求世俗秩序统一的意图。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可霍布斯在政治哲学史上的开创性地位,认为其对社会契约、国家起源及主权性质的分析具有震撼力与洞察力。尽管其绝对主义主张与现代民主价值观相悖,但读者承认其逻辑严密性,并认为其关于秩序必要性的论述在理解现代国家功能方面仍具重要参考价值。
  • 多数读者反映全书篇幅冗长、语言古奥,阅读体验极为痛苦,尤其是后半部分关于基督教国家的论述被认为枯燥且充满争议。许多读者表示仅阅读了前两部分(论人、论国家),并认为这部分内容已足够精彩,足以支撑对霍布斯核心思想的理解,无需强求读完。
  • 读者一致认为必须将本书置于17世纪英国内战的历史背景下理解,霍布斯的极端主张是对当时混乱局面的反应。虽然其结论令人不安,但读者赞赏其敢于挑战传统权威、用理性分析政治问题的勇气。同时,读者警惕将其思想简单等同于现代极权主义,强调应客观评价其历史贡献与局限。
精彩摘录
  • "eg:头脑中假想出的,或根据公开认可的传说构想出的对于不可见的力量的畏惧谓之宗教。 所根据的如果不是公开认可的传说,便是迷信。 当所想象的力量真正如我们所想象的一样时,便是真正的宗教。 一个人心中对某一事物的欲望、嫌恶、希望与畏惧如果交替出现,做或不做这桩事情的各种好坏结果在思想中接连出现,以致有时想望这一事物、有时嫌恶这一事物;有时希望能做,有时又感到失望或害怕尝试;那么知道这一事物完成或被认为不可能时为止这一过程中的一切欲望、嫌恶、希望和畏惧的总和,便是我们所谓的斟酌。 在斟酌之中,直接与行动或不行动相连的最后那种欲望或方案,便是我们所谓的意志。它是意愿的行为,而不是意愿的能力。兽类具有斟"
  • "以上四个方面就是宗教的自然种子: (1)对鬼的看法;(2)对第二因的无知;(3)对所畏惧的事物的敬拜;(4)将偶然事物当作预兆。"
  • "由这种能力上的平等出发,就产生了达到目的的希望上的平等。因此,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他们的目的主要是自我保全,有时则是为了自己的欢乐;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这样就出现一种情形,当侵犯者所引为畏惧的只是另一个单枪匹马的力量时,如果有一个人培植、建立或具有一个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准备好联合力量前来,不但要剥夺他的劳动成果,而且要剥夺他的生命和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临着来自别人同样的危险。 由于人们这样互相疑惧,于是自保之道最合理的就是先发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直到他看到没有其他力量足以危害他为止"
  • "自然权利是指每个人按照自己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 自由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
  • "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制定一个人来代表他们的人格,每一个人都承认授权于如此承当本身人格的人在有关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或命令他人作出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从于他的判断。这就不仅仅是同意或协调,而是全体真正统一于唯一人格之中;这一人格是大家人人相互订立信约而形成的,其方式就好像是人人都向每一个其他的人说: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予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
  • "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我们在永生不朽的上帝之下所获得的和平和安全保障就是从它那里得来的。"
  • "“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没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
  • "他要不是必须服从他们的决定,就必然会被抛弃在原先所处的战争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任何人都可以杀死他而不为不义。"
用户评论
并没有读完整本 只读了13 14 17 18 21…
part1 (ch6, 13)
在线表扬大企鹅的排版!文段旁边写出处的地方给了对上面的内容很好的概述,所以roadmap超级容易!
性本恶
就读过的章节言,感觉霍布斯最精彩,也似乎最可信的部分,在于他用一种'工具理性'为国家的正当性作辩护—假如我们要走出互相提防的囚徒困境,那么便要设立一个国家;人性是否'本恶'并非重点,重点是自然状态下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人的善意—这似乎确实是一个可以被普遍接受的促使我们设立国家的理由。但令我难以信服的是,'工具理性'是否足以支撑'利维坦'的结构及(出于同样的自利条件)臣民应无条件服从统治的论证?霍布斯似乎还需要一系列的经验性主张都成立才能构成利维坦建立之后我们无条件服从的理由(否则就会重回自然状态!),而这些主张是否成立需要实证研究支持(而很多根据我们已有的经验证明是错误的)—这大概也是那些'反直觉'的论证不那么精彩的原因。从中可以体会到用'工具理性'作论证进路的优点和局限
太好了啊……
Men have no pleasure in keeping company and they fight each other for Gain, Safety and Glory.
32. 把hobbes放在他写作的时空语境下就丝毫不难理解全书的核心思想(why commonwealth (through social contract),why Christian commonwealth)及其形成原因(17世纪uk,anglicanism)了。任何作品都是特定时代环境的产物,但仍然有个体独特视角、偏性的体现,能够自圆其说已是成就不小啦。而对于读者来说,有趣之处 我想 或许 时而就在于discover the purpose of the writing, examine how the historical context contribute to its formation and how he/she manages to achieve that aim吧?
感觉hobbes所有论证都是建立在对于人性的一个极其悲观的assumption上的
Hobbes的physical politics和对common sense的强力意志,都是划时代的。你甚至可以看到在这种mechanical materialism之下依然具有的relativism色彩,可惜Hobbes止步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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