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研究

李玫瑾

出版时间

2010-02-01

ISBN

9787811399448

评分

★★★★★
书籍介绍

《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内容简介:当人们每天打开报纸或打开电视看新闻时,经常有一类新闻会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甚至震惊,那就是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街面上的抢劫,住宅内的侵害,滥杀无辜,还有弑亲案件……每当人们听到或看到这类案件报道时都会出现相似的疑问:作案人是怎样的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犯罪心理学就是研究这类问题答案的学科。

寻找这类人的行为原因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和求知的欲望,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发现如何减少或控制这类犯罪危害的途径。如果说,吃五谷杂粮的人难免会遇到疾病侵扰,防病保健是人人都需要的知识,那么,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也难免会遇到犯罪现象的侵扰,因此,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是人人需要的知识。

笔者从1977年上大学到1982年毕业,期间从未想到过自己将用一生来研究犯罪人和犯罪心理问题。当时唯一的理想就是要当一名教师,因为教师的工作需要不断地看书、思考……这恰恰是我从幼年起就喜欢的生活。于是,1982年1月我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毕业就来到了当时的中央政法干校,即现在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我的职业生涯几乎与我国的改革开放同步。大概是十年动乱刚刚结束,又面临社会改革开放带来的转型背景,从我穿上警服那时起,社会上的犯罪问题就开始呈现较严重的态势。记得我工作的第一年是在县级刑侦局长班里当班干事,每天除行政工作外就是与局长们一起听课,有法律课、刑侦课等,同时还参与他们的学习讨论。一次讨论中,有位刑侦局长发言说:“为什么现在犯罪的大多是青少年?这些人年龄不大,却非常胆大和残忍,为什么?我们真的需要好好研究一下他们的犯罪心理……”那时,别说我们学校,其他各大学也没有人专门从事犯罪心理研究。

李玫瑾,1958年生,祖籍上海。197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执教。目前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主要研究领域: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家庭暴力研究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犯罪心理成因,揭示童年经历对人格塑造的决定性影响
  • 区分危险人格与心结犯罪,解析不同犯罪类型的心理机制
  • 强调早期情感抚养的重要性,指出犯罪防控需从家庭教育入手
适合谁读
  •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与科学教育方法的家长群体
  • 对犯罪心理学、社会行为分析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 从事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
读前提醒
  • 本书兼具学术性与通俗性,建议结合真实案例辅助理解
  • 部分理论阐述可能略显枯燥,需耐心阅读以把握核心逻辑
  • 避免以旁观者视角评判,尝试理解犯罪人独特的心理历程
读者共识
  • 表面研究犯罪,实则深刻揭示家庭教育与心理抚养的关键作用
  • 李玫瑾教授分析理性透彻,帮助读者理性看待社会恶性案件
  • 虽具专业色彩,但语言通俗,对预防犯罪及自我认知极具启发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心结的发生也可称作心理发展停滞现象的发生。若形象地比喻:日子在一天天过去,但某人内心深处的某一页永远翻不过去。正是这种执著于挫折或固于失败的人才容易出现不择手段的弥补行为。许多犯罪行为之所以让人难以理解,就在于导致其行为的原因不在眼前,其心理创作点不在眼前。因为,他内心存在着对这一刺激过敏的或痛苦的记忆与心结,这种刺激如同某人曾经被染过某病而对类似染病环境极为恐惧一样,使他在“对常人来说根本不是个问题”的问题面前有着超出常人的过度敏感反应。因此,在这种危险心结的影响下有些人可出现怪异的行为表现,有的还可引起精神疾病,同时,还有些人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甚至严重的犯罪行为。"
  • "第一种是匮乏性抚养,这类抚养方式导致的危险人格被称为犯罪人格。匮乏抚养主要指缺乏充分的物质保障和缺乏情感的抚养。这种抚养有时几近不抚养,因此使尚未达到独立生存的人过早的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当弱小的生命不得不挣扎着自我生存时,他只能采用“不择手段”的方式。而“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恰恰与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方式非常接近。从幼年到成年,“不择手段”一旦成为习惯并形成相应的观念,这类人就会在一生中都以不择手段的方式生存,由此而与犯罪相伴、与监狱为伍。这种以自生自灭、不择手段方式长大的人事实上是在违法生存的方式中进行着基本社会化,并在这过程中形成其特有的人格特征。所以,他们的基本社会化就是一种犯罪化的"
  • "无论教学与研究都应该源于社会需求、有助于社会活动,能够促进社会进步,所有研究或教学一定与社会生活和社会工作衔接,甚至超前。"
  • "在解每一个犯罪者的犯罪心理间数时应把握一个基本的原则,即不能以“观察者的心理”去理解“犯罪人的心理",也不能根据“多数人的心理”去理解“某一位犯罪人的心理”。"
  • "当他被抓捕后人们才得知,他入室杀害全家的目的仅为了得到一下性满足。他每次几分钟的快乐竟是以一家人的性命来换取,人们不禁要问这又是一个什么心理的犯罪人?"
  • "观念往往形成于父母的唠叨与言传身教之中。由于观念在人的生命早期大多在“观”的背景下形成,即在听、说、看的同时形成看法,因此,观念很容易进入人的潜意识层面,成为人格中深远的背景力量。弗洛伊德在论述“潜意识”概念时,曾将“观念”喻为内心的“检察官”。可见其对人自身行为倾向与行为方式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如果一个人在成长中,父母仅给予物质抚养但缺乏心理抚养,如缺乏给孩子灌输做人的道理,缺乏有意识地让孩子明确所在社会的规范和行为规则,在遇到生活事件的“是一非”问题上没有晓之以理,甚至父母自身在“是一非”问题面前所作出错误的选择等都会让身边的孩子在早年形成错误的观念。而这种观念若没有得到其他途径的及时纠正就"
  • "作者在解析各种较复杂的犯罪心理现象中常常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个人刻意表现的内容往往是他内心很在意的内容,一个人特别渴望或在意的内容一定是他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匮乏的内容。从黄某回答提问的话语到他自己在家中门上写的字都展示出他内心特别在意、特别渴望的东西一一酷或很棒。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是一个不酷也不棒的人。"
  • "159页 疑问:案发时他已经48岁,在此之前他从未有过严重的犯罪行为,他已经有妻子,有自己深爱的儿女,有正常的生活轨迹,为何突然在某一天发狂而杀人?这一问题若不解释清楚,人们就难以理解他的犯罪心理。 解答:认识偏,源于现实刺激与难题。犯罪人定有他自己犯罪的理由,这一理由不管旁人能否理 是否可以接受,犯罪人有他自己独特的心路历程,并在这种独特的心路历程中形成他特有的思维方式,从而出现他特有的行为选择。有时,这种个人选择与现实刺激既有关又无关。因为即使面临同一刺激,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并非所有的人遇到不良刺激都会选择犯罪的方式。如前章分析的马某,他面临的刺激如果换作一位见多识广、风流成性的人"
作者简介
李玫瑾,女,1958年生,祖籍上海。197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执教。目前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主要研究领域: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家庭暴力研究等。
用户评论
不枯燥,但生动形象,更关键的是我理解防控犯罪就是给予小孩充足的合理的爱
可以作为儿童教育的辅助参考
表面上是在讲犯罪问题的书,其实是在讲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值得一读。
如果能再长一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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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人群主要分成危险人格和危险心结。危险人格犯罪大多是先天或者幼年心理发展出现问题,伴随终生;危险心结犯罪是源于某个点上的心理刺激,埋下心理隐患,一念之差产生犯罪行为。 2.研究清楚犯罪心理,往回推一步可以帮助刑侦破案,再推一步,推到犯罪产生的原点,就可以更好地预防罪犯。 3.李玫瑾的出发点是希望大家知道,一个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希望能不再重蹈覆辙。
某些观点有些时代局限(弗洛伊德部分),对人性的观察很细微,有些观点很有启发。
震惊的是,人口统计学研究中ASPD在人群中的出现率居然男性3%女性1%,那基数摆在这……教育的重要性啊
有些罪犯真的就是天生的
更多是体现出教育和关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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