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的反讽

欧文・M.费斯

出版时间

2005-05-01

ISBN

9787801488039

评分

★★★★★
书籍介绍

欧文・M.费斯在这本敏锐的著作中指出――这正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所针对的问题。费斯阐明,对于政洽捐款开支、仇恨言论和淫秽出版物所施加的限制如何可能根据第一修正案予以辩护,而不是遭到其反驳,作者由此而重构了相关的辩论。他提醒我们,国家可以成为自由的朋友,可以保护和培育那些本来可能销声匿迹的言论,而剥夺这些言论可能使我们的民主丧失其全面和丰富的表达。

欧文・M.费斯(Owen M .Fiss),1959年从达特茅斯学院本科毕业后赴牛津大学深造两年,获哲学学士学位,然后攻读哈佛大学法学院,1964年毕业。开始几年在法律界任职,曾在1965年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法官助理,1966-1968年担任美国司法部民权属特别助理。1968-1974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法学教授,1976年开始在耶鲁大学任教,目前是耶鲁法学院讲座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程序,平等,分配正义,以及比较宪法研究等。出版学术专著十多部,在美国法学理论界享有盛名。

本书是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经典性作品。

刘擎,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历史系副教授。

殷莹,现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重构言论自由辩论,指出国家可成为自由的朋友
  • 揭示言论的沉寂化效应,探讨资源分配与民主
  • 分析第一修正案与平等保护的冲突及国家角色
适合谁读
  • 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及法理学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言论自由、民主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研究者
  • 希望深入理解自由与平等张力的社科爱好者
读前提醒
  • 建议先阅读附录案例简介,再回看正文分析
  • 注意区分美国司法语境,避免直接套用于他国
  • 书中法理论证较深,需耐心梳理逻辑脉络
读者共识
  • 视角独特且具启发性,打破了国家即敌人的预设
  • 论证严密但阅读门槛较高,非法学背景者吃力
  • 翻译质量获好评,是理解美国言论自由的重要读物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将起初看上去是“自由与平等的冲突”问题转换化为一个“自由与自由的冲突”问题。…它会使有关的规则之争更少地陷入那种终极价值之间的战争,更少地沦为对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和第一修正案何者优先的徒劳探询。"
  • "各群体对参与公共辩论具有全面而平等机会的要求——这些群体所要求的是他们自由言论的权利,而不是他们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此外,国家之所以承认这些要求不是出于它们内在的价值,或是为了促进他们的自我表达利益,而仅仅因为这是一种推进民主进程的方式。"
  • "民粹主义者(populists)和至善论者(perfectionists)——之间的关键区别。民粹主义者抱怨市场决定的言论与由民主决定的言论之间的裂痕。…当然,至善论者明白他们立场的反讽性。一方面,他们保持着对民主的承诺,承诺于这样一个观念——对于实质性公共政策的价值,人民应该做出最终决定;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愿任由人民自己来决定在他们做出那些选择前应该拥有何种信息。至善论者可能被指责为用非民主的方式来保护民主。"
  • "在密尔世界观中,人类状况的多元性和每个人为自己创造独特生活的能力处于核心位置。密尔写下《论自由》一书是为了鼓励滋养我们的个性(甚至到了鼓励怪癖的程度),并抨击那些驱使我们遵从的力量。"
  • "以不同于为自由言论辩护的方式来为自由贸易辩护。如果说他为自由言论辩护的背后的理据——每个人的充分发展——主要是道德的和人道性的。那么他为自由贸易辩护似乎主要在于其实用性:对贸易的约束很可能会是反生产性的。…但(两者)…原则的操作方式相同,都使限制无效,否则这种限制就可能在伤害他人原则的名义下被正当化。"
  • "当发言者的利益与发言所讨论的那些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为什么应该将前者的理智置于后者的利益之上,或者谁必须听从这个言论。"
  • "国家并非试图要在各群体的自发表现利益之间做出仲裁,而是试图通过确保把各方的意见都呈现给公众来为集体性的自制建立根本性的前提条件。"
  • "民主极力赞扬的不是简单的公共选择,而是那种根据全面的信息和在适当的反思条件下作出的公共选择。"
作者简介
欧文・M.费斯(Owen M .Fiss),1959年从达特茅斯学院本科毕业后赴牛津大学深造两年,获哲学学士学位,然后攻读哈佛大学法学院,1964年毕业。开始几年在法律界任职,曾在1965年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法官助理,1966-1968年担任美国司法部民权属特别助理。1968-1974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法学教授,1976年开始在耶鲁大学任教,目前是耶鲁法学院讲座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程序,平等,分配正义,以及比较宪法研究等。出版学术专著十多部,在美国法学理论界享有盛名。 本书是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经典性作品。 刘擎,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历史系副教授。 殷莹,现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目录
中译本序
导论
第一章 言论的“沉寂化”效应
第二章 艺术与积极主义的国家
第三章 新闻媒体的民主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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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再这么喝应该就痴呆了吧我试试还能不能动脑
嗯,用那谁的话说,就是内部充满了张力,外部却缺乏号召力。
翻译得一般,像个研究生论文。不过内容有些意思。
不艰涩,易懂,案子的分析很有意思
极有启发。
美国当前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应用正在导致言论自由走向自己的反面。古典自由主义将言论自由视为一种特殊的自由,提防国家对言论自由的威胁,但忽略了国家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可以成为这种自由的威胁,同时,国家并不仅仅扮演管制者的角色,也扮演配给者的角色。古典自由主义的言论自由观在美国最高法院多个判例的支持下落实,美国政府对言论的管制愈加松弛。但正如自由市场在经济领域造成的不平等一样,“言论自由市场”也必然造成话语权的不平等。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强者合法地侵犯他人自由的边界,弱势群体的话语权进一步削弱。这一风向在当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针对今天美国对“政治正确”的支持,则可以写一本《言论自由的反讽的反讽》。
只有当监督司法权独立于体制外才能够有所谓的民主程序。个人言论自由(甚至于弱势群体言论)的保障才能形成政治自由。才能保障宪法乃至国家的现代化民主程序的运行。
2022年阅读
当两种终极价值互相矛盾时,应该如何选择,应该选择谁?言论自由包不包括仇恨言论,仇恨言论又怎么判定,如果任由仇恨言论传播,是不是压制了平等?如果禁止仇恨言论,那么我们是不是赋予了zf过大的权力?平权法案又是不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是不是对不同群体的偏帮?新闻自由受到市场的影响而影响了大家的知情权,我们又该如何保证新闻媒体告诉大家what they need而不是what they want?
刘擎老师翻译的,跟《言论的边界》一起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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