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反抗斗争(1840—1949)
[美]白凯
书籍介绍
社会经济史领域经典之作,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
读懂近代江南农村,绕不过去的经典!李明珠、曼素恩等国际知名学者曾撰文推荐!
聚焦赋税与地租问题,重新审视国家、地主、佃户之间的复杂关系,剖析近代江南基层社会的动荡与变迁。
【内容简介】
一部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典范之作,以地租消亡的过程为线索,重新书写近代江南农村的变迁。
本书以长江下游地区为切入点,聚焦赋税与地租演变,重新审视近代国家、地主、佃户三方博弈及社会结构转型,剖析1840—1949年间江南基层社会的动荡与变迁。书中依托丰富的史料,梳理了不同阶段地租、赋税的变化以及随之变动的农民斗争特点和趋势,细致描绘了太平天国时期纳税义务向佃户的转移、晚清地方精英的权力扩张、民国时期国家介入地租征收的制度尝试,揭示了近代江南社会变革在农村社会引发的连锁反应,为研究近代国家—社会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书看点】
1.绝版好书复活,获美国费正清奖,社会经济史领域经典之作。
英文原版获李明珠、曼素恩等国际知名学者高度评价,《亚洲研究杂志》《社会历史》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刊发长篇书评,是理解近代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绕不过的经典。绝版20年后,经作者、译者修订再版。
2.聚焦地租、赋税的演变,重新审视国家、地主、佃户三方的复杂关系。
进入近代后,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国家、地主、佃户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结构也随之改变。本书即从这一视角切入,考察传统中国社会在近代的转型;
3.关注农民反抗斗争,剖析长江下游地区的农民诉求。
本书考察近代中国长江下游地区的农民反抗斗争,剖析农民采取的斗争手段,以此考察长江下游地区的租佃关系,发现当地农民斗争的主要诉求是减租而非消灭地主;
4.重新解读“地租消亡”的过程,为理解近代农村社会变迁提供了全新视角。
作者以翔实的数据与个案证明:地租的消失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佃户持续的抗租、国家的干预、战乱的冲击与通货膨胀等的共同作用下,经历数十年“缓慢崩解”的过程。这为理解地租消亡过程提供了新思路。
5.案例生动鲜活,既有微观叙事也有宏观视野。
书中既有对农民抗租抗税事件的生动还原,特别是上海小刀会的发展过程、组织成员和起义始末,也有对赋税地租演变过程的系统梳理。
6. 史料丰富翔实。
本书大量运用地方志、档案、奏折、文人笔记、民间契约等一手史料,结合定量分析与个案深描,是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典范之作。
【名家推荐】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白凯教授的《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反抗斗争:1840—1950》一书是一部典范性的专著。该书资料翔实,文字优美,其近距离的细致观察改变了读者们对于中国长江下游地区的看法。作者对一个世纪以来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史的重新解读极具说服力。她思辨性的分析为20世纪早期现代国家形成进程中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1992年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颁奖词
本书追溯了清代中期至20世纪中期中国共产党政权巩固期间江南地区赋税与地租的历史,以此重新审视国家、地主与佃户之间复杂且不断变化的关系。它将赋税与地租问题阐释得极为透彻,揭开了阶级斗争的神秘面纱,为理解太平天国占领江南期间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影响提供了新的视角。
——李明珠(Lillian M. Li),《亚洲研究期刊》(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白凯这项研究最突出的优势在于,她极为细致地考量了基于同期价格数据与兑换率计算得出的地租及赋税的实际价值。唯有通过对实际价格的把控,她才得以向对20世纪初中国社会中激进主义与社会压迫之间关系的简单假设提出疑问。
——曼素恩(Susan Mann),《社会历史》(Social History)
白凯确实实现了她所宣称的目标。这项研究始终不渝地聚焦赋税与地租问题,赋税或地租负担的重压所引发的集体反抗,以及更重要的,地主、佃户与国家三方关系内部的变化,从而具备了连贯性与主题上的严谨性。尽管尚未充分探讨这种关系变化对地方社会的凝聚力、合作、分化与冲突产生的影响,但白凯已明确指出,任何关于江南地区社会历史的研究都必须基于对租金和税收关系的深刻理解。未来对长江下游地区的学术研究将受益于她的贡献。
——纪保宁(Pauline Keating),《中国杂志》(The China Journal)
本书视野宏阔,广泛征引史料档案文献、地方志、土地登记簿册等史料,并参考各类二手研究成果。作者主张将地租与赋税问题置于不断演变的社会关系语境中展开考察,而其研究的核心便是佃农、地主与国家三方围绕地租和赋税展开的博弈与角力。
——步德茂(Thomas Buoye),《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
AI导读
核心看点
- 获费正清奖,社会经济史经典,绝版二十年修订再版。
- 聚焦地租赋税演变,重审国家、地主、佃户三方博弈。
- 揭示地租消亡过程,剖析近代江南农村社会动荡变迁。
适合谁读
- 中国近代史、社会经济史及农村社会变迁研究者。
- 对江南地区历史、租佃关系及农民抗争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国家与社会关系、基层治理及制度转型的学者。
读前提醒
- 学术著作,史料详实但理论性强,阅读需一定耐心。
- 建议结合晚清民国历史背景,理解三方利益纠葛。
- 关注作者对传统革命史叙事的补充与修正视角。
读者共识
- 史料扎实,论证严密,为理解近代国家社会关系必读。
- 打破二元对立,揭示佃户在动荡中拥有灵活议价权。
- 部分章节语言晦涩枯燥,普通大众读者阅读门槛较高。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同中国其他地区一样,13世纪末纺纱织布技术开始广泛传播之后,江南才得以大面积种植棉花。随后,棉花因为更具保暖性,且高产易植,所以迅速取代大麻,成为平民被服的主要纤维原料。在江南地区,棉花通常与豆类或小麦轮作。从昭文县往东穿过太仓州,然后向南通过松江府东部画一条伸展线,在这条线的外延地带,棉花取代稻米成为主要的农产品。这条伸展线地势太高,不易于水稻灌溉;而滨海地带土壤含盐量过高,不适合种植棉花之外的绝大多数其他作物。"
- "蚕桑业的扩展没有棉纺织业那样富有戏剧性,但同等重要,它是为了因应富裕的城市居民不断增长的丝织品需求而出现的。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前,长江下游地区的丝织业集中在太湖的东部和南部,那里的低洼稻田四周的堤岸上都种着桑树。农民家庭种桑、养蚕、缫丝,然后把生丝拿到市场上出售。因为织机价格昂贵,而且丝织技术较难掌握,所以他们极少自己把生丝织成成品。这项工作通常是由城镇上的官织造局和使用付给薪资的雇工的专门工场来完成的。②"
- "边缘地带由水稻改种棉花,中心地带桑树栽培日益增多,二者把江南从余粮地区变成了缺粮地区,只是桑树栽培增长的幅度和规模不如棉花。这一地区过去被视为中国的粮仓,到18世纪却要仰赖上游省份每年输入1500万石稻米。③"
- "出乎意料的是,同样的一个商业化过程,既引导农民提高产量,又把地主置于更加困难的境地,使他们难以在扩大的剩余产品中夺得一席之地。在外地主与自己的土地及其耕种者存在肉体上的隔阂,既不能作为耕作的监督者,也不能作为种子、农具、耕畜的提供者而参与农业生产。他们也不可能像先辈那样,用减租和低息放贷帮助佃户渡过难关。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在百般维护自己对于增加的产品的权利时,双方更是吵得没完没了。② 双方关系既不会因为宗族关系而温情脉脉,也不会因为宗族关系而缓和冲突,因为在家族网络中也可以感受到精英城居化的影响;而在长江下游流域,家族网络决定着生活的方方面面。总的说来,江南具有一个双层"
- "在与耕作土地的农民之间建立关系方面,义庄与私人大地主也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就其地租形态而言,既不会明显地宽宏大量,也不会苛敛成性。然而,在一个方面,义庄与普通地主有着天壤之别:他们即使存在把共有地出租给族人的情况,也比较罕见。在此问题上如同在其他方面一样,吴县范氏家族建立了一种范式:它在1083年的族规中明确规定,亲戚不得耕种义庄的土地。④嘉善县的陈氏在明末对此做出解释:“义田本赡亲支,然亲支不得承种,恐它日有擅行侵扣者。”⑤对比之下,在华南,出租共有地时,家族成员通常享有优先权。① 简而言之,江南家族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城镇家族,他们的影响力更多地寄托在科举制度和官场的成功上,对土地和农民的控制则"
- "屈家附租的征收种类不算很典型,因为这一时期的附租征收,尤其是大地主家的附租,出现了合并简化的趋势。例如,苏州地主征收单一的附租“力米”(大约按地租的3%计算),用以补偿催甲、仓夫的费用和薪资。②但是在另一方面,屈家的杂费还是与附租非个性化的总趋势保持一致。清代的富裕地主不同于明代的前辈,他们并不索取劳役、贡献以及其他诸如此类象征并加强了其佃户人身依附关系的名目。他们规定的标准化费用显然更接近田赋附加,而非农民对其地主的贡献或是为其地主服的劳役。 地租和附租构成了佃户年年在财务上向地主须尽的义务,但是,清代前中期的江南农民甚至往往在取得耕作权之前,就得支付押租中的一大部分(通常叫作“顶首银”)作"
- "从清代的资料还可以看出,长江下游稻作区的一田二主制要比棉作区普遍得多,这一模式在20世纪农村调查中显示得更为清楚。②常州府用于指称田面权的“灰肥”一词,暗示着该制度的一个由来,这有助于解释这种地理上的差异性。明清鼎革,战事纷纭,致使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为了从这种状态中恢复过来,地主给予耕种者田面权,作为对因土地开垦、土壤改良而投入资金和劳力的鼓励或是补偿。因为稻田的垦辟和维护比棉田要求更多的劳力和金钱,所以在以水稻为主要作物的地方,一田二主日渐普及。 其他情况也会造成一田二主:自耕农需要现金或是被赋税逼得很紧的时候,就把其田产的田底权让渡给他人,但自己持有田面权,以佃户身份继续在那块土地上耕作"
- "最后一个观点把握住了地租和田赋之间关系的实质,也抓住了官方不愿意公开承认贫困与佃户欠租之间存在关系的真实原因。在以高租佃比例为特征的地区,国家的财政能力最终取决于地主的收租能力。当欠租对国家财政收入构成威胁,可能会把从农村源源不断流入国库的收入阻断的时候,官员对佃户困境的同情就会大大减弱。"
作者简介
【作者】
白凯(Kathryn Bernhardt),1952年生,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教授(荣休)。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以来社会经济史、法律史及妇女史。主要著作有《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的反抗斗争(1840—1950)》(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等。
【译者】
林枫,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