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政治哲学

(美)列奥·施特劳斯

出版时间

2012-12-01

ISBN

9787544729505

评分

★★★★★
书籍介绍

《霍布斯的哲学》是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的经典研究。

施特劳斯的早期作品,对霍布斯的透彻研究,被伯林成为施特劳斯最好的一本书。

《霍布斯的哲学》是对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的经典研究。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并不出自对自然科学的接受,而是出自对人性与道德的体验与理解;霍布斯开创了近代政治哲学,为其奠定了基础。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也是对近代西方文明的独特假设的清晰表达。

出生于德国一个犹太人家庭,192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后任职于柏林犹太研究学院。1938年因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而移民美国,任职于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1949起在芝加哥大学担任政治哲学教授,1954—1955年间任以色列希伯来大学政治学和哲学客座教授。作为一名见解深刻的政治哲学家,施特劳斯对经典文本的细致阅读与阐释构成了二十世纪解释学的重要发展,其全部研究致力于检讨西方文明的总体精神,强调重新开启“古今之争”,并进而对当代西方思想潮流进行重新审视和反思。施特劳斯一生著述宏富,主要有:《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1930)、《论僭主》(1948)、《迫害与写作艺术》(1952)、《城邦与人》(1964)、《古今自由主义》(1968)、《色诺芬的苏格拉底》(1972)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深入剖析霍布斯如何以死亡恐惧与虚荣自负的对立构建政治哲学,揭示其将传统客观自然法转变为基于主观权利的现代自然法,这一转变奠定了近代政治哲学的基础,并清晰表达了西方文明对人性与道德的独特假设。
  • 施特劳斯通过精细文本解读,指出霍布斯并非简单接受自然科学,而是利用其方法论重构政治领域。书中详细论述霍布斯如何切断与古典传统的联系,用中产阶级德性取代贵族德性,这种对传统道德秩序的颠覆具有深刻的思想史意义。
  • 作为施特劳斯早期代表作,本书展现了其独特的内部研究方法论,即不依赖外部历史背景,仅通过文本内部逻辑与先辈对话来重构思想家原意。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虽受部分争议,但被伯林誉为施特劳斯最佳著作,对理解现代性起源极具价值。
适合谁读
  • 适合对政治哲学、思想史有浓厚兴趣的读者,特别是希望深入理解霍布斯思想体系及其与现代性关联的学者。本书要求读者具备一定哲学基础,能够接受高密度、深层次的文本分析与逻辑推演,不适合寻求浅显通俗入门的读者。
  • 适合列奥·施特劳斯及其学派的关注者,以及研究古典政治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断裂的学术人士。书中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与霍布斯关系的辨析,为理解西方政治思想演变提供了关键视角,适合需要严谨学术训练的研究者。
  • 适合对自然法理论演变、权利观念起源感兴趣的法学与伦理学研究者。书中关于传统自然法与近代自然法原则区别的论述,为理解现代法律与道德基础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有助于反思当代社会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读前提醒
  • 阅读前需具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典哲学家的基础知识,否则难以理解施特劳斯对霍布斯背离传统的批判。建议先了解霍布斯《利维坦》基本观点,再读此书,以便对照施特劳斯的解读,避免陷入概念迷宫。
  • 本书论证极其严密且晦涩,充满对文本细节的微观分析。读者需保持高度专注,切勿跳读。若感到困惑,应反复研读相关段落,并参考其他霍布斯研究著作以辅助理解,切勿因难度而放弃,否则将错失其深刻洞见。
  • 注意区分施特劳斯的观点与霍布斯的观点。施特劳斯并非单纯复述霍布斯,而是对其进行批判性重构。读者应警惕将书中所有论述视为霍布斯原意,而应思考施特劳斯为何如此解读,其背后隐含的学术立场与价值判断。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可本书学术价值极高,逻辑严密,干货满满。尽管阅读难度极大,许多读者表示初读吃力,但坚持读完后感叹其深刻性,认为这是理解霍布斯及现代政治哲学起源的必读经典,对提升思维深度有极大帮助。
  • 部分读者对施特劳斯的解读方法提出质疑,认为其存在过度诠释或刻意塑造霍布斯形象的嫌疑。但多数读者仍肯定其文本分析的精湛技巧,认为即使不同意其结论,其论证过程也极具启发性,展现了顶尖学者的思维方式。
  • 读者一致认为本书不适合泛读,需反复咀嚼。许多读者表示二刷后才有新收获,并强烈推荐结合其他相关著作一起阅读。尽管存在争议,但本书在思想史领域的地位不可动摇,是严肃学术阅读者的必备书目。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人为的国家,相形之下较为完美;敌对双方都为丧失生命的恐惧所震慑,从而客服了他们的虚荣自负及承认恐惧的耻辱,认识到他们真正的敌人不是对方,而是“那个自然劲敌——死亡”;死亡作为公敌,迫使他们达成共识,建立信任,实现联合,使他们为了对付这个公敌,保障尽可能的长治久安,得以有可能完成对国家的奠基;此时此刻,人为的国家就应运而生了。在事先无法预见的生死搏斗中,虚荣自负造成不幸和灾难,从而说明了虚荣自负的于事无补;先于理性的死亡恐惧,导致人的和谐共处,从而揭示死亡恐惧适合于人类的根本情况,他是“理性的”。这甚至表明,只有在死亡恐惧的基础上,人类生活才能和谐,死亡恐惧是惟一的“自然理性公理”"
  • "传统的自然法,首先和主要地是一种客观的“法则和尺度”,一种先于人类意志并独立于人类意志的、有约束力的秩序。而近代自然法,则首先和主要是一系列的“权利”,或倾向于是一系列的“权利”,一系列的主观诉求,它们启始于人类意志。"
  • "通过从“权利”出发,从而否定了“法则”的首要地位(根本上也就是“德行”的首要地位),霍布斯开创了一个针对理想主义传统的立场。另一方面,通过把道德和政治奠定在“权利”的基础上,而不是奠定在纯粹的自然倾向和自然欲望的基础上,霍布斯又开创了一个针对自然主义的立场。"
  • "传统形而上学是“拟人的(anthropomorphistic)”,所以可以成为一种关于人的哲学的恰当的基础;而另一方面,近代科学试图放弃所有的“拟人方法”,脱离所有关于目的和完美的观念,以此来阐释自然,所以,它对于理解涉及人的事物,对于奠定道德和政治的根基,往少处说也是毫无裨益的。"
  • "他没有现成的方法可供使用......只能或者从哲学传统那里,或者从近代科学那里,去借用方法和概念。......传统概念,不适合一个根本上非传统的看法;近代科学概念,跟一个发源于某种道德态度的人生见解难以相容。"
  • "因为它(历史)所清晰地昭示我们的,不但有必需的生活艺术,而且还涉及,什么是必须不计代价地予以追求的,什么是要避免的,什么卑鄙,什么高尚,何种法律是最值得谋求的,何种国度是最好的国度,以及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博丹《历史研究简法》(P100脚注)"
  • "“如果历史的作用在于‘传授知识,使人们在现时审时度势,对将来深思悠远’,那么系统地运用历史,就意味着要将关于审慎美德的系统教育,视为我们的目标。审慎教育,不能寄托在个人经验上,因为个人经验,包含着诸多偶然因素;因此我们要把我们能够利用的全部人类经验,加以利用,从而尽可能地排除偶然因素。这就是说,我们与其说要用系统的训练,去培育审慎的美德,不如说要用这个新的历史研究,去根本取代这个美德。”(P102)"
  • "“培根赖以出发的前提是,道德哲学,作为关于德行与义务的理论,业已由古典哲学做出完美无瑕的阐发。在他看来,古典哲学的根本缺陷在于,它仅局限于描述‘善的本质’,局限在‘对德行、义务、幸福做英雄史诗式的描述’;而忽略了道德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部类,这个部类‘涉及(心灵的)科学栽培与耕作’,‘为了驯化、运用、迁就人的意志(于善行的要求),而规定行动准则’。” (P103)"
作者简介
出生于德国一个犹太人家庭,192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后任职于柏林犹太研究学院。1938年因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而移民美国,任职于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1949起在芝加哥大学担任政治哲学教授,1954—1955年间任以色列希伯来大学政治学和哲学客座教授。作为一名见解深刻的政治哲学家,施特劳斯对经典文本的细致阅读与阐释构成了二十世纪解释学的重要发展,其全部研究致力于检讨西方文明的总体精神,强调重新开启“古今之争”,并进而对当代西方思想潮流进行重新审视和反思。施特劳斯一生著述宏富,主要有:《斯宾诺莎的宗教批判》(1930)、《论僭主》(1948)、《迫害与写作艺术》(1952)、《城邦与人》(1964)、《古今自由主义》(1968)、《色诺芬的苏格拉底》(1972)等。
目录
前言 美洲版前言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道德基础
第三章 亚里士多德主义
第四章 贵族式德行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霍布斯与亚里士多德(对激情的论述),修昔底德(君主制的必然优越),历史哲学问题(愿意留在自然状态的人,同自己矛盾),柏拉图(放弃语言取向的唯物主义),君主制如何来自于民主制(两种合法性论证模式)。霍布斯的结果:一种新的中产阶级道德(一个行为的原因和动机,是它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霍布斯的人性论:作为正义来源的对暴死的恐惧,作为不义来源的虚荣自负的幻觉(因此自然状态并非自然主义而是道德主义的——社会性)。以及施特劳斯的意图:“作为霍布斯人生观的基础,其踪迹必须追溯到一种特定的道德态度。”就此而言,虽施特劳斯本人对马基雅维利连带隐微书写的看法此后发生了较大变化,这本书仍然是典范性的施特劳斯研究。
学年论文-第四本 话说我为什么是第一个标记的!
看過
很有意思的一书:施特劳斯说是自己写的最烂的;伯林说是施特劳斯写的最好的;斯金纳说是“剑桥学派”式的。于我而言,历史一章比较有启发。霍布斯的历史虚无主义背后其实是他无法放下历史的重担,将共和记忆的危险启示制成软化人类意志的毒药,注入其笔下的现代人血管之中。背叛政治哲学的软蛋罢了(
振聋发聩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从自然权利出发,而既不是从自然法则出发,也不是从自然倾向或自然欲望出发。霍布斯政治哲学的起源演化过程:1从君主政体作为最自然的国家形式的思想,转换到君主政体作为最完美的人为国家的思想2从承认自然义务是道德、法律与国家的基础,转换到从一种自然诉求,演绎推论出道德,法律与国家(从而否定所有的自然义务)3从承认一种超人权威,无论是基于神明意志的启示,还是基于神明理念的自然秩序,转换到承认国家的完全排他的世俗人为权威4从研究过去的(及现存的)国家,转换到自由构筑未来的国家5从以荣誉为原则,转换到以对暴力造成的死亡的恐惧为原则。这些转换之间的内在关联的统一性,来源于霍布斯的道德态度的统一性。霍布斯的人性理论而不是近代科学才是他的政治哲学的基础,即虚荣自负与暴力死亡恐惧之间的道德对立。
酣畅淋漓
在该重点展开的地方反而蜻蜓点水,霍布斯的契约论框架暗含的市民新道德以及对历史的覆盖对近代法哲学的意义是巨大的,相比之下,马基雅维利似乎缺了一点狡猾,探讨的范围也不如霍布斯全面。
前半部分的详细考据读得人昏昏欲睡,但后半部分的细密分析却令人激动不已,欲罢不能。阅读施特劳斯总能让人感受到一种思想史传统的厚重感,如果没有对古今思想传统有一种贯穿性的了解,是不可能对任何一位单独的思想家产生深刻的认识的。
mark 囫囵吞枣,没完全看懂 但在整理的时候,参照另一本书《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的相应章节对应来看,更加清晰全面。 最后一章关于霍布斯和亚里士多德,以及他和柏拉图的对立,印象很深刻,激发了对语言研究的兴趣。 得恶补古希腊… 从自然法转向自然权利,人对死亡的恐惧与虚荣自负,哲学转向历史,理性荏弱的背景。后期与他人的关系联想到后来的自体心理学中主体间互动。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