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上下)

[美] 麦迪逊, 詹姆斯·麦迪逊

出版时间

2003-01-01

ISBN

9787538264494

评分

★★★★★
书籍介绍
《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辩论》(上下)记载了1787年美国建国之父们设计联邦政府的全过程,记录了代表们在每天会议上的发言。全书按麦迪逊在制宪会议期间的原始手稿排印,保留历史原貌。麦迪逊的记录自始至终、一天不缺,写法类似连续剧,记下了历史人物(代表们)在特定场景(每天不断深入的辩论)上的台词(发言)。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麦迪逊原始手稿记录,还原1787年制宪会议全过程。
  • 展现建国之父们关于权力制衡、妥协与程序正义的激烈辩论。
  • 透过具体发言,揭示美国宪法从理念到文本的艰难诞生史。
适合谁读
  • 对美国宪政史、政治学及法律起源有深度研究兴趣的读者。
  • 希望了解西方民主制度设计逻辑与历史背景的社科爱好者。
  • 能耐心阅读长篇史料,不畏惧枯燥会议记录的硬核读者。
读前提醒
  • 全书篇幅巨大且细节繁多,建议配合导读或索引辅助阅读。
  • 重点关注代表间的妥协过程,而非仅看最终宪法条文结果。
  • 可结合《联邦党人文集》对照阅读,以理解辩论背后的理论。
读者共识
  • 史料价值极高,被誉为研究美国制宪过程最权威的原始记录。
  • 译者尹宣倾注心血,译文精准且注释详尽,令人肃然起敬。
  • 阅读门槛较高,需极大耐心,但读完对宪政精神理解更深。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迪金森先生:经验应该是我们唯一的指南;理性可能误导我们。英国宪法中特别令人赞叹的机制,并非理性的发现。由陪审团审理的方式,看来荒谬,曾经遭到许多主张理性的人反对,可是,这种方式的发现,并不是理性,而是经验。英国的一些发现,可能都是出于偶然,后受到经验的支持。所以,经验是我们的指南。经验不是已经向我们证明,把钱财提案的发起权交给由人民直接选出的代表,是有用的吗?"
  • "莫塞先生:……是什么因素导致这次制宪会议呢?是各邦议会的腐化和易变。如果宪法不能矫正这些弊病,将行之不远;我们凭个人的能力,支持不了宪法,也无法执行。即使我们公民当中最优秀的人物,也办不到。假定我们提出的这张纸就能治理联邦,那是大错特错。治理联邦的,是宪法带进政府的人,是宪法中体现的利益。这张纸只不过是画出模式。人,才是实质,只有人才能推行。所有的政府,都需要实力和威望。不是法国国王,而是二十万士兵在治理那个国家。这里没有这种武力,要用威望代替。……"
  • "麦迪逊先生:联邦议会的结构,不过是从两个邦的模式中各取其一,结合起来。把这两个模式分开来看,在它们本邦都不足以解决问题。联邦参议院借用的是马里兰参议院的模式。总统对议会立法的复审制约,取自纽约邦的做法。把这两种做法结合起来,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呢?现在还无法预测"
  • "发起制宪的人们,想要解决的问题成堆,至少有两个最为突出:一、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谈判,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联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二、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如麦迪逊所说,各以自己的 ambition去制约他人的ambition,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止在一定限度以内,至少,是个共和国,永远埋葬君主制?"
  • "把奴隶计入众议员的席位分配,算是什么原则呢?他们是人?那就承认他们是公民,让他们选举。他们是财产?那么,其他的财产,为什么又不计人众议员的席位分配呢?本城(费城)的房屋加起来,比南卡罗来纳稻田沼泽里所有的奴隶还要值钱。承认奴隶进入众议员席位分配,即使合理解释,结果也是:佐治亚和南卡罗来纳的居民,跑到非洲海岸去,蔑视神圣的法律,把那里的同胞族类,从他们最亲爱的人身边拉走,流尽人间之泪,然后,就把他们扔进最残忍的奴隶处境,却要让奴隶主享有比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公民更多的选举权,而建立总体政府的目标,却是保护人类的权利。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的公民,以愤怒的悚然之心,看待这种穷凶极恶的做法。"
  • "会议采取全体委员会的形式讨论联邦的现状。……根据古文诺·莫里斯的建议,伦道夫提议推迟讨论他昨天提出的第一项主张,即“邦联条款应予纠正和扩展,以便实现设立那个机构时的目的;即提供共同防御,保障公民权利,提供普遍福利”。伦道夫建议改为讨论以下三条: 一、各邦仅仅采用联邦方式结成一个联盟,无法实现邦联条款提出的目的:提供共同防御,保障公民权利,提供普遍福利。 二、由单独享有主权的所有的邦或一部分邦,通过一项或几项条约结盟,是不够的。 三、应该建立一个由“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组成的“全国”政府。 伦道夫要求推迟讨论原来的第一项主张,得到古文诺·莫里斯的附议,并得到会议一致同意。 一些代表对新的第"
  • "会议接着讨论伦道夫先生昨天提出的第二条决议:“全国议会的席位,应该根据各邦的财政贡献,或根据各邦自由居民的人数,在邦与邦之间按比例分配,各邦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两种办法中选取自己认为最佳的办法。” 麦迪逊先生说,“自由居民人数”这样的措辞,可能引起辩论,或许会把全体委员会从是否实行席位比例分配这个根本原则上分散开去。他提议先把这一点搁置。 金先生说,把财政贡献作为席位分配规则,行不通;且不论其他相关因素,从今以后,国库的岁入就要由一个总体政府来征收,从各邦收到的钱数无法预料;而且,各邦财政负担的比例,每年也会不同。 麦迪逊先生承认,应该弄清各邦的财产,找出一个更好的规则。汉密尔顿上校提议,把决议"
  • "古文诺·莫里斯先生解释了“联邦”政府与“全国”“最高”政府之间的区别:前者仅仅是出于各方良好意愿的一种结盟;后者则有完整而且强制性的操作。他指出,在所有的社会里,都必须有一个最高权力,而且只有一个。 梅森先生指出,现存邦联的缺陷,不仅在于无法以强制和处罚手段对付违规的邦。他以雄辩的语气指出,处罚就其本质而言,不可施加于作为集体的邦,因此,必须建立一个能直接管理个人的政府,处罚那些罪有应得的个人。 谢尔曼先生今天刚刚到会。他承认邦联条款授予邦联议会的权力不足,给邦联议会补充些权力,实属必要;特别是筹款权。不过,他说,筹款问题也会牵涉到许多其他权力。他还认为,联邦的普遍管辖和各邦的具体管辖,任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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