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续与变迁

吴树国

出版时间

2021-12-01

ISBN

9787520186551

评分

★★★★★

标签

经济

书籍介绍

本书打破以往唐、宋田税制度研究的断代藩篱,对中晚唐至北宋前期这一长时段田税变迁进行解析;既注意展现田税演进中的承续性,亦努力挖掘田税制度相因的细密纹理。唐宋之际田税真正走向“履亩而税”,既有安史之乱的政治契机,亦不乏义仓地税的制度诱因,最终田税在对户税的消解中形成宋代二税,并一改田税与丁税、户税杂糅的传统路径,走向内在的组合变换。唐宋之际田税变迁亦具有结构性特征,除田税主体税种外,田税附加税、地域田税、田税征收实践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地、户口管理制度也相应发生改变,进而关涉国家财政、社会经济与百姓生活。故唐宋之际田税变迁不仅在唐宋社会整体变迁中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理解中国古代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基石。

吴树国,历史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唐史学会理事、中国武则天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唐宋史和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职役通史”、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代色役问题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晚唐至北宋前期赋役立法研究”。在《历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打破断代藩篱,解析中晚唐至北宋田税长时段变迁
  • 揭示田税从人丁税向土地税转型的内在逻辑与路径
  • 深入考察田税附加税、地域差异及征收管理的演进
适合谁读
  • 中国古代经济史、财政史及唐宋史专业研究者
  • 对古代赋役制度演变有浓厚兴趣的历史爱好者
  • 需要参考唐宋田税制度详实史料的高校师生
读前提醒
  • 本书考证绵密硬核,建议配合相关历史背景阅读
  • 重点关注田税对户税消解及宋代二税形成的过程
  • 附录中关于五代杂税及中央地方分权的论述极具价值
读者共识
  • 史料扎实,逻辑清晰,是理解唐宋田税变迁的佳作
  • 考证细致入微,填补了五代十国田税研究的空白
  • 学术性强,适合专业研读,非入门级通俗读物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如在唐以前,尽管土地始终是主体税源,但征税对象却在地、丁、户三者之间调整,选择何种征税对象则与国家为满足财政需要的调节和平衡机制有关。"
  • "春秋、战国以降,“初税亩”兴起,开启履亩而税之端;但随着田税形态的军赋转向丁税性质的口算,“头会箕敛”亦成计丁出赋之源。秦汉因之,在田租之外,算赋、口赋成为满足国家财政的重要渠道,因而形成田赋与丁税并行的赋税体系。其间,因人口逃亡和豪家荫庇,丁税形成财政收入能力下降,于是财产税性质的訾赋和户调作为国家财政的平衡机制出现。"
  • "至曹魏之际,以调代赋,赋税结构变成了户调和田租。西晋占田制出现后,丁税很快又重新与户调、田租结合,形成丁租和丁调,调的财产税平衡特征虽然保持,却被局限在乡里。至北魏均田制兴起,丁调中的户、訾因素也告完结,出现了丁税性质的租调制,隋唐租调制即是延续了北魏赋税体系。"
  • "但值得注意的是,赋税征税对象并没有继续在丁、户、地三者之间转换,而是呈现为丁户地—户地—地的单向运动。宋代以后,履亩而税的田税成为赋税主要形式。尽管丁、户因素依然存在,但多限于征役范围。如果说中国古代赋税征收对象总体趋势中包含了一个从人丁逐步转向土地的过程,那么,唐宋之际恰恰是这一过程的过渡阶段。"
  • "笔者认为,唐前期义仓地税的税制实践和安史之乱以后财政凋敝促使履亩而税的田税地位逐步提高,并成为两税重要内容;两税确立地税和户税主体税种地位,顺应了地方税制的运行方式,但也造成了税权下移,导致全国性人口统计和土地分配难以实施,致使田税从此脱离土地分配制度;户税是丁税调节形式,但两税法后错位上升为主体税种。"
  • "不过在中国古代社会前期,由于田税经常与国家授田制相结合,真正按土地实有数目征税的“履亩而税”并未彻底推行。唐前期租调税制尽管也指向田地,但在均田制下亦仅是名义上的田税,实际属于丁税形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唐前期地方推行的义仓地税却使“履亩而税”得到部分实践,这为安史之乱以后税制改革和两税中田税主体地位的确立准备了条件。"
  • "唐朝前期中央与地方在地税征税簿籍上的差异,在实践中难以避免存在衔接上的矛盾。地方征地税以见佃为主,依据青苗案,以地找人,以人派税,而中央和州则是依据户籍和户青苗簿,以户找地,按地核税,由下向上和由上到下的契合点是税额。"
  • "里正依据的是“簿”,这里应是青苗案,柳使依据的是“籍”,应是户籍。由此可以看出,地税征收的矛盾反映了国家和基层在地税征管上的两重性。"
作者简介
吴树国,历史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唐史学会理事、中国武则天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唐宋史和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职役通史”、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代色役问题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晚唐至北宋前期赋役立法研究”。在《历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目录
绪论/1
第一章 田税的变迁/26
一 从义仓地税到两税田亩之税:田税地位的上升/28
二 唐宋之际田税对户税的消解/42
三 北宋时期田税本身的内在变迁/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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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难得的是贯通中晚唐至北宋前期,对田税制度做逼近、绵密的细致分析。
毕业吴老师送的签赠本,避嫌就不打分了。 本书是著者博士论文出版后的再增订本,主要是增补了几篇附录,同时吸收了学界的最新成果。 如标题所示,是书聚焦唐宋之际的田税问题,考察了两税法以降田税杂赋的流变过程,举凡收税对象、收税方式、收税效果等都在考察之列,全书的考证细致绵密,颇见功力。 第二章第三、四节讨论宋代「杂变之赋」的形成,平实含蓄,行文之处却自有波澜。 附录所收《「伪朝」与「伪国」语境下的五代十国杂税》一文意有未尽之处,其实还可以做更深入的探讨。 读社会经济史的著作对读者的素养要求比较高,此书尤其如此,实在地说,这些内容实在生动不起来,不能苛求著者,但细细读来,自会有「百姓苦」之叹了。
吴老师说起来是我师叔,唐五代宋初的税的问题似乎也只能做到这个水平了。建议同参周曲洋的综述以及陈明光的若干论文。吴老师近年关注点转到了役的问题,期待早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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