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五版)

梁慧星

出版时间

2017-08-01

ISBN

9787519712006

评分

★★★★★
书籍介绍
第五版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进行了全面而必要的修订,具有先进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全书要言不烦、深浅有度,以凝练的语言和精悍的篇幅,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规范、精辟地阐述出来,体现了作者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的境界,为初学者进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指引与路径。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紧扣《民法总则》修订,内容先进准确
  • 语言凝练精悍,抽象理论阐述规范
  • 体系逻辑清晰,融合各国立法例与学说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本科生及考研学生
  • 希望系统入门民法学的初学者
  • 需快速掌握民法基础概念的读者
读前提醒
  • 建议结合课堂或案例辅助理解
  • 部分理论深度有限,进阶需补读
  • 注意区分作者观点与通说立场
读者共识
  • 公认国内优秀的民法入门教材
  • 简明扼要,适合初学者建立体系
  • 部分读者认为缺乏深度论证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形式民法,指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实质民法,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还包括一切属于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判例法、习惯法。"
  • "普通民法,是指民法典。民法典为整个私法之普通法。民法典对于人、地域、事项等不作限定,规范一般民事生活关系,因此属于普通法。"
  •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 "公元527年,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继位,第二年设立法典编纂委员会,开始法典编纂工作。委员会首先对罗马帝国现存法律进行整理修订,剔除其中过时的和相互矛盾的内容,编成《优帝法典》;其次对罗马法学者的理论著作进行摘录,编成《学说汇纂》;再次仿照通行的教材,编成法律教科书《优帝法学阶梯》;最后将帝国新颁布的法令汇编为《优帝新律》。上述《优帝法典》、《学说汇纂》、《优帝法学阶梯》和《优帝新律》被赋予同样的法律效力,共同构成完整的罗马法典,世称“民法大全”。"
  • "具体的人格,基于抽象的法人格,由于对一切人作抽象的对待,在多种法律关系中,造成经济上的强者,对经济上的弱者的支配,反过来动摇了民法的基础。其结果,导致从抽象的法人格中,分化出若干具体的法人格。"
  • "英国逐渐建立巡回审判及陪审制度,审判案件以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固有习惯及积累的判例为主要依据。此种不成文的法律称为普通法。"
  • "英国民法没有采取法典形式,而是由判例法规则和一些制定法构成契约法、财产法、家庭法和侵权行为法等法律分支,它们在内容上相当于大陆法系的民法。"
  • "20世纪以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出现相互渗透和接近的趋势,集中表现为大陆法系对判例的重视,和英美法系尤其是美国越来越重视编纂法典。"
作者简介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5年至1988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现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主要著作如下: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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