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六版)

梁慧星

出版时间

2021-10-01

ISBN

9787519759476

评分

★★★★★

标签

法学

书籍介绍

本书是梁慧星教授“别无分号”的代表性作品,其经典与品质无需多言,在法学师生中极具推荐度。

全书共十一章,包括导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日和期间、权利的行使以及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等内容,着眼中国民法,并适度介绍各国家和地区民事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反映民法学的新兴发展,并提出颇具建设性的理论观点。

第六版根据《民法典》进行了全面而 要的修订,在内容上与《民法典》的规定及立法思想保持一致,具有先进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全书要言不烦、深浅有度,以凝练的语言和精悍的篇幅,构建民法思维框架,厘清民法基本概念,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规范、精辟地阐述出来,体现了作者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的境界,为初学者进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指引与路径。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梁慧星教授代表作,体系完整构建民法思维框架
  • 第六版全面修订,与《民法典》规定及思想保持一致
  • 语言凝练精悍,深浅有度,厘清基本概念与抽象理论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本科生,作为民法入门首选教材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者,夯实理论基础
  • 对民法总论感兴趣的法律初学者与实务工作者
读前提醒
  • 部分用语具民国遗风,初读可能稍显晦涩,需耐心
  • 建议结合王泽鉴等学者著作对比阅读,效果更佳
  • 书中对物权债权论述较少,需配合其他书籍补充
读者共识
  • 国内民法入门佳作,逻辑清晰,适合初学者建立体系
  • 虽被吐槽部分定义循环或引用过多,但整体评价极高
  • 相比其他教材更启发思考,是进入民法之门的指引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形式民法,指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实质民法,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还包括一切属于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判例法、习惯法。"
  • "普通民法,是指民法典。民法典为整个私法之普通法。民法典对于人、地域、事项等不作限定,规范一般民事生活关系,因此属于普通法。"
  •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 "公元527年,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继位,第二年设立法典编纂委员会,开始法典编纂工作。委员会首先对罗马帝国现存法律进行整理修订,剔除其中过时的和相互矛盾的内容,编成《优帝法典》;其次对罗马法学者的理论著作进行摘录,编成《学说汇纂》;再次仿照通行的教材,编成法律教科书《优帝法学阶梯》;最后将帝国新颁布的法令汇编为《优帝新律》。上述《优帝法典》、《学说汇纂》、《优帝法学阶梯》和《优帝新律》被赋予同样的法律效力,共同构成完整的罗马法典,世称“民法大全”。"
  • "具体的人格,基于抽象的法人格,由于对一切人作抽象的对待,在多种法律关系中,造成经济上的强者,对经济上的弱者的支配,反过来动摇了民法的基础。其结果,导致从抽象的法人格中,分化出若干具体的法人格。"
  • "英国逐渐建立巡回审判及陪审制度,审判案件以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固有习惯及积累的判例为主要依据。此种不成文的法律称为普通法。"
  • "英国民法没有采取法典形式,而是由判例法规则和一些制定法构成契约法、财产法、家庭法和侵权行为法等法律分支,它们在内容上相当于大陆法系的民法。"
  • "20世纪以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出现相互渗透和接近的趋势,集中表现为大陆法系对判例的重视,和英美法系尤其是美国越来越重视编纂法典。"
作者简介
梁慧星,1944年1月出生,四川眉山青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至1988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由助理研究员晋升研究员;1990年,获得国家人事部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88年至1998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1999年至2013年,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2001年至2007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2012年,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曾任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法律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如下:独著《民法总论》《为了中国民法》《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读条文学民法》《民事解答录》《民法总则讲义》《合同通则讲义》《生活在民法中》;合著《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1994年创设)、“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100部)、“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法源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
第四节 民法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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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梁教授的措辞有一股民国遗风。中规中矩,读来没有那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只看一本民法总论的话,梁教授这版还是比较适合的,因为目前只有这一版是根据民法典修订的。
梁师傅再次领我进门。有些章节大段大段的引用王泽鉴的民总,都讲王的民法总论适合入门,我不认为。结合此两本看效果更佳。
阅读体验不错,简单明了
mark一下!昨天考完民法 真的很喜欢法学(至少目前)重生之日我将读法🙏
清清爽爽
入门极佳,挺清晰的。
第226页的论述着实有点掉价
对于入门来说,读懂比高深莫测更重要。
之乎者也用太多,理解起来费了很大多余的劲,硬着头皮才没被关在民法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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