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年代后期,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总理号召政协委员们把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记录下来传承后人[即:“三亲”史料],并曾当面对何基沣常委(注:时任农业部副部长 中共党员 曾打响“七七”卢沟桥抗战第一枪)说:你带个头……。于是,就有了《文史资料选辑》的诞生——1960年1月由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编辑、中华书局出版。
一场历时十年的维权官司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十条明确指出: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官司起因:《“七七”事变纪实》一文由何基沣、邓哲熙、戈定远、王式九、吴锡祺共同创作,《二十九军和冀察政权》一文由戈定远创作,两篇文章最早发表于1960年1月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中的第一篇和第二篇。1986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再版公开发行时,只改了两三个字,而2000年再版时,上述两篇文章分别被删去600—700字。2001年,两篇文章原作者的后人状告中国文史出版社擅自删节原作品侵犯著作权。
官司简要经过:
1,2001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中国文史出版社删节的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