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法律的常规化

胡祥雨

出版时间

2016-03-01

ISBN

9787509787731

评分

★★★★★
目录
绪论
一缘起
二学术史回顾与史料
三清代法律常规化下的族群与等级
四满洲司法特权与“新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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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首先,常规化这个概念解释的并不清楚。关于常规化和近代化之区分与异同,仅在最后的结论提及一嘴,概念与理论更像是内容细节的装饰。 其次,此书的分章更像是数篇论文的砌合,更像是从一个个案到另一个个案的论文集。尽管各章之间有语言进行勾连,但是内部行文逻辑只能说仍然存在问题。 当然,此书在解释清代法律的“普与均”倾向有着其创新性,有力地驳斥了“新清史”的一些论调,总体而言,书很薄,尽管有问题,但值得一读。
作者下了很大的功夫,刑部审理民事案件和顺治十三年司法体制这些观点都值得关注;但是“常规化”这个概念框架太没说服力,按作者的说法,清朝法律的发展方向是去等级和去族群差别,更加“一视同仁”;那清朝的变化究竟在什么地方?难道满人就是绕了个圈,最后拥抱儒家秩序?还是汉化那一套老调重弹;另外缺乏对18世纪的分析,没有使用满文档案,不提边疆这些都是很大的缺憾。
视角不错,但从概念,论述,立论……仅看特权较片面,更要看到特权背后的束缚和义务……
延续了作者前数年关注的重点:旗人法律特权的变迁。各章多为已发表论文。第三章的案件很值得玩味。 核心论点是:满人适应汉人律例,缩小基于族群和等级之间的不平等,使不同身份的人一视同仁地遵循载有大量不平等规定的法律。“常规化”这个词似乎不够切题。 享有豁免的特权,是否必然导致腐化堕落。当行为屡次触及社会包容的底线,那么特权被取消就是迟早的事,设立特权的意义也仅是形式多于实质。
所谓的常规化便是“去等级化”,清代法律逐渐在“去等级化”,减少基于族群与等级的差异。书中回应了不少前人论述, 感觉最为创新之处是刑部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
为什么要说常规化呢…为什么不能直接说逐渐对等化…/ u1s1 学术回顾部分非常值得学习!!
致谢从幼儿园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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