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中国(上)

周其仁

出版时间

2013-09-01

ISBN

9787508640969

评分

★★★★★

标签

经济学

书籍介绍
中国虽然大,可以说只有两块地方:一是城市,一是乡村。中国的人口十几亿,也可以说只有两部分人:一部分叫城里人,另外一部分叫乡下人。城乡中国深刻的分野,促使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就写出他著名的《乡土中国》。 今天,虽然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可是城乡之间依然有着巨大的差距,甚至鸿沟越来越大,导致中国发展中的大多数重点难点,都在农村,都在城乡之间。周其仁教授在《城乡中国》中指出,没有农村、农业和农民状况的根本改善,国民经济是搞不起来的。因此,近年来关于城镇化的讨论始终不绝于耳,成为政府、大众、舆论、专家学者热议的焦点问题。 5年来,周其仁教授及其同人陆续以实地调研的形式,深入调查了中国很多地方城乡的情况,在《城乡中国》一书中,将城乡之间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后果以及可能的解决办法娓娓道来,试图增加对中国社会和经济的认识,找出沸沸扬扬的城镇化改革的症结,消除城乡之间的巨大分隔。也期望让更多的读者通过《城乡中国》了解和思考今日的中国和未来的发展,找到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契机和触发点。 北京大学国家经济研究院教授,曾获孙冶方经济学奖、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名经济人物、2011年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年度公共经济学家等。 早年在黑龙江下乡,其中在完达山狩猎七年半。 1978年从农村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工作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在杜润生先生指导下从事农村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 1989年5月后在英国牛津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访问学习。1991年秋进入UCLA,后获硕士和博士学位。1996年春季起,回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任教,并应邀为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和长江商学院开设课程。 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产权与合约、经济史、经济制度变迁理论、企业与市场组织、垄断、管制与管制改革等等。自1996年以来,相继开设了有关经济组织和经济制度、发展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课程。 已出版作品有《货币的教训》《中国做对了什么》《病有所医当问谁》《世事胜棋局》《收入是一连串事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挑灯看剑》《数网竞争》《产权与制度变迁》等。其中《货币的教训》与《论中国》和《乡关何处》同获2012年新浪年度十大好书。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根源与制度成因
  • 揭示工业化超前而城市化滞后的深层经济逻辑
  • 探讨土地产权演变对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影响
适合谁读
  • 关注中国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的研究者
  • 对城乡关系及土地制度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 希望理解中国城镇化政策背景的公众
读前提醒
  • 本书为专栏文章合集,建议结合历史背景阅读
  • 重点理解土地确权与迁徙自由对城市化的意义
  • 注意区分作者观点与官方政策表述的差异
读者共识
  • 逻辑清晰,深入浅出地解释了复杂制度问题
  • 对土地制度演变的梳理极具洞察力与启发性
  • 部分理论章节略显枯燥,建议选择性阅读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回到土地承包年限问题,究竟按什么法律来执行呢?可以是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承包法》,也就是“在30年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也可以遵循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村民的民主讨论决定、由村委会办理的任何一种“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包括承包年限,也包括调整不调整土地、按何种准则调地等。"
  • "本文的政策含义是,确权到户,长久不变——不得按人口变动调整土地——意在减免承包土地上无尽的债务,为更大规模的要素流动、转让、重组、再利用创造条件。这是包产到户改革的继续,也是比包产到户更为深刻的改革。拿不下此役,拖泥带水的土地制度必有拖泥带水的城镇化。"
  • "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全国性规定出不来,但限制、禁止的政策却一出来就在全国范围生效。例如,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更明确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者『小产权房』。」"
  • "1998年《土地管理法》再度修订,干脆明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第63条)!仅留下一个「除外」,那就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此法条,难道符合1988年《宪法修正案》吗?由于我国没有违宪审查机制,这样问,本身似乎就不合时宜。"
  • "乐清持续了十来年的农房买卖,本身就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实验室。各家各派,大可各带自家之假说——无非是认定的、假设的因果联系——到此地来查验一番。以为农房买卖必定天下大乱的,可以来查找一下,预言里那些乱象究竟有没有个影子?认定农房入市利国利民的,也可以到此地验证一番,是不是真的利民也利国。中性一点的,以农房入市为投入,顺藤摸瓜观察产出,分别查看对产业发展、外来人口、本地农民、市场供求、市价、财产性收益、政府影响,有利说利,有弊说弊,再议趋利避害之道,不也很好吗? 可惜没有。原因也简单,我们这个地方,即便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民事诸事,也常常是“做得说不得”。为什么明明存在,且存在了很多年,却行得说不得"
  • "这就是城市的能耐。城市不但容得下认为城市更美好的人,也容得下批判城市、咒骂城市、把城市生活恨得牙根儿都痛的人们。"
  • "差不多一代人以来的研究成果显示,不论有多少人偏好于更平衡的增长,全球范围的证据却表明,人的经济活动所包含的逻辑就是在流动中聚集,然后再流动、再聚集,直至人口、经济和财富在地理上集中到一个个面积奇小的地方去。"
  • "中国的特色在于,人口聚集久久得不到更强有力的经济聚集的召唤和刺激,从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不曾给城市化以应有的推动。"
作者简介
北京大学国家经济研究院教授,曾获孙冶方经济学奖、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名经济人物、2011年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年度公共经济学家等。 早年在黑龙江下乡,其中在完达山狩猎七年半。 1978年从农村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工作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所,在杜润生先生指导下从事农村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 1989年5月后在英国牛津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访问学习。1991年秋进入UCLA,后获硕士和博士学位。1996年春季起,回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任教,并应邀为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和长江商学院开设课程。 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产权与合约、经济史、经济制度变迁理论、企业与市场组织、垄断、管制与管制改革等等。自1996年以来,相继开设了有关经济组织和经济制度、发展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课程。 已出版作品有《货币的教训》《中国做对了什么》《病有所医当问谁》《世事胜棋局》《收入是一连串事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挑灯看剑》《数网竞争》《产权与制度变迁》等。其中《货币的教训》与《论中国》和《乡关何处》同获2012年新浪年度十大好书。
目录
城乡中国(上)
“城乡中国”开篇的话
第一部分 城市的功用
城市的能耐
经济密度甚于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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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大部分篇幅在谈土地城市化。。。。但是城市化、城镇化不仅仅是土地啊。
初稿已经看过。历史部分说得清楚,好像就是面对面听讲一样。真好。
非常精彩,对我而言尤其是对城市土地国有制确立过程的追溯;新中国以来的历次剧变,影响远未消散,还一刀一刀刻写在当下的土地上。不过一个魔盒子算是就此打开了,希望能够把一切都释放出来!
1,作者说迁徙自由被限制是学的苏联,如此导致了严重的城乡分割,私以为,限制迁徙自由,也受自秦朝以来的户籍制度影响,不然国民不全是蠢货,怎么肯老实接受这样的“阶级”划分?2,原来75年之前城市里竟还有私有化的土地,直到82年修宪,一举定下了“城市土地国有化”的基调,只能感叹我国政府职能的执行力和强制性;3,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抄的香港模式,弊端颇多,书中后半部分多有提及,这是本书的精华所在;4,周教授有个观点跟科斯如出一辙:很多政策的转变不过是因为原有政策不管用,比如“包产到户”的实行。
:無
上册给四星,缺的一星是因为后半部分实在太啰嗦了,但这真是一本不错的书,比看过的乡村问题的大部分当代著作都强太多。对比之下,也不知道那谁(觉得自己是研究农村问题的一流专家)哪来的自信。。。。另外,此书下册是关于土改的,最近应该不会读,但未来是一定会读的。 @2020-12-12 00:46:49
了解了许多土地的历史
两星吧,两周内读完上下两册,13/14年买的,闲置很久了,关于土地改革的入门读物吧,以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为引子,引出城乡土地市场改革,很多我们觉得习以为常的土地制度,其实经过多年曲折的改革才形成法规文件,比如:农村包产到户,城乡增减挂钩,三集中,地票等等,通过田野调查,用一个个典型案例讲述,比较生动,不足之处就是太啰嗦,反复讲一些观点。
感觉受启发的视角是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不匹配,把土地财政和城市化、土地流转串起来了,有些阐述太口语话,太絮絮叨叨,比较难寻逻辑
市场化道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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