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子?金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案例精选 - 田国立

沙子?金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案例精选

田国立

出版时间

2006-01-01

ISBN

9787505854062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编辑、整理、分析了25篇来自公司总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办事处的项目案例,其中涉及债条重组、打包、转让、诉讼、拍卖和债转股等多种处置方式和资产管理项目。内容丰富、生动曲折的案例除了将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情境展现给读者之外,还多侧面地体现了信达人的细致认真、坚韧诚信的工作态度。 全书内空分为六部分,按照处置特点划分为“打包处置篇”、“债条重组篇”、“股权转让篇”、“资产管理篇”、“综合处置篇”。特别地,编者还对绝大部分案例中涉及企业的名称、商业数据的内容进行了加工处理,便也尽最大努力通过保留真实处置过程来维护案例的经验价值。
精彩摘录
  • "但根据国际投资者的需求和青岛包项目大型债权比较集中的特点出发,这一方案并不非常符合要求,从国际投资者需求的角度考虑,这种分包方法对于国外投资者而言可能规模偏小,未能实现经济规模,更不易抵消庞大交易成本及未来处置成本,且缺乏成功获标的广告效应。 从青岛项目的债权情况来看,借款人规模分布不均衡,大债权较为集中,前20户企业本金余额达到37亿元(其中第一大借款人潍坊新立克公司及关联户的贷款逾10亿元),占全部本金的78%,而后197户企业本金总额仅占22%,这给分包组合带来困难。根据财务顾问以往的处置经验,包中某一两家的资产规模过大、金额占比过高,会导致处置风险的相对集中,投资者会谨慎出价,不利于资"
  • "国际投资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关联企业参与投标的目的与其他投资者不同,其他投资者以追求盈利为目的,而此类企业投标的目的在于以折扣价购买自己(及关联人)的负债,出价会高过其他投资者;而且此类企业对资产包中的其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了解也远深于一般投资人。因此,他们认为此类企业不适宜参与投标,他们特别指出,外贸包的注册投资者之一新华锦集团,是资产包中部分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和股东,属于债务人关联企业,不适宜参与投标。而项目组认为,招标方没有理由去判断各投资者的购买目的,并以投资者的购买目的为标准限制投标人,在国内债务人大多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如果限制其上级主管部门投标,转让给"
  • "高水平的折现率,一方面反映了不良贷款处置风险较高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资者对不良贷款处置收益的较高预期。充分的盈利空间,有利宇吸境外资金进人国内不良贷款交易市场,符合外资投资者的心理预期,但对提升交易价格具有负面影响。 在对各种处置方式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财务顾问将可量化的债权主要还款来源确定为四个方面:抵押物变现价值、查封物变现价值、借款人的运营价值、保证人的运营价值。这四个还款来源之间存在以下方面的冲突:保证人与借款人在追偿顺序方面的冲突;抵押物变现与运营现金流之间的冲突;查封品变现与运营现金流之间冲突等。财务顾问在量化分析过程中,采取“孰高”原则对上述冲突进行了处理,按照债权的实"
  • "项目组在处置过程中体现出的灵活性具有很强的经验意义。首先,对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可以考虑采取整体处置的方式,以提高集约化处置的力度,实现规模效益。其次,对相同或相类似的债务企业实施行业重组或采取其他处置方式时,必须找出共性抓住关键,才能找到最优处置方式。 资产处置除了讲究“勤”和“细”,有时候也要讲规模效益,但是,实际工作中的经验说明,并不是每个项目案例都能够让处置者轻松发现线索、推进回收进程。有时候单个项目的谈判就已经足够费时费力,更遑论将若干项目“捆”起来一并处置,如果协调不当,其中的工作难度可能反而会被成倍放大。信达公司项目组在处置南建集团及其七个下属公司债权项目时,正是由于牢牢把握住了关键"
  • "对单个项目启动诉讼并推动强制处置的话,仅三角集团的诉讼费用就将超过100万元,项目的强制性处置涉及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拍卖佣金、财 产过户费等,处置成本将远远高于整体处置的费用。通过强制回收,信达公司可 能回收一定金额的资产,但整体处置周期将很漫长,而且,强制性处置将进一步 诱发本已存在的诸多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也难以得到政府及债务企业的支持与配合,省内其他剩余资产处置可能更加困难。 省内资产整体处置则容易得到省政府的支持和债务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配合,不仅有利于加快处置进度,推进地方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更现实的是,整体处置有利于降低处置成本,通过测算,整体处置预计支付评估"
  • "通过权衡整体处置与单项处置的利弊,信达公司项目组认为,整体处置优于 单项处置,但直接向省政府陈述整体处置的主张可能不会轻易得到支持。因此项 目组的策略是:在没有达成整体处置意向前,要加大对有回收潜力的项目进行强 制处置的力度,以增加今后在整体处置中的谈判筹码。 、按照上述思路,2004年4月,信达公可在湖北省高院起诉了湖北省重点企业 和改制示范企业三角集团及平阳化工厂,追究三角集团的兼并还款责任和担保责任,在深圳证券登记中心查封保全三角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票5839万股。由于三角集团改制涉及1万多职工切身利益,所以,三角科技股票被查封后,三角集团立即向湖北省政府做了汇报。省政府随即要求信达公司、"
  • "国家有关金融资产转让规定中有一个基李顺序,依次是政府、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经营公司、法人、自然人。这一转让顺序的实质是要有效控制国有资产转让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管理公司整体处置的资产包中有许多是出售给国外投资银行,或国内民营企业。但事实上,国有资产转让给国外投资者、民营企业或自然人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有的通过再转让取得更高收益,有些考虑商业利益的买家对当地经济发展、职工安置、社会稳定考虑不多,也有的买家单纯采取诉讼、制裁等强制手段,甚至采取非法手段,使企业债务了断成本极高,相关企业很容易陷入无休止的诉讼之中,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信达公司将湖北省57户省属不良贷款企业资产包"
  • "在组包实践中,组包范围可谓多种多样,有按区域的、有按剥离银行的、有按行业的、有按贷款风险状况的(损失类、可疑类)、有按资产形态的、有按所有制性质的,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满足成功实现整体处置的要求。科学合理地组包关键是要使资产组合符合市场承受能力。如果组包范围太大,将使受让人处置周期延长、受让成本增高,会便受让人失去兴趣:而如果受让范围太小,将增加资产公司的人力、物力投人,也达不到快速处置的效果。为合理确定组包范周,组织项目人员根据资产实际状况设计了多种组包方式,为确定省属不良贷款企业组包范围提供了条件。"
作者简介
田国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负责筹建总行营业部并出任首任总经理;1997年出任建设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并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了当时中国被关闭的最大金融机构一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的托管清算工作;1999年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筹建中国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并出任副总裁,随后领导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辽宁证券、汉唐证券等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的托管、重组和清算工作;2004年主持信达公司完成中、建行2787亿元不良资产投标工作,并在这起中国迄今为止最大金额的资产招标活动中胜出。2004年起担任信达公司总裁,同年赴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完成高级研修。 目前,中国信达资产公司管理着包括建行、中行、工行、开行、交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用户评论
比较笼统
大推
大学时就度过的三部曲,第一部中的案例尤其落地,适合对AMC的业务模式有个切实的了解。
相比东方那本书写的还是有点粗
old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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