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奥)凯尔森, 汉斯·凯尔森

出版时间

1995-07-01

ISBN

9787500056126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是一本让读者又爱又恨的法学著作。爱它的人,佩服凯尔森从“制裁”出发层层推演、构建出一整套严密法律体系的逻辑力量,视其为纯粹法理论的基石;恨它的人,直言其枯燥到难以卒读,甚至抱怨翻译生硬。本书的真正独特之处,在于它执意要把法律从政治意识形态与道德情感的裹挟中剥离出来——法律不是意志的产物,而是可被理性认识的“科学”。它拒绝为任何政治立场服务,既不美化也不批判现实,只追问“法究竟是什么”。正因这份近乎冷酷的纯粹,它成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中最锋利也最具争议的一支。适合那些不满足于法律表象、愿以近乎苛刻的严谨重新审视“国家”“规范”“正义”之间关系的读者;也提醒所有人:当法律试图成为科学的认识时,真理与正义的裂痕究竟有多深。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构建纯粹法理论,剥离道德政治干扰
  • 以基础规范为核心,严密推导法律体系
  • 界定法与道德宗教界限,确立合法性
读者共识
  • 法学理论基石之作,地位崇高
  • 阅读难度极大,劝退非专业人士
  • 思维严谨深刻,收获巨大但痛苦
精彩摘录
  • "正是由于它的反意识形态的特征,纯粹法理论才得以证明自己是一门真正的法律科学。科学作为认识,始终有揭示其对象真相的内在倾向。但政治意识形态却掩盖现实,或美化现实以保持和维护现实,或贬损现实以攻击和摧毁现实,或以另一现实来代替这一现实。每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的根源在于意志,而不在于认识;在于我们意识中的情感成分,而不在于它的理智成分;它产生于定的兴趣,或者不如说产生于对真理的兴趣以外的其他兴趣。当然,这一说法并不意味对其他兴趣的价值作任何论断在对立价值之间不可能理智地加以判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个真正可悲的矛盾:科学的基本原则即真理,与政治的最高理想即正义之间的矛盾。"
  • "合法性原则"
  • "基础规范的功能是有可能对……"
  • "这种情况只可能在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将习惯,正如将立法一样,设立为一个创造法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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