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英] 韦恩·莫里森

出版时间

2023-12-01

ISBN

9787301342244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为法理学领域经典著作,该书中文 版在国内出版之后,受到很高赞誉,自出版后十几年来,在国内法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对于我国法理学的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是法学研究、特别是法理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著作,被国内众多院校列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 阅读书目。

本书是有关西方法理学的通识性著作,以作者 特的视角反映了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脉络。作者以现代性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为线索,在浩瀚的西方法理学思想宝库中选取材料,并以后现代主义的视角对近代以降的现代主义思想进行评析,在评析过程中画龙点睛之笔随处可见,对于处于不同文化和理论语境中的中国读者来讲颇有启发作用,有利于读者领悟西方法理学的精要之处,也有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西方法理学几千年发展的脉络与精髓。

[英]韦恩·莫里森,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法学教授。

李桂林,男,196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李清伟,男,1965年生,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侯健,男,1967年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云瑞,男,196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现代性起源为线索梳理西方法理脉络
  • 融合后现代视角评析近代法律思想
  • 涵盖从古希腊至后现代的广阔思想史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硕博研究生
  • 对西方法律思想史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拓宽法理学视野的进阶学者
读前提醒
  • 注意章节相对独立,需自行串联逻辑
  • 关注作者对自然法与实证主义的辨析
  • 结合哲学背景理解法律概念的演变
读者共识
  • 兼具法理学与法律思想史双重属性
  • 内容广博但部分解读存在争议
  • 是了解西方法理发展的重要参考书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法理学的任务就是,使自然法现代化,维持社会秩序,以缓解中世纪传统的衰落所造成的紧张关系。霍布斯导入了现代的臣民-主权者的关系,为统治权力提供了新的认识论和合法性基础。作为自然化过程的一个结果,实在法或人大代替了神法。自然主义视角瓦解了上帝的本体论,使它成为人服务的一种观念,使对上帝的恐惧转变为一种自然的功能,这一转变反映了权威的转移。"
  • "法律实证主义包含两个基本的要素:(1)法律是人类的创造。(2)通过运用18、19世纪所谓的“自然的”或者“物理的”科学所发展的方法论,即实证主义方法研究法律和准确理解法律,这种研究方法为实现研究的客观性,试图消除法学家的所有主观因素。"
  • "哈特总结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几个可能的信条: (1)法律是人类命令; (2)法律与道德、应然的法律和实然的法律之间没有必然联系(necessary connection); (3)对各种法律概念的分析是有价值的,而且不同于对法律的起因的历史研究,不同于对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社会学研究,不同于从道德、社会目的、“功能”或者其他方面对法律的批评或者评价; (4)法律体系是一个“封闭的逻辑系统”,正确的判决可以通过逻辑方法从预先的法律规则中推导出来,不需要考虑社会目标、政策、道德标准; (5)道德判断不同于事实陈述,不能通过理性争论、证据得以确立或者辩护。"
  • "他最后的主张是修辞性的繁荣"
  • "每种生物...其机体得构成和组织有不同的要素...亚里士多德把一个机体的组织的这些不同方式称之为灵魂,并赋予其目的的等级。有生长力的灵魂只有存在的状态;敏感的灵魂存在并感知;理性的灵魂结合了生存、感知和思维"
  • "那些总是因其自身而非他物而成为可欲的东西"
  • "亚里士多德所说有误,自然并没有给我们安排不同的任务和担当不同的职能;社会秩序——而不是自然,是不平等的根源"
  • "一个国家的公共或政治生活同个人生活一样处在同样的道德律的支配之下。这两种生活最终都遵循着同一个真理,这种真理完整一致、永恒不变地体现在人类生活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都能够认识这一真理,亦即自然法或自然正义的构造.....奥古斯丁利用了斯多葛学派的普遍理性原理。这种原理认为,理性遍及所有的自然之物,主宰和统治着他们的恰当运作。 对斯多葛学派而言,理性原则亦即自然法则。 但是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是宇宙中理性原则的非人格力量的活动规律,而奥古斯丁将永恒法视为人格化的基督教上帝的理性和意志"
作者简介
[英]韦恩·莫里森,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法学教授。 李桂林,男,196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李清伟,男,1965年生,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侯健,男,1967年生,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云瑞,男,1965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目录
前言001
第一章 法理学问题或者揭示法律的真理:对反复出现的问题的探究
法理学的范围或者“法律是什么?”问题的意涵
反思的需要?
作为现代法理学之主导传统的法律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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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入门阶段的理想读物。满满的回忆感~
国内没有译本的书你带个英文呗……
本书虽然以“现代性”为主线,但并没有在写作层面形成连贯的线条,且作者如散文一般的写作风格也让各个章节显得颇为独立,读者只能通过章节顺序去捕捉彼此之间的关联,这并不利于初学者把握整个思想史脉络。就有基础的读者而言,其对部分思想家的解读也有失偏颇且并不深入。总之,内容配不上装帧。
韦恩•莫里森和伯恩•魏德士,搭配绝佳的两本法理学教材。
与其说是法理学,不妨说本书更近似于西方法律思想史,对西方主要法律思想流派与思想家逐一作注,所以阅读门槛很低,非法学专业人士读起来亦无障碍。莫氏《法理学》可谓是被博登海默版本掩映下遗珠
读完一阵唏嘘,被莫里森所揭示的后现代问题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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