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是一本把公司法'讲活'的书,也是让不少法学读者又爱又'嫌弃'的书。它最锐利的判断是:中国公司治理的真正症结不在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而在于董事会这一治理核心的缺位与失语——大股东以'股东本位'之名行罢免之实,民主决策被资本规则取代,董事会权责长期错配。作者由此抛出颇具争议的命题:公司不是融资工具,而是政治组织的私化,被代表的是'公司'这一主体,而非股东本人。正是这种将政制逻辑嵌入公司本质的写法,让读者看到国美、宝万之争背后的观念窠臼。但它也招致'虎头蛇尾''只提问题不给答案'的批评,案例陈旧、未及新法修订,成了它难以回避的短板。适合那些不满足于法条、想追问'公司究竟为何'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