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新民法

苏永钦

出版时间

2012-06-30

ISBN

9787301197837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不是一本教你如何使用民法典的工具书,而是一场关于「民法该是什么样子」的公共思辨。苏永钦以两岸立法为切口,抛出几个尖锐判断:民法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智慧,其细腻的概念体系甚至被行政法「毫不客气地假借」;物权法定主义应当松动,自治空间越大越好,因为它保护的并非自由放任,而是给未来的管制者留出选择余地。读者反复提及的,正是这种「振聋发聩」的洞察力和一流文笔——他既批评大陆立法「暴冲」源于释义学不彰,也针砭台湾因困于释法学框框而束手束脚。适合那些不满足于法条、想追问制度背后逻辑的读者;也提醒基础薄弱者:这是一本需要啃、啃完会重塑你看待民法方式的书。
作者简介
苏永钦,1951年出生于台湾省宜兰县,1972年毕业于台大法律系,1981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开始任教于政大法律系。教学和研究范围及于宪法、民法、经济法和法社会学,是长期处于创作高峰的学者,曾获众多讲座殊荣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深入探讨世纪之交法典化与去法典化的争议,结合荷兰、俄罗斯等国外立法经验,分析知识产业、公私法工具化及资信社会对民法发展的影响,旨在为两岸民法典修立提供宏观视角与正确取向,拒绝盲目移植,强调体系兼容性。
  • 作者严厉批判大陆立法因缺乏释义学严谨性而出现的‘暴冲’现象,同时指出台湾学界因困于释义学框框而导致的立法僵化。书中强调民法典构建的概念体系是私法秩序的基石,其规范技术被行政法大量参照,缺乏民法训练将导致公法研究根基不稳。
  • 书中核心观点主张扩大私人自治空间,认为民法典应提供长期稳定的基础结构,而非进行具体一时的政策权衡。作者质疑物权法定主义的妥当性,指出立法者不应盲目信任个人理性,但也不应通过过度管制扼杀创造力,强调自治底线应基于人权保障与交易成本。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高度评价苏永钦教授的文笔与学术功底,认为其文章逻辑严密、观点深刻、启发性强,是法学界的经典之作。许多读者表示,阅读本书后对民法体系、公私法关系有了全新认识,甚至改变了原有的法律思维模式,认为这是提升法学素养的必读之作。
  • 读者共识认为本书对物权法定主义、立法暴冲及释义学缺失的批判振聋发聩,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尽管部分读者因基础薄弱表示阅读困难,但仍坚持认为其思想深度值得反复研读,并警告初学者不要因看不懂而放弃,应将其作为进阶学习的目标。
  • 读者一致认可书中关于‘宪法代表良心,民法反映智慧’的观点,认为作者对法律体系整体性的把握令人叹服。同时,读者也指出,随着中国民法典的颁布,书中部分批判性观点需结合新法典进行重新审视,但其方法论与体系化思维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意义。
精彩摘录
  • "民法典构建的概念体系,不仅撑起整个私法秩序,其高度细腻的规范技术,同样被晚熟的、体现分配正义的行政法毫不客气地大幅假借和参照,没有厚实的民法训练,公法的研究大概很难好到哪儿去。"
  • "民法制度相互借鉴或混合继受,可说在所难免。但如果不能意识到中间的环环相扣,移植进来就会变成体系的异质因素,容易发生排斥。"
  • "民法典所构筑的自治空间,当然要越大越好,背后不一定是什么自由放任的哲学,而是让嗣后进场的管制者有更多的选择。立法者也不要盲目信任个人的理性和创造力,但如果民法典的立法者已经把个人的理性和创造力设定在一个高度,我们将永远没有机会探触两者真正的极限。民法典必须为自治设下的底线,无非是人类生理的极限,和人权保障的底线,最多再从自治本身制造的交易成本划出合理的界限。"
  • "大陆立法的暴冲和其民法学者还不习于释义学的严谨有关,台湾则反过来因为跳不出释义学的框框而在立法上绑手绑脚。"
  • "如果宪法代表一个国家的良心,则民法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智慧。"
  • "宪政主义渐渐成形之后,19世纪民法典宣示价值的功能已有相当一部分转移到更高位阶的宪法身上。"
  • "仅以越南在民法典订有专编规定知识产权。"
  • "作为管制与自治工具的公私法规范,还因为两种理念的辩证发展而相互工具化,乃至相互提供“避难所”。"
用户评论
苏永钦老师的文章,总能给人带来不一样的思考。文笔也是一流的好!
我心目中的大神,之一
教义学上的创新,更深层次的是让民法传统价值观念更新
从经济成本的角度分析,很独特。里面的很多问题读了都很有启发,可以细品作为以后的研究方向。
现在看不太懂
不必赘述。
翻了前两章。书中关于民事立法,尤其是物权法定松动的观点实在是振聋发聩,令人耳目一新。但是现在,面对如此一部民法典,实在是令人唏嘘。 (俺只是想看看9.9分的书长啥样
去年加入书单一直没有看,研一上课之后有了很多疑问驱使我终于打开这本书。作者功力深厚,对新制度的思考确实很让人耳目一新,有的章节在我的认识看来甚至觉得有点“偏”。虽然隐约好像解决了我的一些疑问,但更多地是带来新的思考。读的时候可能是积累不够也可能是对台湾地区的法律不够了解,有些章节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看完觉得没记住什么,但是最近写论文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有些内容好像内化了。会再重读的。
对于物权法定主义的质疑很值得看。
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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