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第八册

王泽鉴

出版时间

2009-12-01

ISBN

9787301157978

评分

★★★★★

标签

文学

书籍介绍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最新版)(第8册)》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六十四年,乃传统民法的延续与发展,超过半个世纪的运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积了相当丰富的实务案例、学说见解及规范模式,对大陆民法的制定、解释适用,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进两岸法学交流,共为民法学的繁荣与进步而努力。

精彩摘录
  • "理论的进步,需要法学方法的协力,以更为自觉、更为透明的论点、更为严谨的理由构成来支持判决的结论。……理论与方法的有力结合,使民法学的发展更为坚实和稳固。"
  • "权利之行使,是否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应就权利人因行使权利所能取得之利益,与他人及社会团体因其权利之行使所受之损害,比较衡量定之。倘其权利之行使,自己所得利益极少,而他人及社会所受损害甚大者,非不得视为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此乃权利社会化之基本内涵所必然之解释……"
  • "但查知情而不异议,不得请求移去或变更建物者,尚且得请求土地所有人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举重以明轻,并依衡平原则,不知情而得请求移去或者变更建物之邻地 所有人,当然更得(类推适用该条之规定)不请求土地所有人移去或变更建物而请求其以相当之价额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
  • "举重明轻或举轻明重不仅是逻辑问题,而且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的论证方法,何者为重,何者为轻,应就发了要件与法律效果之间的关联为法律上衡量的判断。"
  • "由上述可知,类推适用首先系探求某项法律规定的规范目的,其次则在判断得否基于“同一法律理由”,依平等原则类推及于其他法律所未规定的事项。此项价值判断类似性一方面用于决定法律漏洞与立法政策保护的界限,他方面并作为认定法律漏洞是否存在的依据。诚如拉丁法谚所云:“法律必有漏洞”;“在同一理由应适用同一法律下,类似事项应予类同判决。”"
  • "所谓反面解释,实为反面推论,系相异于举重明轻及类推适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即由于反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而导出与法律效果相反的推论。如由不动产所有权系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而反面推论非经登记亦生效力。惟此项构成须为法律效果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即构成要件已被穷尽列举出可能发生法律效果。关于此点,应依解释探求之,故反面推论非纯属逻辑操作,而是具有规范目的的评价活动。若肯定就某项规定得为反面推论时,即排除了法律漏洞的存在,而无类推适用的余地。"
  • "类推“适用”与类推“解释”的用语,具有方法论的重要意义,应予明辨。类推者,比附援引之谓,在于补法律之不备。申言之,某种法律事实,在现行法上上乏规定,援引与其性质相类似之法规,以资解决,论其性质,非属解释范畴,实为一种填补法律漏洞的创造性活动,以“解释”称之,不足显示其造法补充的特色。"
  • "类推适用的前提在于法无明文规定,而类推适用的依据系“相类似案件,应为相同之处理”的平等原则。易言之,即就特定事项,法律已设有规定时,于其他类似事项,亦应适用之,以贯彻正义的理念。问题在于如何决定事项的类似性。显然的,此非形式逻辑思维活动,而是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实务上为判断作为类推适用基础的类似性,曾提出所谓的同一法律理由,利益衡量或同一的利益状态及规范意旨。此三者用语虽有不同,其内涵则属相同。每一个法律规定皆有其立法意旨,对其规范对象做一定的利益衡量,此即最高法院所谓的法律理由,得据以类推适用者,乃法律理由的同一。"
作者简介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为台湾地区民法学最有声誉的学者。
目录
举重明轻、衡平原则与类推适用人格权、慰抚金与法院造法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私卖共有物、无权处分与“最高法院”出卖之物数量不足、物之瑕疵、自始部分不能与不当得利赠与的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受赠人得否向赠与人请求交付地价补偿费?捣毁私娼馆、正当防卫与损害赔偿商品制造者责任与纯粹经济上损失银行征信科员评估信用不实致银行因超额代款受有损害的民事责任——从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论契约与侵权行为法的规范功能及民事责任的发展动产担保交易法30年
用户评论
花了一个学期的时间,算匆匆浏览完了王泽鉴先生的15本民法研究系列,到最后深有感触。自律自觉的立法与学说,完善丰富的司法与判例,再加理论与实践良性的沟通与交互影响,才造就了王泽鉴其人。我们大陆需要做的还有许多许多,这一过程是需要时间的,其中定有阻力,可能也会时而反复,但是我想只要坚定方向,船一出发就会到达彼岸!
自己先读着,读完了当天晚上就跟别人讲。我喜欢这样的读书节奏。
最后一部!
17/17 !!! 花了两年时间,终于读完了老王的17本书。从一开始的极度不适应,到最后终于能够乐在其中,只可以我开始觉得有味道的时候,已经不剩多少内容可读了,重新看回前面的书成本又太高。如果以后有机会才可能再读吧。作为民法最好的华人,老王对于法律逻辑和精神的掌握确实高人一筹,很值得我们学习。民法典出来后,可能大陆轰轰烈烈的民事造法也许就会慢慢成为过去式,法解释学终将会成为学术的重点,转型的重任也许就会落在我的同辈人肩上。
案例研习前必用于夯实基础
看完之后非常开心,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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