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研究方法

陈瑞华

出版时间

2009-04-30

ISBN

9787301151679

评分

★★★★★

标签

文学

书籍介绍

《论法学研究方法》是一部有关法学研究方法的学术著作,记录了笔者八年来在这一问题上的所思所想。《论法学研究方法》所要研究的是“如何做研究”、“如何写文章”的问题,全书主要包括法学方法的基本要素——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一、法科学生如何撰写学术论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二、社会科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等内容。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倡导将社会科学方法引入法学研究
  • 强调问题意识与经验事实的重要性
  • 批判对策法学,区分学术与政治逻辑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 需要撰写学术论文的法律从业者
  • 对法学研究方法论感兴趣的学者
读前提醒
  • 全书内容重复较多,建议精读前两章
  • 采用对话体形式,阅读时需自行梳理
  • 重点理解从经验到理论的跳跃过程
读者共识
  • 观点极具启发性,能指点迷津
  • 内容重复严重,篇幅略显冗长
  • 适合法学入门者建立方法论意识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诸福民:陈老师,您曾经说过,研究者除了要具备相关的资料积累并有扎实的理论基本功以外,要想做到理论的跳跃,似乎还需要一点点灵气和悟性,这种灵气也能培养吗? 陈瑞华:人要有一些精神层面的追求,要有一种超脱于经验世界的气质。人生如果没有超凡脱俗的东西作为精神支柱,就很容易强调有用就是真理,走向赤裸裸的实用主义,庸俗不堪。 <原文开始> 两个月前我到香港访问,一个曾在英国做过十几年出庭律师的香港大律师到机场接我,他是坐出租车过去的,我当时就问他为什么不开车,他回答说“我18岁就会开车,但我之所以不开车,因为我有一个理念,要保护香港的环境。”这句话给我触动很大,这就是一种精神境界的样本。他有自己的信仰和"
  • "陈教授的阅读兴趣,正契合了他在法学上的研究态度与方向。对书的选择,不是纯从理论、概念、规范出发的;而是来自经验、现头, 但又高开验、现实;都有理论的建树和具有穿透力的思想;不在乎结 论是什么,重要的是研究过程和方法。由此出发,陈教授认为法学研 究最重要的是三点:第一,关注中国的实践、法律生活、中国的司法问 题,以阿题为中心;第二,中国学者应该对中国的法律生活实践提出 已的理上的回应和贡献;第三,应该学会一点儿方法。把实践中的 问题提炼出来,理论来自实践,这样的理论才有生命カ。 、连果波临近结東时,陈瑞华教授用三句话概括了读书对自己的意 读书,对一个学者就是最重要的生活。读书,是摆脱庸俗、肤浅和"
  • "(1)规范法学仅仅关注法律条文的制定、改进、实施,忽略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按照社会科学研究的视角,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和经济现象、历史现象、文化现象等一样,都是社会科学方法研究的对象。换句话说,法律条文、法律的实施、法院的判決书、案例,乃至法律理论的讨论本身,都是社会现象。我们不要忘记法国著名法学家勒内·达维的那句名言,那种把法律条文本身当做研究对象的学问不是法学,法学真正被称为一门科学,是因为法律条文背后的东西和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乃至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
作者简介
陈瑞华,1967年2月生,山东聊城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任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学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硕士(1992),中国政法大学博士(1995),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1995—1997),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1997年起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研究领域主要有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程序法基础理论等。独立出版的著作有:《刑事审判原理论>(1997,2004);《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2000,2006);《看得见的正义》(2000);《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2003):《程序性制裁理论》(2005);《法律人的思维方式》(2007);《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2007)。
目录
法学方法的基本要素——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一
附录一 穿过经验事实的迷雾
法科学生如何撰写学术论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对话之二
附录二 陈瑞华教授书房散记
社会科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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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为了写法学毕业论文 我看了两本方法论的书 还有一本是何海波的《法学论文写作》。更喜欢何的那本 语言很平易近人,观点也很有启发性。而这本大概陈老师水平太高 读起来略有些吃力 而且是访谈的形式 不是很有利于总结提升。
浅显易懂,说理清晰
触碰到了法学研究方法核心的问题,区分“学术逻辑和政治逻辑”,批判了对策法学的错位和误差。区分法学里“中西体用”,回到了价值无涉的社科法学研究方法上。但对话体行文如果不琐碎勾连,没有连续追问和回应,而选择中段的结论性陈述,显得比深不足比浅有余,例如在论述法律发现运动和社会学方法引入的时候,并没有回应社会科学理论与法理的界线,很快带过。且编排略有重复。瑕不掩瑜。
虽然确实内容确实颠来倒去重复太多(看前两章即可)。但发现陈老师这样的著名学者当年也跟我有着同样的困惑,还是挺欣慰——适合指点迷津用。
写的倒是让人很有启发,但是总觉得还是没有说透到底什么是研究方法。
值得一看,但希望能少一些重复赘述。
社会科学式的法学研究不能也不应替代作为法学正宗的教义学研究。
补记 读于2017年
在研究遇到瓶颈时,重新翻开了陈师的这本著作,收获颇丰。读过第一章和第二章基本就能领会陈师念兹在兹的法学研究的核心要旨即“从经验事实到理论的跳跃”。纵然,后面第三章、四章、五章仍有看点,但毕竟章节主旨与第一章、第二章趋同,我先按下不看,待论文写作再次遇到瓶颈时再回来翻剩下的三章,重新领会陈师的研究方法,想必也一定是常读常新。
看前面三分之一就够了,后面车轱辘话来回说,一定程度上弥补的实操性的不足,至少显示了作者的苦口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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