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的孩子

[法] 让-伊夫·勒纳乌尔

出版时间

2015-01-31

ISBN

9787300205724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从社会发展、人口变迁以及女权运动等方面,探讨了法国19—20世纪堕胎问题的发展历程。作者汇集各方人士的观点,反映了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性别、不同文化立场者对堕胎问题的迥异看法。通过对这一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伦理问题的特殊事件的全面讨论,从一个侧面再现了当时法国乃至整个欧洲的社会状况。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系统梳理了法国从17世纪至21世纪初堕胎观念与法律的演变史,详细呈现了堕胎如何从被视为侵犯父权的轻罪,演变为关乎国家存亡的重罪,最终在女权运动推动下成为女性基本权利。作者通过大量史料,揭示了这一过程并非线性进步,而是充满了宗教、医学、政治与伦理的激烈博弈,展现了权利争取的艰难曲折。
  • 书中深入剖析了新马尔萨斯主义、优生学及早期女权主义在堕胎辩论中的复杂角色。一方面,部分激进思想利用反战、反资本主义及优生学理由为堕胎辩护,试图打破传统道德束缚;另一方面,这些理论也暴露出对女性身体自主权的矛盾态度。作者批判性地展示了这些思潮如何在不同历史阶段被利用,以及它们如何最终汇入争取女性身体自主权的合法化进程中。
  • 本书不仅是一部法律史,更是一部反映法国乃至欧洲社会变迁的文化史。通过探讨堕胎问题,折射出19-20世纪法国在人口危机、战争创伤、宗教权威衰落及性别权力结构重组等深层社会矛盾。书中大量引用当时医生、政治家、作家及活动家的原始言论,真实再现了不同阶层、性别立场对生命伦理、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之间冲突的激烈争论,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适合谁读
  • 对性别研究、女性主义理论及身体政治感兴趣的读者。本书详细记录了女性如何从被动的生育工具转变为拥有身体自主权的主体,探讨了生育、堕胎与女性解放之间的复杂关系,为理解当代性别平等议题提供了深刻的历史视角和理论反思,适合希望深入了解女权运动历史脉络及身体权利伦理边界的学术或普通读者。
  • 关注法律史、社会史及欧洲文化研究的读者。本书以堕胎立法变迁为线索,全景式展现了法国社会在两个世纪内关于生命伦理、宗教道德、国家安全与个人自由之间的激烈冲突与妥协。对于研究法律如何回应社会变迁、宗教权威如何世俗化以及国家权力如何介入私人领域等议题的读者,本书提供了丰富且具警示意义的历史案例与深度分析。
  • 对人口政策、优生学历史及医学伦理演变感兴趣的读者。书中详细记录了新马尔萨斯主义、优生学如何在不同历史时期被用于支持或反对堕胎,以及医学界如何在‘救母’与‘保胎’之间进行伦理权衡。这些历史讨论对于反思当代人口政策、生殖技术伦理及医疗决策中的权力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适合关注公共政策与伦理边界交叉领域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本书采用大量原始文献引用和史料堆砌的写作方式,涉及众多历史人物、组织及法律条文,阅读门槛较高且节奏缓慢。建议读者做好心理准备,不要期待流畅的叙事体验,而应将其视为一部严谨的学术档案。阅读时需耐心梳理时间线,重点关注作者对史料背景的分析与评论,避免陷入人名和事件的混乱中,必要时可配合目录跳读关键章节。
  • 书中涉及大量19-20世纪法国特定的历史背景、宗教观念及政治语境,部分概念如‘新马尔萨斯主义’、‘维希政府’、‘韦伊法’等可能需要额外查阅资料才能理解其深层含义。建议读者在阅读前简要了解法国大革命后的社会动荡、两次世界大战对法国人口政策的影响以及天主教在法国社会中的地位,以便更好地理解各方辩论的动机与逻辑,避免产生误解。
  • 本书立场客观中立,旨在呈现历史全貌,而非单纯宣扬某一观点。书中展示了反堕胎势力如何利用宗教、国家安全等话语进行动员,也展示了支持堕胎者如何从反战、优生学等角度进行辩护。读者应保持批判性思维,注意区分历史语境下的言论与当代价值观的差异,避免用现代标准简单评判历史人物,而是深入理解当时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及伦理困境的复杂性,从中汲取历史教训。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认为本书是一部详实、严谨的法国堕胎史专著,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深度。尽管部分读者反映书中大量引文导致阅读体验枯燥、人名繁杂难以记忆,但多数读者认可其梳理历史脉络的清晰逻辑,认为其深刻揭示了堕胎权争取过程的艰难与复杂,是了解欧洲性别史、法律史及社会变迁的重要参考书,对理解当代生殖权利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意义。
  • 读者对书中展现的权力博弈与伦理冲突表示震惊与反思,深刻认识到女性身体自主权并非天然拥有,而是经过漫长、残酷的社会斗争才获得的。许多读者表示,阅读本书后对‘自由’、‘权利’及‘生命伦理’有了更沉重的理解,意识到任何看似理所当然的权利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社会代价。同时,读者也指出书中对伦理道德层面的哲学探讨相对薄弱,更多是历史事实的罗列,缺乏深层的理论升华。
  • 部分读者指出,书中反映的法国历史经验与当代中国社会语境存在巨大差异,中国读者难以直接产生共鸣,但书中关于国家权力、宗教道德与个人自由冲突的讨论仍具警示意义。读者强调,不应简单将书中内容等同于现代女权主义宣言,而应警惕历史中出现的优生学、反战等伪善或有害的堕胎辩护理由。同时,读者强烈建议出版社改进翻译质量,部分译文晦涩难懂,影响了阅读体验,希望未来能推出更准确的版本。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事实上,古罗马时期的家长在这方面至高无上的权利一直没有受到质疑,直到基督教的出现。罗马法只把堕胎当作轻罪,只是侵犯了父权或夫权,而新的基督教道德则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应当保护将要出生的婴儿,因为他还没有接受洗礼。不过,基督教不只削弱父权,更将胎儿视为个体,而在古希腊的哲学家和医生看来,胎儿只是母亲身体中未分化的一部分。例如,柏拉图就认为胚胎不具备固有的生命,婴儿只有在开始呼吸时才具有灵魂。不过,这个问题在当时就引起了正义,亚里士多德在《论动物生成》一书中就彭继国柏拉图的这种假说,他认为在怀孕过程中胎儿就已获得生命,雄性在受孕40天后获得生命,雌性在80天后获得。"
  • "他援引了英国为例子,英国人视扼杀胎儿为死罪,但选择毁掉胎儿来保护母亲的生命,则被所有医生接受。因此,把医疗性堕胎与犯罪性堕胎混为一谈,即便不是不道德的,也是错误的。结束时,报告人将胎儿的权利与母亲的权利进行对比,就为保护一方而牺牲另一方的合法性表明态度。他的理由是正当防卫,将胎儿是做行凶者:“生命受到威胁这个理由就足够给予人们权利去进行自卫;而且,如果没有其他手段使自己面早一个凶恶疯子的袭击,就可以杀死他。可怜的疯子打你有罪,胎儿使母亲陷入危险也有责任,只是他根本意识到这些为危险而已,两者性质一样。” 医生的目的是保护生命,不可在两个生命之间进行选择。反过来说,这等于赋予自己没有任何合法性的生"
  • "在无产阶级中限制生育,就减少了就业市场上的劳动力,将直接导致劳资关系的反转,最终就会导致工资的提高。最后自觉的和有限制的生育可以提高“被接连怀孕搞垮身体的”妇女的尊严,同时消除由于无产者的贫困和资产者的淫乱孳生出来的卖淫现象,此外还能使国家的战争机器断绝“炮灰”的来源,迫使国家放弃穷兵黩武的证词。一次从消极方面看,新马尔萨斯注意可以用一句口号来概括:“享乐者够多了!劳动者够多了!炮灰够多了!妇女们,我们别再生孩子了。”"
  • "阿尔芒德的以为朋友认为堕胎的妇女是罪人,被她痛斥:“你体会不到在你完全排斥生育的情况下却发现自己怀孕了所遭受的痛苦……我的身体注定就是要怀孕的……可是我们非得受自己的身体支配不可吗?” “是的,我为我所做的事情感到自豪!我使无数贫苦家庭少生孩子,让他们摆脱了苦难!我把许多家庭从耻辱中拯救出来!我阻止了杀婴罪,让人们破涕微小!我没有让酒鬼和肺痨病人的孩子来到世上过苦日子!所有妇女只要不愿意,最终都可以拒绝生育,不要别的理由,十分简单!如果人们不愿意,你们无权迫使他们一直生育!”"
  • "新马尔萨斯主义者否认自己为犯罪辩护,巧妙地利用了医生使医疗性堕胎合法化的依据:因为在怀孕初期,例如在前三个月内,胚胎还根本不是一个人,它仅仅是一个正在形成的生命。人们已经知道,比夏或韦尔坡就把它说成是一种植物,或者只是一团轮廓不清的肉而已,一次证明孕妇的生命高于胎儿的生命,并且强调为了避免在剖腹产手术中的复杂症而实施的引产手术是正当的。否认在怀孕的前几周胚胎具有人性,这样任何犯罪的观念就不成立了。此外,新马尔萨斯注意者也不理解,为什么出于孕妇身体康的原因可以实行的措施,一旦涉及贫困、强奸或仅仅是不愿要孩子这些社会的原因,就变成了禁忌。"
  • "出于对胎儿畸形或妇女遭强奸而怀孕的因素的考虑,在这些情况下应该容许实施医疗性堕胎的思想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
  • "优生学的论据是支持乌托邦和睦社会的,也表明堕胎既不是反民族的,也不是反社会的。相反,两者都可从中受益:该堕胎的胎儿假如出生了,也可能不受欢迎,是不幸的,或者是有病的,被父母抛弃,靠国家抚养。他们不出声终究是一件好事。新马尔萨斯注意者驳斥了在怀孕头几周堕胎构成犯罪的观念,并且证明胎儿只依赖于母体,因此母亲有权按其意愿处置自己的身体,这之后,他们又摈弃了社会犯罪的观念。"
  • "既然堕胎与“道德、国家、所有制、宗教”相对抗,而且不向军队提供炮灰不向“工业的苦役犯监狱”提供奴隶,不向教会提供不死的灵魂,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革命行为。"
目录
引言
父亲、孩子和国家
当代的突破
第一章医疗性堕胎的问题:要母亲,还是要胎儿?
一场辩论的由来(160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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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详细梳理了法国1609年至今的堕胎史,“重罪-轻罪-自由化-权利化”的艰难之路。【新马尔萨斯主义;自由不是靠拒绝一个孩子来体现,而是靠选择的可能性来体现/生育不比堕胎更自由,只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做母亲的权利,才是真正的解放;堕胎以个人自由的名义摧毁了国家利益和宗教道德的基石……
梳理了法国的堕胎史,从救大人还是到救小孩,从宗教问题说到国家问题,权利是一点点争取回来的
勒纳乌尔的研究领域是20世纪医学史,尤其是一战和二战时期。本书探究的是堕胎如何从一个家庭问题转变为道德问题又演变为社会难题最后被合法化的,作者追溯了法国两百年堕胎观念的变迁,并将这一复杂的现象定位于文化史视角。实际上所有的讨论都归结于堕胎是权是罪?堕胎权到底由谁掌握?是由国家、医生还是孕妇自己?19世纪末法国还在医疗性和犯罪学堕胎的激辩中,很少有人觉得妇女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身体,从新旧马尔萨斯主义的博弈中可以看到政治对堕胎观的影响,20世纪初堕胎依旧是反人类反国家的邪恶,直至70年代,权力更迭、医疗技术革新和女权运动等因素催生了韦伊法,使堕胎趋于自由化最终成为一项由社会提供认可与保障的权利。女性对自己身体掌控的斗争始终贯穿于这段历史,它的崭新无疑是对传统社会准则的威胁,但人们总需要不断反思所
让知识的道德取代拘束的道德 做那些海浪的一分子 不管她们是不是真的会消失
一部关于堕胎的法国社会史
书摘:堕胎就是通过各种方法——往往是不管这些方法有多危险——结束不合心意的怀孕而已,常常有如经历了一场悲剧。认为堕胎是一种解放,这种思想毋宁说是把目的和手段混淆起来了,因为虽说堕胎权确实是解放,但堕胎行为本身是一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为,是在两种伤害之间进行选择,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堕胎不可平凡化。生育不比堕胎更自由,只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做母亲的权利,才是真正的解放。
直到2001年才争得这个权利,不容易!但现在社会上对此仍存有不少恶意。
法国关于堕胎条例各界激烈辩论,直至废除。正如结束语说的,书中当时对这一议题的激烈讨论,对于现在的我们有些不能理解,感谢时代进步
围绕堕胎权展开的书籍,充满了坚实的史料和无趣的论述。当突破了技术瓶颈之后,这件事就开始多元化发展了。而且能够左右政治,因为这在政治意见上会产生巨大的分流。再回头看中世纪就已经有堕胎了,这比我们想象的要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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